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关岭月亮湾100MW/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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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关岭月亮湾100MW/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

(略) 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顶云街道境内

中广核贵州 (略) 关岭分公司

贵州湘宁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00MW/200MWh储能单元、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外送线路及综合楼、生产楼、消防水泵房等建筑物。项目在同一地块分为两部分,储能区和升压站,中间由围墙进行隔档。储能区位于储能电站东南部,规划容量为100MW/200MWh,34套2.8MW/5.6MWh储能单元和2套2.45MW/4.9MWh储能单元,储能单元采用预制舱型式户外布置。站内西南部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位于电站西南角,新建主变容量为1×100MVA,主变户外布置,每12套储能单元组成1回集电线路,接入储能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经升压站主变升压至220kV。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扬尘,机械施工、机动车运输产生的废气等。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扬尘来自于平整土地、基础开挖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扬尘则更为严重。运输车辆行驶也是施工工地的扬尘产生的主要来源。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无组织排放。

①施工扬尘、粉尘: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和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预计施工现场近地面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的浓度将超过《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的要求。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其影响范围较小局限在施工现场附近,本项目施工场地内采取场地覆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要求。此外,本项目场区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小、时间短,通过施工管理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可以减少场地开挖产生的扬尘,大气环境随着施工结束而恢复至原来的水平。

②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各类燃油机械施工作业、机动车物料运输等过程中排出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烟尘。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CO、碳氢化合物等,其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施工机械,以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污)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其废水产生量约4m3/d;施工期不设置集中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不在施工现场住宿和餐饮,其生活污水来源于施工作业期间的盥洗和方便,其污水量约为0.5m3/d。本项目施工废水及少量施工机械漏油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围农肥或绿化灌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产生量少,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影响地表水体。

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隔油沉淀池及化粪池进行填埋平整,因此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是可行的。

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区基础开挖、车辆运输、各类施工机械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是间歇性的、暂时性的。为了减少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储能电站施工期采取围墙围挡措施后,昼间施工噪声在距离施工场界5m处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要求,夜间施工噪声在距离厂界2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要求。本工程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储能电站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线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采用流动声源模式进行影响预测。 经过计算,当r≥20.3m时、L≤50dB(A)。在距离交通中心线最近距离7.4米,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后临时堆存于升压站周边空地,后续全部回填利用,无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头、砂石、废金属件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或场地平整,全部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位置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本项目220kV升压站及其场地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可逆的、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占地和施工扰动,将破坏和占压植被,破坏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植物、植被及其生境,降低评价区的植被面积和覆盖率;但其影响范围局限于建设征地和施工活动区,受影响的主要是该地分布和灌草丛植被和在此生境的动物群落;由于本项目评价区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响施工区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

(3)水土流失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占地和场地开挖造成土壤植被破坏,加大土壤暴露程度;土石方调配及场地内部转运,可能造成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但是,本项目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其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任务是电能储存,用电高峰经地埋电缆线路输送至升压站,所以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详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此处引用该专题评价结论: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储能电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水平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项目职工6人,设1灶头(废气量为3000m3/h),人均食用油用量按20g/人?d计,耗油量为120g/d。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5%,油烟废气产生量为3g/d(1.095kg/a),烹饪时间每天按2h计,则油烟产生浓度为0.5mg/m3。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作人员为6人,生活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厨房用水量以20L/d?人计算,则总用水量为0.42m3/d,污水产生系数为0.8,则污水总产生量为0.336m3/d,生活污水及厨房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等,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和周边植被灌溉。站内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站外。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储能电站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轴流风机,轴流风机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较小(小于50dB(A)),因此本评价进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预测时,仅考虑主变、SVG无功补偿装置、储能PCS的声源源强。在设备运行中,对周边环境会造成噪声污染。因此,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如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在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站址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d计算,营运期项目员工人数为6人,员工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3kg,年产生生活垃圾1.095t。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磷酸铁锂储能电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环境危害性较小。根据可研资料,磷酸铁锂离子储能系统设计寿命约为15年,如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则立即通知厂家进行维修或则更换,不在厂区贮存。

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垃圾及报废的设备及配件,报废的设备及配件全部统一回收,检修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

储能电站日常运行中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变压器泄露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

①废矿物油

储能电站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在变压器外壳内装有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油不外排,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变压器更换一次变压器油会产生2~3t废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变压器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

②废铅蓄电池

变电站内设置有蓄电池组,使用年限约8-10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为 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统一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生产厂家,更换后立即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厂内设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处置危废。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报批版).pdf

