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佳木斯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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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佳木斯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略) 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打造新 (略) 公安执法规范化,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略) 公安工作的一个着力点,通过完善机制,活化载体,互促互动,成果转化,切 (略) 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本领,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和轮训。

以队*管理和教育为基础,全面提升法制队*整体战斗力。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狠抓队*管理和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等各项专题培训153次,培训人数5881人次,培训总时长332小时,进一步提升民警理论基础和执法办案能力。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提升、增加全局民警执法能力和法律知识储备。组织执法 (略) 旁听庭审,共开展案件点评、旁听庭审24次,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汇编22次,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和能力。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涉产权冤假错案纠正,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

结合案件侦办工作,深入剖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依法规范互联网服务,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互联网领域联合联动执法,不断凝聚网络依法治理的社会力量。

依托技术检查工具和技术资源力量,组织对属地互联网站、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服务、域名解析服务、APP分发平台、区块链运营企业、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全量摸排、核查,掌握属地联网单位和信息服务企业。尤其涉及疫情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其相关涉疫系统进行等保检查相关措施,网安部门开展了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其中包括政府办、税务、 (略) 、法院、学校、医院等单位。督促其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并对其不符合标准处进行及时整改,指导其结合安全评估结果和整改方案改进完善产品、服务。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网站进行备案监督管理,监测发现未备案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履行备案义务,针对不再运营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周检制,对其实名上网情况进行相关核查,根据网络安全法,对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颁发安全审核意见书,督促其营造绿色上网环境。

4.规范行政机关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效,推动形成敢于担当、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

市公安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根据《 (略) 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由法制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必要时根据《 (略) 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办理,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略) 、县级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略) 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 (略)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国家、省简政放权有关文件,我局对权力事项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调整情况、责任事项内容及依据、事项调整意见以及基本格式等要素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全 (略) 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6.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根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工作要求,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共有公职律师4名,在行政复议应诉、制定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决策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7.推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下沉基层办理,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按照“领导放权,彻底授权,窗口有权”的要求,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为“一审一核”,即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不需经领导审核把关;持续完善公安服务窗口,增配窗口警力、增添暖心物品、增设自助设备,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出提醒取证短信服务,设立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 (略) 群众办事时间。

8.推行“证照分离”全市覆盖。

针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三个行政许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由行政审批转为行政管理, (略) 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9.开展政务服务优老服务,合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结合的服务方式,针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出老年人“我帮办”、“我帮付”、“我帮登记”的“三帮“服务,通过完善的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更直接、周全、贴心的便利化服务。

10.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信用黑龙江”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行政执法透明高效。

11.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

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准确进行刑事案件复议复核。贯彻《 (略) 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略) 受理行政案件,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 (略) 说明理由,尊 (略) 生效判决,做尊法守法的表率。

12.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

一是查找问题根源,分析成因,在制度机制上找差距,制定完善了《 (略)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略) 公安局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及违规取保候审工作机制》等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二是开展“顽瘴痼疾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零”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执法问题,分类施策,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规定时限整改完毕,市局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不及时、不彻底的,全局通报,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聚焦存在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依托“公安业务大讲堂”,范围覆盖全体执法民警,解读新出台的制度,使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13.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完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强化科技管理软件应用,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市区和六个县局全部建成大宗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积极探索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普法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单位普法内容和任务,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实处。市公安局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制宣传进校园等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线下张贴宣传海报、线上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文章和视频,打造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模式,多措并举开展普法活动。

15.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推进刑罚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准确把握不同时期办理“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明确排查整治的依据和标准,逐一登记造册。二是第一时间通过监管信息系统排查梳理名单并安排警力到属地公安机关档案室查询排查减假暂案件数据,同时主动到属地 (略) 、 (略) 等地排查。三是对属于九类重点案件逐案进行核查,形成一案一档、一人一档,有关自查人员、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存档备查。针对基础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除全面开展查阅档案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之外,进一 (略) 、 (略) 、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

16.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监察法》出台后新修订的案件管辖分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技术资源、凝聚打击合力,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17.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的基础上,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刑事政策。

18.研究完善强制医疗法规制度,依法妥善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

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开展调研,借鉴先进地区办理经验,研究起草《 (略) 公安机关办理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工作规定》,同时加强基层派出所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定期与监护人沟通精神病人情况,发现肇事肇祸可能的及时联系政府与民政部门,以强化救济、完善监管、严格依法三个层面管控精神病人,力求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19.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多调联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建立“网格+警格”基层治理模式,在“网格化”警员的组织下,挑选社区委员、退休党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群体建立社区纠纷协调小组,配合网格员,社区主任、派出所调解室、司法联调的层级纠纷调处机制,将矛盾纠纷处置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消解在源头萌芽,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的目标。

20.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略) 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把政治理论 (略) 公安民警常态化工作, (略) 3千余名公安民警开展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做到民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理念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

2.执法方式需进一步提高。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3.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畅通。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 (略) 公安局党委召开推进法治建设会议一次,党委班子成员均已撰写述法工作报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梳理法治理念,鉴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2.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3.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 (略) 公安局

