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川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型材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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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海 (略) 位于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以北、沿锋汽车以西、崇礼路以南、恒得方以东,企业拟建设的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型材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3亿元,总占地面积51亩(34000m2),主要生产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铝型材,年产量2万吨。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5亿元,实现总税收1000余万元。作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上游关键环节,该项目的成功落地也将为高新区加快布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聚区打下坚实基础,促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条的不断延链扩链。
二、产业政策
本项目是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型材精深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机械业、铁路业、汽车业中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山东海 (略) 为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版)》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项目不属于鼓励及负面清单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该项目符合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
三、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模具氮化废气、阳极氧化线废气、锯切及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等。
①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均质炉、加热炉、时效炉、烘箱燃烧废气通过2根15米排气筒(DA001、DA002)分别排放。
②模具氮化废气经点燃后采用集气罩收集;煲模槽产生的碱雾采用集气罩收集;除油槽、碱蚀槽、中和槽产生的酸雾、碱雾设置槽边和顶部抽风系统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③化抛槽和氧化槽设置槽边和顶部抽风系统,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④锯切及机加工设备设置吸尘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依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预测,项目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排放均能满足上述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预测占标率较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化抛废水及化抛后第一道清洗水经蒸发浓缩后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冷凝水送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着色及封孔工序废水经铬镍处理后回用于着色及封孔工序,其他生产废水和含高磷废水冷凝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送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全自动锯切机、挤压机、矫直机、焊机及机加工设备等,在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及铝屑、废模具、焊渣、铝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废水处理药剂包装袋、纯水制备废滤材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或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液压油、废油桶、化学品废包装、废切削液、污水处理废滤材、槽渣、污泥、废盐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成后,各固体废物均可实现分类、安全处置。在采取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在落实总图设计、贮存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三级防控体系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五、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以北、沿锋汽车以西、崇礼路以南、恒得方以东,选址符合规划要求;三废治理措施可靠,全厂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充分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六、 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
建设单位:山东海 (略)
联系?:郭经理
电话:*
邮箱:*@*26.com
地址: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以北、沿锋汽车以西、崇礼路以南、恒得方以东
附件:1、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ZYwOYA0clS5PVw 提取码:tkj1)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特此公示。
山东海 (略)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山东海川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型材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海 (略) 位于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以北、沿锋汽车以西、崇礼路以南、恒得方以东,企业拟建设的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型材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3亿元,总占地面积51亩(34000m2),主要生产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铝型材,年产量2万吨。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5亿元,实现总税收1000余万元。作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上游关键环节,该项目的成功落地也将为高新区加快布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聚区打下坚实基础,促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条的不断延链扩链。
二、产业政策
本项目是轨道交通和汽车轻量化高端型材精深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机械业、铁路业、汽车业中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山东海 (略) 为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版)》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项目不属于鼓励及负面清单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该项目符合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
三、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模具氮化废气、阳极氧化线废气、锯切及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等。
①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均质炉、加热炉、时效炉、烘箱燃烧废气通过2根15米排气筒(DA001、DA002)分别排放。
②模具氮化废气经点燃后采用集气罩收集;煲模槽产生的碱雾采用集气罩收集;除油槽、碱蚀槽、中和槽产生的酸雾、碱雾设置槽边和顶部抽风系统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③化抛槽和氧化槽设置槽边和顶部抽风系统,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④锯切及机加工设备设置吸尘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依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预测,项目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排放均能满足上述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预测占标率较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化抛废水及化抛后第一道清洗水经蒸发浓缩后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冷凝水送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着色及封孔工序废水经铬镍处理后回用于着色及封孔工序,其他生产废水和含高磷废水冷凝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送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全自动锯切机、挤压机、矫直机、焊机及机加工设备等,在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及铝屑、废模具、焊渣、铝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废水处理药剂包装袋、纯水制备废滤材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或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液压油、废油桶、化学品废包装、废切削液、污水处理废滤材、槽渣、污泥、废盐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成后,各固体废物均可实现分类、安全处置。在采取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在落实总图设计、贮存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三级防控体系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五、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以北、沿锋汽车以西、崇礼路以南、恒得方以东,选址符合规划要求;三废治理措施可靠,全厂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充分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六、 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
建设单位:山东海 (略)
联系?:郭经理
电话:*
邮箱:*@*26.com
地址: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以北、沿锋汽车以西、崇礼路以南、恒得方以东
附件:1、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ZYwOYA0clS5PVw 提取码:tkj1)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特此公示。
山东海 (略)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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