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及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渝铜环评公告〔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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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及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渝铜环评公告〔2024〕6号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及拟批准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铜)环评公告〔2024〕6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将受理情况及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3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拟批准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见附件,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馈意见,或自拟批准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邮编:*。


受理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

类别

受理

日期

1

铝型材门窗加工项目

(略) 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9号

重庆 (略)

重庆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2024年1月16日


拟批准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备注

1

重庆 (略)

铝型材门窗加工项目

(略) 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9号

重庆 (略)

本项 (略) 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9号,租赁重庆 (略) 已建厂房建设,租赁面积约9270.49m2。本项目供电、通讯、给水、排水等重庆 (略) 均已建成,可供本项目依托。建设一条铝型材前处理、喷粉生产线和门窗组装加工设备,建成后预计年加工铝材500吨。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1、运营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自带的“大旋风分离装置+电子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粉末烘干室两端设集气罩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粉末烘干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处理的喷粉废气、粉末烘干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隔油+调节pH+混凝沉淀+砂滤+两级活性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重庆 (略) 已建 (略) 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大庙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生活污水依托重庆 (略) 已建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庙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

3、运营期固体废物:在生产厂房东北角设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80m2,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定期收集后物资单位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硅烷化废渣、废铝屑、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药剂桶、废油桶、废油、含油棉纱手套。在生产厂房西北侧设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5m2,危险废物采用密闭桶储存,桶下方设置托盘,防止原料流失,同时做好危废暂存间及化学品辅料暂存区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运营期噪声: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处的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告知承诺制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及拟批准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铜)环评公告〔2024〕6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将受理情况及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3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拟批准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见附件,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馈意见,或自拟批准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邮编:*。


受理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

类别

受理

日期

1

铝型材门窗加工项目

(略) 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9号

重庆 (略)

重庆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2024年1月16日


拟批准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备注

1

重庆 (略)

铝型材门窗加工项目

(略) 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9号

重庆 (略)

本项 (略) 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9号,租赁重庆 (略) 已建厂房建设,租赁面积约9270.49m2。本项目供电、通讯、给水、排水等重庆 (略) 均已建成,可供本项目依托。建设一条铝型材前处理、喷粉生产线和门窗组装加工设备,建成后预计年加工铝材500吨。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1、运营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自带的“大旋风分离装置+电子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粉末烘干室两端设集气罩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粉末烘干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处理的喷粉废气、粉末烘干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隔油+调节pH+混凝沉淀+砂滤+两级活性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重庆 (略) 已建 (略) 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大庙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生活污水依托重庆 (略) 已建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庙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

3、运营期固体废物:在生产厂房东北角设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80m2,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定期收集后物资单位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硅烷化废渣、废铝屑、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药剂桶、废油桶、废油、含油棉纱手套。在生产厂房西北侧设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5m2,危险废物采用密闭桶储存,桶下方设置托盘,防止原料流失,同时做好危废暂存间及化学品辅料暂存区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运营期噪声: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处的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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