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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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 (略) 场内5号地,地理坐标:东经102°39′45.848",北纬25°4′33.296"

建设单位:昆明实田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 (略)

建设内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及主体建筑,仅在原项目基础上增设1间烤漆房,增加维修原料用量与维修频次,同时增加工作人员及原辅材料用量。主体建设内容包括机修区、喷烤漆房、漆工打磨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维修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整车维护,同时在项目区内进行喷漆、烤漆作业,车辆清洗仅针对项目区维修车辆。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销售车辆约1300辆/年,维修车辆约6000辆/年、喷烤漆车辆1000辆/年、保养车辆约6000辆/年、清洗车辆约9000辆/年。扩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主要为粉尘、焊接烟尘、喷烤漆废气、汽车尾气、制冷剂挥发废气、食堂油烟。喷烤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后,分别由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无纺布袋吸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苯和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洗

车废水经洗车废水循环系统处理后,80%废水经洗车水循环设备循环用于洗车,其余20%进入化粪池,车辆维修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所有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标准,动植物油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和车辆交通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废制冷剂抽到专用贮存容器内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利用处置;废旧零部件、废包装材料、废装饰品等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食堂泔水、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仓库及维修区进行重点防渗;对洗车废水四级沉淀池、三级隔油沉淀池、食堂含油废水隔油池、化粪池、事故应急池池体等进行一般防渗;对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防止液态原辅材料、废矿物油以及未经处理的污水非正常情况下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机油、油漆、汽油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 (略) 场内5号地,地理坐标:东经102°39′45.848",北纬25°4′33.296"

建设单位:昆明实田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 (略)

建设内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及主体建筑,仅在原项目基础上增设1间烤漆房,增加维修原料用量与维修频次,同时增加工作人员及原辅材料用量。主体建设内容包括机修区、喷烤漆房、漆工打磨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维修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整车维护,同时在项目区内进行喷漆、烤漆作业,车辆清洗仅针对项目区维修车辆。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销售车辆约1300辆/年,维修车辆约6000辆/年、喷烤漆车辆1000辆/年、保养车辆约6000辆/年、清洗车辆约9000辆/年。扩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主要为粉尘、焊接烟尘、喷烤漆废气、汽车尾气、制冷剂挥发废气、食堂油烟。喷烤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后,分别由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无纺布袋吸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苯和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洗

车废水经洗车废水循环系统处理后,80%废水经洗车水循环设备循环用于洗车,其余20%进入化粪池,车辆维修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所有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标准,动植物油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和车辆交通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废制冷剂抽到专用贮存容器内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利用处置;废旧零部件、废包装材料、废装饰品等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食堂泔水、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仓库及维修区进行重点防渗;对洗车废水四级沉淀池、三级隔油沉淀池、食堂含油废水隔油池、化粪池、事故应急池池体等进行一般防渗;对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防止液态原辅材料、废矿物油以及未经处理的污水非正常情况下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机油、油漆、汽油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东风本田汽车高新特约销售服务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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