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丰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膨胀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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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丰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膨胀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关于《辽宁丰 (略) 膨胀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丰 (略) 膨胀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明山区卧龙街道欢喜岭村,原辽宁 (略) 厂址内,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12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07%。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膨胀石墨(半成品)生产线,通过对鳞片石墨原料混合插层、压滤脱酸脱水后,年生产膨胀石墨(半成品)4000t,厂区占地面积5674.14m2,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职工更衣室、实验室、食堂、工具仓库、门卫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抑尘洒水或泥沙搅拌,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内,定期清掏处理;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设置围挡、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1#、2#生产线投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分别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1#、2#生产线中混合插层、压滤脱酸、脱水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喷淋塔)处理,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高吸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l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封闭、原料卸料及堆存在封闭原料库房中,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中和+压滤 500m3/d)后全部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辆禁鸣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落地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废pH试纸、废脱硫石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130m2),外售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单位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硫酸罐区、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点、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厂区地面作为简单防渗区。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硫酸储罐一用(15t)一备(20t),正常工况下保持备用罐空罐状态。通过加强运输监管,承运方必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准运证,从事运输的车辆、容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厂区内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在罐区设置围堰作为一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预防与控制体系,事故池(500m3)作为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关于《辽宁丰 (略) 膨胀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辽宁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丰 (略) 膨胀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明山区卧龙街道欢喜岭村,原辽宁 (略) 厂址内,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12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07%。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膨胀石墨(半成品)生产线,通过对鳞片石墨原料混合插层、压滤脱酸脱水后,年生产膨胀石墨(半成品)4000t,厂区占地面积5674.14m2,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职工更衣室、实验室、食堂、工具仓库、门卫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抑尘洒水或泥沙搅拌,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内,定期清掏处理;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设置围挡、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1#、2#生产线投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分别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1#、2#生产线中混合插层、压滤脱酸、脱水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喷淋塔)处理,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高吸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l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封闭、原料卸料及堆存在封闭原料库房中,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中和+压滤 500m3/d)后全部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辆禁鸣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落地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废pH试纸、废脱硫石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130m2),外售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单位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硫酸罐区、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点、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厂区地面作为简单防渗区。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硫酸储罐一用(15t)一备(20t),正常工况下保持备用罐空罐状态。通过加强运输监管,承运方必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准运证,从事运输的车辆、容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厂区内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在罐区设置围堰作为一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预防与控制体系,事故池(500m3)作为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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