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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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扩建200万米护栏生产建设项目

(略)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1195号

新疆欧 (略)

新疆明瑞 (略)

投资512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 (略)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1195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6′0.222″,北纬43°59′48.802″)新疆欧 (略) 院内扩建200万米护栏生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依托厂区现有2500平方米空置厂房,设置喷塑生产线1条,同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喷塑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外购钢筋、钢管→下料→折弯、冲孔→拍光→焊接→喷塑→烘干固化→包装入库等,塑粉使用量为80吨/年,烘干固化使用天然气。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米护栏。项目冬季供暖依托现有供热锅炉(0.5吨/小时)。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须在厂房内进行,喷塑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喷塑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拍光工序(角磨、打光)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角磨、打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与喷塑粉尘一同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后,与烘干固化炉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烘干固化炉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进行建设,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投产时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要求。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后排放,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

安邦(新疆)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

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厂房

安邦(新疆) (略)

新疆新达 (略)

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租赁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厂房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租赁面积4687.08平方米),设置生产车间、实验室、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材料库、成品库、质检室、纯水房、设备总装车间、不合格退货库等。项目以硝酸纤维素膜、聚酯板、玻璃纤维、吸水纸、塑料瓶、塑料管、铝箔袋、克隆抗体、蛋白为主要原料,生产化学发光试剂(600万人份/年)、荧光层析试剂(300万人份/年)、分子检测试剂(300万人份/年)。仪器生产车间组装荧光免疫分析仪5000台/年、化学发光分析仪800台/年。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实验室挥发出的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超净台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生产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仪器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生物洁净过滤器、一次性仪器、移液枪等设备和手套、废弃的不合格样品、实验废液高温灭活处理后分类收集,同废试剂瓶、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做好地面硬化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3

生一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

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楼

生一 (略)

新疆新达 (略)

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楼租赁已建厂房(面积为2295.83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87度34分28.001秒,北纬43度56分3.001秒)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洁净生产车间、纯水间、半成品库、留样库、仪器生产车间、总装车间、成品库、冷库、质检洁净实验室、质检室、技术实验室、材料库、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藏间等。洁净生产车间以塑料瓶、塑料管、铝箔袋、克隆抗体、蛋白为主要原料,经复配、分装等工艺生产化学发光试剂,年生产规模300万人份;仪器生产车间组装化学发光分析仪,年生产规模400台。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实验室挥发出的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超净台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生产废水(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安邦 (略) 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一次性仪器、移液枪等设备和手套、生物洁净过滤器、生物试剂废液、废弃的不合格样品等危险废物高温灭活处理后分类收集,同废机油、废试剂瓶、实验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

(七)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4

年产200万米特种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扩建项目)

(略)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新疆新 (略) 现有厂房北侧空地

新疆新 (略)

(略)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 (略)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新疆新 (略) 现有厂房北侧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2′51.752″,北纬44°08′17.671″),新建1栋生产车间(3#)生产厂房、1栋3层办公楼,同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在厂房内新建6条特种电缆生产线,其中3条油井专用电缆生产线,3条CMP级防火线缆生产线,同时配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生产工序:原料铜杆或铝杆拉丝→绞合、绕包→挤塑→水冷→检测→喷码→检验、包装、入库等,建成后年产油井专用电缆生产线100万米,CMP级防火线缆100万米。,项目冬季采暖用电。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挤塑、喷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入甘泉堡南区污水处理统一处理。

(五)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建材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运营期废拉丝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扩建200万米护栏生产建设项目

(略)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1195号

新疆欧 (略)

新疆明瑞 (略)

投资512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 (略)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康庄东路1195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6′0.222″,北纬43°59′48.802″)新疆欧 (略) 院内扩建200万米护栏生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依托厂区现有2500平方米空置厂房,设置喷塑生产线1条,同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喷塑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外购钢筋、钢管→下料→折弯、冲孔→拍光→焊接→喷塑→烘干固化→包装入库等,塑粉使用量为80吨/年,烘干固化使用天然气。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米护栏。项目冬季供暖依托现有供热锅炉(0.5吨/小时)。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须在厂房内进行,喷塑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喷塑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拍光工序(角磨、打光)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角磨、打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与喷塑粉尘一同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后,与烘干固化炉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烘干固化炉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进行建设,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投产时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要求。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后排放,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

安邦(新疆)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

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厂房

安邦(新疆) (略)

新疆新达 (略)

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租赁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厂房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租赁面积4687.08平方米),设置生产车间、实验室、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材料库、成品库、质检室、纯水房、设备总装车间、不合格退货库等。项目以硝酸纤维素膜、聚酯板、玻璃纤维、吸水纸、塑料瓶、塑料管、铝箔袋、克隆抗体、蛋白为主要原料,生产化学发光试剂(600万人份/年)、荧光层析试剂(300万人份/年)、分子检测试剂(300万人份/年)。仪器生产车间组装荧光免疫分析仪5000台/年、化学发光分析仪800台/年。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实验室挥发出的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超净台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生产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仪器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生物洁净过滤器、一次性仪器、移液枪等设备和手套、废弃的不合格样品、实验废液高温灭活处理后分类收集,同废试剂瓶、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做好地面硬化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3

生一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

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楼

生一 (略)

新疆新达 (略)

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楼租赁已建厂房(面积为2295.83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87度34分28.001秒,北纬43度56分3.001秒)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洁净生产车间、纯水间、半成品库、留样库、仪器生产车间、总装车间、成品库、冷库、质检洁净实验室、质检室、技术实验室、材料库、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藏间等。洁净生产车间以塑料瓶、塑料管、铝箔袋、克隆抗体、蛋白为主要原料,经复配、分装等工艺生产化学发光试剂,年生产规模300万人份;仪器生产车间组装化学发光分析仪,年生产规模400台。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实验室挥发出的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超净台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生产废水(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安邦 (略) 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一次性仪器、移液枪等设备和手套、生物洁净过滤器、生物试剂废液、废弃的不合格样品等危险废物高温灭活处理后分类收集,同废机油、废试剂瓶、实验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

(七)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4

年产200万米特种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扩建项目)

(略)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新疆新 (略) 现有厂房北侧空地

新疆新 (略)

(略)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 (略)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新疆新 (略) 现有厂房北侧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2′51.752″,北纬44°08′17.671″),新建1栋生产车间(3#)生产厂房、1栋3层办公楼,同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在厂房内新建6条特种电缆生产线,其中3条油井专用电缆生产线,3条CMP级防火线缆生产线,同时配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生产工序:原料铜杆或铝杆拉丝→绞合、绕包→挤塑→水冷→检测→喷码→检验、包装、入库等,建成后年产油井专用电缆生产线100万米,CMP级防火线缆100万米。,项目冬季采暖用电。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挤塑、喷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入甘泉堡南区污水处理统一处理。

(五)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建材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运营期废拉丝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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