????????????????????????????????????????????????????????????????????????????????????????????????????????????????????**日

市政府:

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略) 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打造新 (略) 公安执法规范化,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略) 公安工作的一个着力点,通过完善机制,活化载体,互促互动,成果转化,切 (略) 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本领,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和轮训。

以队*管理和教育为基础,全面提升法制队*整体战斗力。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狠抓队*管理和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等各项专题培训153次,培训人数5881人次,培训总时长332小时,进一步提升民警理论基础和执法办案能力。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提升、增加全局民警执法能力和法律知识储备。组织执法 (略) 旁听庭审,共开展案件点评、旁听庭审24次,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汇编22次,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和能力。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涉产权冤假错案纠正,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

结合案件侦办工作,深入剖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依法规范互联网服务,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互联网领域联合联动执法,不断凝聚网络依法治理的社会力量。

依托技术检查工具和技术资源力量,组织对属地互联网站、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服务、域名解析服务、APP分发平台、区块链运营企业、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全量摸排、核查,掌握属地联网单位和信息服务企业。尤其涉及疫情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其相关涉疫系统进行等保检查相关措施,网安部门开展了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其中包括政府办、税务、 (略) 、法院、学校、医院等单位。督促其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并对其不符合标准处进行及时整改,指导其结合安全评估结果和整改方案改进完善产品、服务。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网站进行备案监督管理,监测发现未备案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履行备案义务,针对不再运营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周检制,对其实名上网情况进行相关核查,根据网络安全法,对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颁发安全审核意见书,督促其营造绿色上网环境。

4.规范行政机关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效,推动形成敢于担当、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

市公安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根据《 (略) 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由法制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必要时根据《 (略) 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办理,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略) 、县级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略) 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 (略)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国家、省简政放权有关文件,我局对权力事项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调整情况、责任事项内容及依据、事项调整意见以及基本格式等要素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全 (略) 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6.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根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工作要求,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共有公职律师4名,在行政复议应诉、制定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决策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7.推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下沉基层办理,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按照“领导放权,彻底授权,窗口有权”的要求,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为“一审一核”,即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不需经领导审核把关;持续完善公安服务窗口,增配窗口警力、增添暖心物品、增设自助设备,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出提醒取证短信服务,设立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 (略) 群众办事时间。

8.推行“证照分离”全市覆盖。

针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三个行政许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由行政审批转为行政管理, (略) 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9.开展政务服务优老服务,合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结合的服务方式,针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出老年人“我帮办”、“我帮付”、“我帮登记”的“三帮“服务,通过完善的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更直接、周全、贴心的便利化服务。

10.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信用黑龙江”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行政执法透明高效。

11.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

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准确进行刑事案件复议复核。贯彻《 (略) 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略) 受理行政案件,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 (略) 说明理由,尊 (略) 生效判决,做尊法守法的表率。

12.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

一是查找问题根源,分析成因,在制度机制上找差距,制定完善了《 (略)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略) 公安局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及违规取保候审工作机制》等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二是开展“顽瘴痼疾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零”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执法问题,分类施策,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规定时限整改完毕,市局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不及时、不彻底的,全局通报,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聚焦存在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依托“公安业务大讲堂”,范围覆盖全体执法民警,解读新出台的制度,使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13.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完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强化科技管理软件应用,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市区和六个县局全部建成大宗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积极探索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普法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单位普法内容和任务,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实处。市公安局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制宣传进校园等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线下张贴宣传海报、线上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文章和视频,打造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模式,多措并举开展普法活动。

15.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推进刑罚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准确把握不同时期办理“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明确排查整治的依据和标准,逐一登记造册。二是第一时间通过监管信息系统排查梳理名单并安排警力到属地公安机关档案室查询排查减假暂案件数据,同时主动到属地 (略) 、 (略) 等地排查。三是对属于九类重点案件逐案进行核查,形成一案一档、一人一档,有关自查人员、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存档备查。针对基础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除全面开展查阅档案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之外,进一 (略) 、 (略) 、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

16.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监察法》出台后新修订的案件管辖分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技术资源、凝聚打击合力,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17.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的基础上,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刑事政策。

18.研究完善强制医疗法规制度,依法妥善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

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开展调研,借鉴先进地区办理经验,研究起草《 (略) 公安机关办理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工作规定》,同时加强基层派出所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定期与监护人沟通精神病人情况,发现肇事肇祸可能的及时联系政府与民政部门,以强化救济、完善监管、严格依法三个层面管控精神病人,力求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19.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多调联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建立“网格+警格”基层治理模式,在“网格化”警员的组织下,挑选社区委员、退休党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群体建立社区纠纷协调小组,配合网格员,社区主任、派出所调解室、司法联调的层级纠纷调处机制,将矛盾纠纷处置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消解在源头萌芽,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的目标。

20.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略) 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把政治理论 (略) 公安民警常态化工作, (略) 3千余名公安民警开展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做到民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理念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

2.执法方式需进一步提高。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3.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畅通。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 (略) 公安局党委召开推进法治建设会议一次,党委班子成员均已撰写述法工作报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梳理法治理念,鉴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2.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3.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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