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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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略)

(略) 建设分公司

湖北君邦 (略)

①八一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②新蒲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③八一变~新蒲变220kV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1影响途径

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

本项目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只需在站内间隔预留位置新建设备基础及支架,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线路塔基等永久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1.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

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2)减缓措施

①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②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④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⑤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⑥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并通过索道进行材料运输;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如古树名木等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的,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执行,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如发现新的古树名木应采取避让措施,以避免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造成破坏。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

2.1施工噪声源分析

500kV八一变及220kV新蒲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内容相对简单,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少,主要位于站区围墙内施工,围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衰减降低噪声,加之工程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且均在昼间施工,施工噪声具有短暂性,在施工机械停运或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消失。

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建材料运输、杆塔拆除、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本工程沿线交通条件一般,材料运输采用汽车和索道运输相结合的运输方案。根据输电线路塔基施工特点,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单塔累计施工时间一般在2个月以内,在靠近施工点时,一般靠开辟便道的方式运输施工材料,线路塔基距离居民住房较远,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2.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

3.1施工扬尘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两个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工程、杆塔拆除工程及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及回填、新建基础设施及施工建材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3.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工地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站址、拆除杆塔区域及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分散,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4.1固废污染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间隔扩建线路迁改和拆除旧杆塔产生的废弃铁塔及金具;拆除的旧杆塔基础破碎产生的混凝土块建筑垃圾,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4.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间隔调整施工人员利用站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理至当地村庄垃圾收集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站内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弃土在站区周围征地范围内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方 (略) 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5)拆除的杆塔由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进行破碎后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回收处理。

(6)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7)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

5.1污染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新建间隔扩建工程无土建基础施工,无生产废水;新建线路塔基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无法到达位置,采用现场人工拌和,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拆除杆塔塔基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本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30人,根据《用水定额》( (略) 地方标准,DB52/T725-2019),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90L计算,施工人员用水量约2.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16m3/d。

5.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和处置体系处理,本期扩建无需新建环保设施。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新建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三角及水平排列线段应不小于10.5m;垂直排列线段应不小于11.5m,与非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均应不小于6.5m。

(2)在施工设计阶段优化线路路径,尽量避免跨越居民房屋。如输电线路必须跨越建筑物,则跨越一层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8.0m,在跨越二层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7.0m。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对饮用水水源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落实设计方案,不在水中立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等临时设施;

②施工前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由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在施工期间禁止携带油漆、涂料等化学品进入保护区内,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捕鱼、炸鱼等严重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行为。

③禁止在饮用水源地内设置牵张场、堆料场、弃渣场及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设立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民房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现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在水源保护区内及附近施工时,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施工废水。

④在水源保护区杆塔施工时,线路塔基开挖避开雨天,并正在杆塔施工区周围采取装土麻袋临时拦挡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⑤在水源保护区设立的杆塔基础,根据地质地形,选取合理的杆塔基础和开挖方式,并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

⑥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⑦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⑧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对龙井沟水库、清水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可以降低至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环评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具有可行性。

(二)营运期

1.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线路对沿线植被群落的环境影响分析

输变电项目在运行期内,对灌丛、草地植被等植物资源基本没有影响。项目运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以保证输电线路导线与林区树木之间一定的垂直距离,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本项目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同时由于本项目线路大部分位于丘陵及山地区域,铁塔塔位一般选择在山腰、山脊或山顶,因地形的自然高差,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5m的安全要求,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剪修乔木的量很少。因此可以预测,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森林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

(2)本项目线路对于沿线古树名木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3株古树名木距离本项目建设区域较远,1株距离较近约10m,输电线路导线均高跨架设,运营期不会对古树名木进行修剪,对古树名木无影响。

1.2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几乎无影响。

2.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分别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对象的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类比变电站前期的竣工验收监测及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并根据《遵义500千伏八一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声环境影响模式预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八一500kV变电站扩建完成后,项目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间隔扩建侧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也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类比变电站前期的竣工验收监测及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并根据《220kV新蒲变3#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声环境影响模式预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500kV八一变电站及220kV新蒲变电站间隔扩建完成后,项目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外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2.2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出线间隔运行良好,线路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及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正常运行时,站内无生产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的废水主要为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500kV八一变电站站内已建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220kV新蒲变电站站内已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本期仅扩建出线间隔,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工程仍沿用前期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3.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河流附近,清水河水库、龙井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变电站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含油设备,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及蓄电池总量,原有依托设施能满足处置要求,因此,不会对环境增加新的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都匀供电局统一回收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4.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外排进入环境。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运维人员对变电站间隔及线路定期巡查及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2)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 m 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500kV八一变至220kV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公示文本-副本.pdf


评估意见

〔2023〕677号关于对《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遵义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略)

(略) 建设分公司

湖北君邦 (略)

