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木伦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输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乌兰木伦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输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乌兰木伦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输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木伦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输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3、建设规模与内容:
新建乌兰木伦220KV变电站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变电站35KV架空线路一回,线路长度约6公里,沿线架设通讯光缆。接入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变电站备用间隔。
4、建设工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人:赵志雷(*)
2、评估机构:亿特利 (略)
联系人:田磊(*)
3、公示日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日
中国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乌兰木伦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输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木伦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输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3、建设规模与内容:
新建乌兰木伦220KV变电站至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变电站35KV架空线路一回,线路长度约6公里,沿线架设通讯光缆。接入上湾煤矿立风井35KV变电站备用间隔。
4、建设工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人:赵志雷(*)
2、评估机构:亿特利 (略)
联系人:田磊(*)
3、公示日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日
中国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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