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市级农村实用人才拟选拔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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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市级农村实用人才拟选拔人选公示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行业骨干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人才小组发〔2023〕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 (略) 农村实用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张市农发〔2023〕122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乡镇政府)初审推荐,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复审推荐,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拟选拔裴晖平等2 (略) 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贠燕琴等1 (略) 级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选拔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936-*

(略) 农业农村局0936-*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936-*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南环 (略) 委市政府统办一号楼1016室

(略) 甘州区南环路675号农业大厦902室

(略) 甘州区玉关 (略) 文广旅游局408室

附件:1.2023—2 (略) 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拟选拔人选名单

2.2023—2 (略) 级农村实用文化人才拟选拔人选名单


(略) 委组织部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x
附件下载:附件2.docx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行业骨干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人才小组发〔2023〕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 (略) 农村实用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张市农发〔2023〕122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乡镇政府)初审推荐,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复审推荐,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拟选拔裴晖平等2 (略) 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贠燕琴等1 (略) 级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选拔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936-*

(略) 农业农村局0936-*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936-*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南环 (略) 委市政府统办一号楼1016室

(略) 甘州区南环路675号农业大厦902室

(略) 甘州区玉关 (略) 文广旅游局408室

附件:1.2023—2 (略) 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拟选拔人选名单

2.2023—2 (略) 级农村实用文化人才拟选拔人选名单


(略) 委组织部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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