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江西联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 - 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位于江西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属工业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6′22.12″,北纬28°49′29.53″,厂区东面和北面为江西 (略) ,南面为 (略) ,西 (略) 君鑫贵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依托现有项目厂房,不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项目嘧啶呋喃酮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一步反应向下游延伸;利用已建成的2,6二氟苯*酰胺生产线设施设备建设虫螨腈生产线,建成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项目。 (略) 2019年3月委托南京向 (略) 编制完成《 (略) 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以饶环评字〔2019〕98号文《关于 (略) 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开始建设,于2020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20年4月至5月为调试阶段。环评报告中审批产品包括嘧啶呋喃酮和2,6-二氟苯*酰胺,因市场因素,2,6-二氟苯*酰胺生产线已建设但未投入运行,2022年11月,项目对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的嘧啶呋喃酮生产线完成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已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证书编号为(*MA36XXHC4K001P)。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设备设施,不新建厂房,对现有嘧啶呋喃酮项目进行生产线延伸,原有工艺不变增加一步反应向下游延伸,嘧啶呋喃酮1500t/a产能中分出部分(1285.06t/a)用于嘧菌酯的生产,其余(214.94t/a)正常外售;将已建成的2,6二氟苯*酰胺生产线设施设备改建成产虫螨腈生产线,建成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氢、氯化氢、溴化氢、氰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烷总烃、VOCs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完全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01车间嘧菌酯合成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副产*酸精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两级碱洗+两级酸洗”预处理;103车间噁唑酮中间体、溴代吡咯腈中间体、虫螨腈合成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气与综合回收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危废暂存库收集的废气合并经综合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一级深冷+一级碱洗+一级氧化)处理后,再进入RTO焚烧系统(处理工艺为RTO焚烧+急冷+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04车间虫螨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5车间嘧菌酯破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氯化氢、氰化氢、氟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SO2、NOX、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可满足GB 39727—2020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苯、*腈、苯胺类、二氯*烷、DMF、*醇、非*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均可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表1及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值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溴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三*胺及*酸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及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2-氯*烯腈、N,N-二*基苯胺、三氟*酸、虫螨腈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附录C中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得到的浓度限值要求(2-氯*烯腈、N,N-二*基苯胺、三氟*酸、虫螨腈分别为10.35mg/m3、42.8mg/m3、22.5mg/m3、20.66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通过采用自动投料方式及自动控制工艺、密闭转移物料、提高设备密封性能等措施减少生产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液体物料均采用槽车运输,槽车与罐的连接采用新型的干式快速接头,槽车卸料时(即罐进料)槽顶与槽车用气相平衡管连通,以减少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暂存库、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周围进行植被绿化,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外排废气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要求;氯化氢、氰化氢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非*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均可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76.46m3/d)、纯水制备浓水(13.71m3/d)、尾气治理废水(40m3/d)、地面冲洗废水(3.5m3/d)、设备清洗废水(15.83m3/d)、真空泵排水(4.67m3/d)、实验室废水(1.5m3/d)、循环冷却定排水(12m3/d)、初期雨水(848.3m3/次)和生活污水(6m3/d)。主要污染物为pH值、CODCr、BOD5、AOX、TN、TP、氨氮、SS、氯化物、*苯、苯胺类、氟化物、氰化物、总铜、全盐量、TOC、2-氯*烯腈、三*胺、DMF、二氯*烷、动植物油、色度等。 项目含氯化钠废水经催化氧化预处理、含磷酸钠和氯化钠废水经降温析晶预处理、含氰废水经破氰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产生的污冷凝水与其余工艺废水、尾气治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为铁碳微电解+调节池+气浮池+厌氧+好氧+臭氧氧化+AO+沉淀池+气浮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处pH值、CODCr、BOD5、TN、TP、氨氮、SS、氯化物、*苯、苯胺类、氰化物、全盐量、TOC、色度等均达到凤巢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AOX、氟化物、总铜、动植物油等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二氯*烷达到参照执行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3排放限值,特征污染物(2-氯*烯腈、三*胺、DMF)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附录C中多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2-氯*烯腈0.01mg/L、三*胺0.6mg/L、DMF0.94mg/L)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凤巢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乐安河。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定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循环冷却定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下水,定期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类泵、风机、离心机、粉碎机等,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5~9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真空泵、冷却机组、冷冻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风机等较高噪音设备则采取加装消音器,或采用隔声罩封闭,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釜残(HW04,236.67t/a)、污水处理站滤渣(HW04,14.05t/a)、三效蒸发装置废盐及废液(HW11,445.77t/a)、废气处理装置废冷凝液(HW06,128.04t/a)、废活性炭(HW49,17t/a)、污水处理站污泥(HW49,43.42t/a)、在线监测废液(HW49,0.5t/a)、废耐火材料(HW36,0.8t/a)、废机油(HW08,2t/a)、废含油抹布(HW49,0.1t/a)、废滤布(HW49,0.2t/a)、废包装材料(HW49,2t/a)、布袋收集含原药粉尘(HW04,4.6t/a)、废布袋(HW49,0.1t/a)等危险废物;废分子筛(0.07t/a)、废树脂(0.6t/a)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15t/a)等。 