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2023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清县2023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清县2023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 (略) 临空经济区采留线西侧,地块面积68990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50369°,北纬39.37628°。地块北至荒地,南至荒地,东至荒地,西至荒地。本地块原为刘家务村、西桑园村农用地,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调查单位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结合对了解地块使用历史、权属变迁及是否存在污染事故等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员(主要为附近居民)和知情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自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访谈工作,判断地块及周围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经使用PID和XRF进行土壤的现场快速检测,并参照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的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可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第一阶段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后续的开发和利用。
永清县2023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 (略) 临空经济区采留线西侧,地块面积68990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50369°,北纬39.37628°。地块北至荒地,南至荒地,东至荒地,西至荒地。本地块原为刘家务村、西桑园村农用地,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调查单位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结合对了解地块使用历史、权属变迁及是否存在污染事故等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员(主要为附近居民)和知情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自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访谈工作,判断地块及周围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经使用PID和XRF进行土壤的现场快速检测,并参照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的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可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第一阶段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后续的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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