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分局关于2024年1月17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1.辽阳金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农副产品物流园加氧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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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分局关于2024年1月17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1.辽阳金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农副产品物流园加氧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辽阳金昌 (略) 新建农副产品物流园加氧站项目、 (略) 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2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辽阳金昌 (略) 新建农副产品物流园加氧站项目

(略) 佟二堡镇风尚大街以北,创意路东侧辽阳金昌农副产品物流园内

辽阳金昌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在物流园东北侧建设2座35m3地上立式低温液氧储罐、2个充装平台,配套建设有效容积5 m3围堰、液位计、压力表及其他报警装置。本项目不涉及供水、供热工程。

项目施工期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气。不新增员工,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企业要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封闭、减振、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 (略) 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

(略) 沈旦堡镇头台子村

(略) 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

辽宁 (略)

项目建设地 (略) 沈旦堡镇头台子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6298.58m2,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烘干能力120t/d的粮食烘干塔,配套1台2t/h的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旋风+布袋除尘器。储运工程、辅助工程都依托现有。

1.项目施工期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热风炉要选用生物质专用炉型,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末端安装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要加强无组织环境管理,烘干塔顶部设置盖板,四周安装防尘罩网(6m×6m×17m),并及时清理收集的粮食皮屑,装袋后在一般固废间暂存;筛分工序要设在密闭车间,卸粮区域采取软帘封闭,落粮口、运输皮带、中转贮粮斗要全封闭。

3.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排入旱厕,要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得随意丢弃。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封闭、减振、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筛分杂质、收尘灰、热风炉生物质灰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做好防扬散措施,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6.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0.305吨/年,企业要严格遵守该总量控制指标。

7.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8.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环保监测体系,落实信息公开和监测计划,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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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辽阳金昌 (略) 新建农副产品物流园加氧站项目、 (略) 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2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辽阳金昌 (略) 新建农副产品物流园加氧站项目

(略) 佟二堡镇风尚大街以北,创意路东侧辽阳金昌农副产品物流园内

辽阳金昌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在物流园东北侧建设2座35m3地上立式低温液氧储罐、2个充装平台,配套建设有效容积5 m3围堰、液位计、压力表及其他报警装置。本项目不涉及供水、供热工程。

项目施工期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气。不新增员工,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企业要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封闭、减振、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 (略) 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

(略) 沈旦堡镇头台子村

(略) 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

辽宁 (略)

项目建设地 (略) 沈旦堡镇头台子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6298.58m2,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烘干能力120t/d的粮食烘干塔,配套1台2t/h的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旋风+布袋除尘器。储运工程、辅助工程都依托现有。

1.项目施工期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热风炉要选用生物质专用炉型,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末端安装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要加强无组织环境管理,烘干塔顶部设置盖板,四周安装防尘罩网(6m×6m×17m),并及时清理收集的粮食皮屑,装袋后在一般固废间暂存;筛分工序要设在密闭车间,卸粮区域采取软帘封闭,落粮口、运输皮带、中转贮粮斗要全封闭。

3.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排入旱厕,要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得随意丢弃。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封闭、减振、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筛分杂质、收尘灰、热风炉生物质灰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做好防扬散措施,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6.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0.305吨/年,企业要严格遵守该总量控制指标。

7.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8.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环保监测体系,落实信息公开和监测计划,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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