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亿升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台州市亿升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1.1项目由来
(略) (略) 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热处理加工的企业。企业老厂 (略) 松门镇东南工业区,租用 (略) 的厂房进行生产。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现已搬迁 (略) (略) 东部新区二十七街7号的新厂区,搬迁后老厂区不再进行生产。企业现有厂区于2023年4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台环建(温)[2023]35号),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踏勘,“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原环评及其批复在排气筒设置情况等方面发生了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台环函〔2023〕8号)等文件要求,需对该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以判别是否存在重大变动。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本报告的编制工作,本报告可作为本项目的排污许可证变更、“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今后日常营运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报告仅针对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进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1.3主要变动内容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主要为排气筒设置情况较环评审批内容有所变动,本章节将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已建的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及配套设施,分别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设备、原辅料、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重点分析该项目具体变动情况。
四、结论
“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变动为:(1)将处理后的多用炉渗碳淬火废气、转炉加热废气合并通过同一根15m的排气筒(DA001);(2)将处理后的氮化废气合并通过同一根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由于企业排气筒合并,排气筒数量由原审批的11根减少至8根,污染源强与原审批情况相比均不变。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的判定分析,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后,其污染物种类、污染源强未发生变化 “三废”处理设施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三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的实施仍符合原环评结论。
1.1项目由来
(略) (略) 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热处理加工的企业。企业老厂 (略) 松门镇东南工业区,租用 (略) 的厂房进行生产。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现已搬迁 (略) (略) 东部新区二十七街7号的新厂区,搬迁后老厂区不再进行生产。企业现有厂区于2023年4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台环建(温)[2023]35号),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踏勘,“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原环评及其批复在排气筒设置情况等方面发生了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台环函〔2023〕8号)等文件要求,需对该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以判别是否存在重大变动。 (略) (略) 委托, (略) (略) 承担本报告的编制工作,本报告可作为本项目的排污许可证变更、“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今后日常营运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报告仅针对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进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1.3主要变动内容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主要为排气筒设置情况较环评审批内容有所变动,本章节将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已建的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及配套设施,分别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设备、原辅料、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重点分析该项目具体变动情况。
四、结论
“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变动为:(1)将处理后的多用炉渗碳淬火废气、转炉加热废气合并通过同一根15m的排气筒(DA001);(2)将处理后的氮化废气合并通过同一根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由于企业排气筒合并,排气筒数量由原审批的11根减少至8根,污染源强与原审批情况相比均不变。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的判定分析,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略) (略) 年加工30000吨热处理产品技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后,其污染物种类、污染源强未发生变化 “三废”处理设施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三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的实施仍符合原环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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