①八一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②新蒲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③八一变~新蒲变220kV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1影响途径

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

本项目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只需在站内间隔预留位置新建设备基础及支架,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即可,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线路塔基等永久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1.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下一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林木的砍伐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

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2)减缓措施

①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②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③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④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⑤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⑥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并通过索道进行材料运输;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方式,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如古树名木等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的,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执行,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如发现新的古树名木应采取避让措施,以避免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造成破坏。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

2.1施工噪声源分析

500kV八一变及220kV新蒲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内容相对简单,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少,主要位于站区围墙内施工,围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衰减降低噪声,加之工程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且均在昼间施工,施工噪声具有短暂性,在施工机械停运或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消失。

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建材料运输、杆塔拆除、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本工程沿线交通条件一般,材料运输采用汽车和索道运输相结合的运输方案。根据输电线路塔基施工特点,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单塔累计施工时间一般在2个月以内,在靠近施工点时,一般靠开辟便道的方式运输施工材料,线路塔基距离居民住房较远,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2.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

3.1施工扬尘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两个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工程、杆塔拆除工程及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及回填、新建基础设施及施工建材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3.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工地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站址、拆除杆塔区域及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分散,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4.1固废污染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间隔扩建线路迁改和拆除旧杆塔产生的废弃铁塔及金具;拆除的旧杆塔基础破碎产生的混凝土块建筑垃圾,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4.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间隔调整施工人员利用站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理至当地村庄垃圾收集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站内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弃土在站区周围征地范围内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方 (略) 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5)拆除的杆塔由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进行破碎后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回收处理。

(6)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7)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

5.1污染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新建间隔扩建工程无土建基础施工,无生产废水;新建线路塔基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无法到达位置,采用现场人工拌和,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拆除杆塔塔基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本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30人,根据《用水定额》( (略) 地方标准,DB52/T725-2019),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90L计算,施工人员用水量约2.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16m3/d。

5.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和处置体系处理,本期扩建无需新建环保设施。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新建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三角及水平排列线段应不小于10.5m;垂直排列线段应不小于11.5m,与非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均应不小于6.5m。

(2)在施工设计阶段优化线路路径,尽量避免跨越居民房屋。如输电线路必须跨越建筑物,则跨越一层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8.0m,在跨越二层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7.0m。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对饮用水水源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落实设计方案,不在水中立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等临时设施;

②施工前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由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在施工期间禁止携带油漆、涂料等化学品进入保护区内,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捕鱼、炸鱼等严重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行为。

③禁止在饮用水源地内设置牵张场、堆料场、弃渣场及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设立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民房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现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在水源保护区内及附近施工时,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施工废水。

④在水源保护区杆塔施工时,线路塔基开挖避开雨天,并正在杆塔施工区周围采取装土麻袋临时拦挡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⑤在水源保护区设立的杆塔基础,根据地质地形,选取合理的杆塔基础和开挖方式,并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土石方的开挖。

⑥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⑦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⑧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对龙井沟水库、清水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可以降低至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环评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具有可行性。

(二)营运期

1.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线路对沿线植被群落的环境影响分析

输变电项目在运行期内,对灌丛、草地植被等植物资源基本没有影响。项目运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以保证输电线路导线与林区树木之间一定的垂直距离,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本项目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同时由于本项目线路大部分位于丘陵及山地区域,铁塔塔位一般选择在山腰、山脊或山顶,因地形的自然高差,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5m的安全要求,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剪修乔木的量很少。因此可以预测,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森林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

(2)本项目线路对于沿线古树名木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3株古树名木距离本项目建设区域较远,1株距离较近约10m,输电线路导线均高跨架设,运营期不会对古树名木进行修剪,对古树名木无影响。

1.2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几乎无影响。

2.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分别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对象的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类比变电站前期的竣工验收监测及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并根据《遵义500千伏八一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声环境影响模式预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八一500kV变电站扩建完成后,项目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间隔扩建侧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也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类比变电站前期的竣工验收监测及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并根据《220kV新蒲变3#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声环境影响模式预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500kV八一变电站及220kV新蒲变电站间隔扩建完成后,项目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外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2.2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出线间隔运行良好,线路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及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正常运行时,站内无生产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的废水主要为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500kV八一变电站站内已建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220kV新蒲变电站站内已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本期仅扩建出线间隔,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工程仍沿用前期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3.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河流附近,清水河水库、龙井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变电站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含油设备,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及蓄电池总量,原有依托设施能满足处置要求,因此,不会对环境增加新的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都匀供电局统一回收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4.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外排进入环境。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运维人员对变电站间隔及线路定期巡查及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2)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 m 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500kV八一变至220kV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公示文本-副本.pdf


评估意见

〔2023〕677号关于对《500千伏八一变至220千伏新蒲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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