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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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略) 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要求,《 (略) 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河北 (略) 编制完成,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链接: http://**-E7y03rQ

提取码:atv8,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矩形区域内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链接: http://**-E7y03rQ

提取码:atv8,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q.com,邮件请注明“ (略) 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人地址: (略) 峰峰矿区和村镇

收件人单位: (略)

收件人姓名:王工

电话号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9日。

(略)

2024年1月16日

(略) 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要求,《 (略) 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河北 (略) 编制完成,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链接: http://**-E7y03rQ

提取码:atv8,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矩形区域内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链接: http://**-E7y03rQ

提取码:atv8,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q.com,邮件请注明“ (略) 年产亚硝酸钠18万吨、硝酸钠12万吨、硝酸钾10万吨项目”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人地址: (略) 峰峰矿区和村镇

收件人单位: (略)

收件人姓名:王工

电话号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9日。

(略)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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