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是深东大道(创智路至新福路)建设工程项目的西段,是合作区“十字型”快速路和“五横六纵”骨架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加快该道路建设,支撑深汕高质量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用地面积:*.00㎡,其中道路及桥梁段用地面积99295.30㎡,隧道段用地面积*.70㎡。
(二)用地性质:道路设施用地(S2)。
(三)红线宽度:起点-K0+220红线宽63.2米,K0+220-400、K0+680-920规划红线宽63.2-79.2米, K0+400- 680规划红线宽79.2-88.5米,K0+920-1号隧道段、1号隧道-同心路段规划红线宽40-68.1米,1号隧道段规划红线宽56.72-72.72米。
(四)规划横断面:起点-K0+220段为8车道主路(两侧设辅助车道),K0+220-400、K0+680-920为8车道主路+4车道辅路,K0+400-680段为8车道主路+8车道辅路,K0+920-1号隧道段、1号隧道-同心路段为8车道主路,1号隧道段为8车道主路。
(五)道路设计标准:主路道 (略) 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路道 (略) 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六)市政附属设施:道路红线范围内依规划道 (略) 政管线设施,包括给水(DN200-DN1200)、雨水(DN600-DN1350)、电缆沟(2×1.4×1.7、6φ150)、通信(36φ110)、污水(DN400)及照明等,无燃气管道, (略) 政管线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
(七)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勘察设计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的调整。
具体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
(三)http://**(深汕网)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16日-1月25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是深东大道(创智路至新福路)建设工程项目的西段,是合作区“十字型”快速路和“五横六纵”骨架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加快该道路建设,支撑深汕高质量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深东大道(创智路至同心路段)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用地面积:*.00㎡,其中道路及桥梁段用地面积99295.30㎡,隧道段用地面积*.70㎡。
(二)用地性质:道路设施用地(S2)。
(三)红线宽度:起点-K0+220红线宽63.2米,K0+220-400、K0+680-920规划红线宽63.2-79.2米, K0+400- 680规划红线宽79.2-88.5米,K0+920-1号隧道段、1号隧道-同心路段规划红线宽40-68.1米,1号隧道段规划红线宽56.72-72.72米。
(四)规划横断面:起点-K0+220段为8车道主路(两侧设辅助车道),K0+220-400、K0+680-920为8车道主路+4车道辅路,K0+400-680段为8车道主路+8车道辅路,K0+920-1号隧道段、1号隧道-同心路段为8车道主路,1号隧道段为8车道主路。
(五)道路设计标准:主路道 (略) 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路道 (略) 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六)市政附属设施:道路红线范围内依规划道 (略) 政管线设施,包括给水(DN200-DN1200)、雨水(DN600-DN1350)、电缆沟(2×1.4×1.7、6φ150)、通信(36φ110)、污水(DN400)及照明等,无燃气管道, (略) 政管线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
(七)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勘察设计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的调整。
具体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
(三)http://**(深汕网)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16日-1月25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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