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渔巅峰渔具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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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渔巅峰渔具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 (略) 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渔具生产项 目

(略) 高区初村镇锦山路12 号

威 (略)

(略) 环境保 (略)

威 (略) (略) (略) 高区初村镇锦山路12号,租赁闲置厂房,拟建设渔具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1577m2。建成后生产精品鱼竿3万支/年。

1、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海,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烫芯、固化、拉漆、调漆、喷漆、烘干、段涂、环氧等工序以及危废库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工序集气装置收集,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VOCs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断机、修口机、水磨机、精磨机、污染物治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5~85 dB(A)。项目在工艺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节能型设备,项目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预浸布边角料、废BOPP带、研磨沉淀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脱模剂桶、废环氧树脂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柜废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 (略) 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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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渔具生产项 目

(略) 高区初村镇锦山路12 号

威 (略)

(略) 环境保 (略)

威 (略) (略) (略) 高区初村镇锦山路12号,租赁闲置厂房,拟建设渔具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1577m2。建成后生产精品鱼竿3万支/年。

1、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海,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烫芯、固化、拉漆、调漆、喷漆、烘干、段涂、环氧等工序以及危废库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工序集气装置收集,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VOCs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断机、修口机、水磨机、精磨机、污染物治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5~85 dB(A)。项目在工艺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节能型设备,项目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预浸布边角料、废BOPP带、研磨沉淀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脱模剂桶、废环氧树脂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柜废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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