评估意见

〔2023〕689号关于对《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

(略) 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顶云街道境内

中广核贵州 (略) 关岭分公司

贵州湘宁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00MW/200MWh储能单元、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外送线路及综合楼、生产楼、消防水泵房等建筑物。项目在同一地块分为两部分,储能区和升压站,中间由围墙进行隔档。储能区位于储能电站东南部,规划容量为100MW/200MWh,34套2.8MW/5.6MWh储能单元和2套2.45MW/4.9MWh储能单元,储能单元采用预制舱型式户外布置。站内西南部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位于电站西南角,新建主变容量为1×100MVA,主变户外布置,每12套储能单元组成1回集电线路,接入储能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经升压站主变升压至220kV。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扬尘,机械施工、机动车运输产生的废气等。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扬尘来自于平整土地、基础开挖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扬尘则更为严重。运输车辆行驶也是施工工地的扬尘产生的主要来源。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无组织排放。

①施工扬尘、粉尘: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和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预计施工现场近地面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的浓度将超过《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的要求。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其影响范围较小局限在施工现场附近,本项目施工场地内采取场地覆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要求。此外,本项目场区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小、时间短,通过施工管理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可以减少场地开挖产生的扬尘,大气环境随着施工结束而恢复至原来的水平。

②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各类燃油机械施工作业、机动车物料运输等过程中排出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烟尘。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CO、碳氢化合物等,其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施工机械,以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污)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其废水产生量约4m3/d;施工期不设置集中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不在施工现场住宿和餐饮,其生活污水来源于施工作业期间的盥洗和方便,其污水量约为0.5m3/d。本项目施工废水及少量施工机械漏油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围农肥或绿化灌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产生量少,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影响地表水体。

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隔油沉淀池及化粪池进行填埋平整,因此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是可行的。

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区基础开挖、车辆运输、各类施工机械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是间歇性的、暂时性的。为了减少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储能电站施工期采取围墙围挡措施后,昼间施工噪声在距离施工场界5m处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要求,夜间施工噪声在距离厂界2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要求。本工程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储能电站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线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采用流动声源模式进行影响预测。 经过计算,当r≥20.3m时、L≤50dB(A)。在距离交通中心线最近距离7.4米,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后临时堆存于升压站周边空地,后续全部回填利用,无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头、砂石、废金属件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或场地平整,全部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位置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施工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本项目220kV升压站及其场地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可逆的、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占地和施工扰动,将破坏和占压植被,破坏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植物、植被及其生境,降低评价区的植被面积和覆盖率;但其影响范围局限于建设征地和施工活动区,受影响的主要是该地分布和灌草丛植被和在此生境的动物群落;由于本项目评价区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响施工区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

(3)水土流失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占地和场地开挖造成土壤植被破坏,加大土壤暴露程度;土石方调配及场地内部转运,可能造成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但是,本项目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其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任务是电能储存,用电高峰经地埋电缆线路输送至升压站,所以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详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此处引用该专题评价结论: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储能电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水平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项目职工6人,设1灶头(废气量为3000m3/h),人均食用油用量按20g/人?d计,耗油量为120g/d。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5%,油烟废气产生量为3g/d(1.095kg/a),烹饪时间每天按2h计,则油烟产生浓度为0.5mg/m3。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作人员为6人,生活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厨房用水量以20L/d?人计算,则总用水量为0.42m3/d,污水产生系数为0.8,则污水总产生量为0.336m3/d,生活污水及厨房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NH3-N等,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和周边植被灌溉。站内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站外。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储能电站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室轴流风机,轴流风机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较小(小于50dB(A)),因此本评价进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预测时,仅考虑主变、SVG无功补偿装置、储能PCS的声源源强。在设备运行中,对周边环境会造成噪声污染。因此,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如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在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站址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d计算,营运期项目员工人数为6人,员工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3kg,年产生生活垃圾1.095t。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磷酸铁锂储能电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环境危害性较小。根据可研资料,磷酸铁锂离子储能系统设计寿命约为15年,如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则立即通知厂家进行维修或则更换,不在厂区贮存。

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垃圾及报废的设备及配件,报废的设备及配件全部统一回收,检修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

储能电站日常运行中产生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变压器泄露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

①废矿物油

储能电站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在变压器外壳内装有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油不外排,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变压器更换一次变压器油会产生2~3t废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变压器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

②废铅蓄电池

变电站内设置有蓄电池组,使用年限约8-10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为 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统一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生产厂家,更换后立即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厂内设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处置危废。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报批版).pdf

评估意见

〔2023〕689号关于对《关岭月亮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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