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B1、D2、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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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片区B1、D2、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关于雄安新区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2〕10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完成容东片区B1、D2、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等三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项目监测总结报告、验收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开。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到2024年2月18日,期间如对上述项目验收材料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工*

编制单位:北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


附件:1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4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5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6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7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8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验收报告.pdf

9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中国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根据《关于雄安新区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2〕10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完成容东片区B1、D2、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等三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项目监测总结报告、验收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开。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到2024年2月18日,期间如对上述项目验收材料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工*

编制单位:北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


附件:1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容东片区B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4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5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6容东片区D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7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8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验收报告.pdf

9容东片区G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中国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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