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建阳区水北溪、贵溪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北、天王寺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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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建阳区水北溪、贵溪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北、天王寺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 (略) 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建阳区水北溪、贵溪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北、天王寺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建阳区水北溪、贵溪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北、天王寺段) (略) 建阳区书坊乡水北溪、南木溪、贵溪。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整治总长度19.85km,河道清淤疏浚总量*.21m3,其中,书莒溪拿坑至水北段清淤疏浚长度11.25km,清淤疏浚*.61m3;南木溪段清淤疏浚长度3.55km,清淤疏浚21360.6m3;贵溪段清淤疏浚长度5.05km,清淤疏浚43750m3。项目总投资46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8.1 %。


根据福建 (略) 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管理中,你单位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做好雨季施工时应急措施,降低清淤扰动对河流水质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并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

福建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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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 (略) 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建阳区水北溪、贵溪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北、天王寺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建阳区书坊乡人民政府建阳区水北溪、贵溪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北、天王寺段) (略) 建阳区书坊乡水北溪、南木溪、贵溪。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整治总长度19.85km,河道清淤疏浚总量*.21m3,其中,书莒溪拿坑至水北段清淤疏浚长度11.25km,清淤疏浚*.61m3;南木溪段清淤疏浚长度3.55km,清淤疏浚21360.6m3;贵溪段清淤疏浚长度5.05km,清淤疏浚43750m3。项目总投资46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8.1 %。


根据福建 (略) 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管理中,你单位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做好雨季施工时应急措施,降低清淤扰动对河流水质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并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建阳生态环境局,

福建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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