项目布袋收集含原药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树脂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分类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储罐区进行地面硬化,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并在四周设置围堰;生产区车间内四周铺设地沟和收集池,跑、冒、滴、漏的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处理后引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反应釜设于地上,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内、上游毛公山和下游杓山下共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烷)、盐酸、DMF、*苯、*醇、*腈等危险物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风险。 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Ⅳ,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单位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反应釜进行探检、维修、耐压试验,确保其耐压强度;通过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各装置含有毒物料的工段现场设有喷淋洗眼器、洗手池,配备防毒面具和自给式呼吸器等防范用品,同时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 危险化学品储存选用合格的容器,在储存区做地面防渗,各罐区周围设置围堰、收集池及导排系统,一旦储罐发生泄漏时,先汇入围堰和收集池内贮存,及时收集泄漏的物料;储罐区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发生泄漏自动报警。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厂内设置联锁和报警系统,一旦联锁系统触发可实现整个生产有序的停车,并配置相应的手动系统,在自动控制装置出现故障时启动手动装置控制;配置备用发电机做为紧急电源。 反应釜均在车间架空设置,并在101和103生产车间分别设置污水收集沟及1个10m3事故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所有清下水管道的进口均设置封闭阀,能够及时阻断被污染的消防水或其它废水进入清下水道。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旁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796.8m3的事故应急池和一座有效容积为900m3的初期雨水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出现生产区、贮存区等发生事故、产生化学品泄漏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泄漏化学品等,化学品尽量收集至备用罐(桶),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站处理,防止事故废水直排。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在厂内醒目处应设置风向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和报纸公示等调查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 - 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位于江西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属工业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6′22.12″,北纬28°49′29.53″,厂区东面和北面为江西 (略) ,南面为 (略) ,西 (略) 君鑫贵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依托现有项目厂房,不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项目嘧啶呋喃酮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一步反应向下游延伸;利用已建成的2,6二氟苯*酰胺生产线设施设备建设虫螨腈生产线,建成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项目。 (略) 2019年3月委托南京向 (略) 编制完成《 (略) 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以饶环评字〔2019〕98号文《关于 (略) 年产1500吨嘧啶呋喃酮、1500吨2,6-二氟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开始建设,于2020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20年4月至5月为调试阶段。环评报告中审批产品包括嘧啶呋喃酮和2,6-二氟苯*酰胺,因市场因素,2,6-二氟苯*酰胺生产线已建设但未投入运行,2022年11月,项目对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的嘧啶呋喃酮生产线完成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已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证书编号为(*MA36XXHC4K001P)。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设备设施,不新建厂房,对现有嘧啶呋喃酮项目进行生产线延伸,原有工艺不变增加一步反应向下游延伸,嘧啶呋喃酮1500t/a产能中分出部分(1285.06t/a)用于嘧菌酯的生产,其余(214.94t/a)正常外售;将已建成的2,6二氟苯*酰胺生产线设施设备改建成产虫螨腈生产线,建成年产1500吨嘧菌酯1500吨虫螨腈技改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氢、氯化氢、溴化氢、氰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烷总烃、VOCs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完全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01车间嘧菌酯合成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副产*酸精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两级碱洗+两级酸洗”预处理;103车间噁唑酮中间体、溴代吡咯腈中间体、虫螨腈合成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气与综合回收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危废暂存库收集的废气合并经综合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一级深冷+一级碱洗+一级氧化)处理后,再进入RTO焚烧系统(处理工艺为RTO焚烧+急冷+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04车间虫螨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5车间嘧菌酯破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氯化氢、氰化氢、氟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SO2、NOX、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可满足GB 39727—2020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苯、*腈、苯胺类、二氯*烷、DMF、*醇、非*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均可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表1及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值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溴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三*胺及*酸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参照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及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2-氯*烯腈、N,N-二*基苯胺、三氟*酸、虫螨腈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附录C中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得到的浓度限值要求(2-氯*烯腈、N,N-二*基苯胺、三氟*酸、虫螨腈分别为10.35mg/m3、42.8mg/m3、22.5mg/m3、20.66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通过采用自动投料方式及自动控制工艺、密闭转移物料、提高设备密封性能等措施减少生产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液体物料均采用槽车运输,槽车与罐的连接采用新型的干式快速接头,槽车卸料时(即罐进料)槽顶与槽车用气相平衡管连通,以减少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暂存库、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周围进行植被绿化,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外排废气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要求;氯化氢、氰化氢均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非*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均可满足《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76.46m3/d)、纯水制备浓水(13.71m3/d)、尾气治理废水(40m3/d)、地面冲洗废水(3.5m3/d)、设备清洗废水(15.83m3/d)、真空泵排水(4.67m3/d)、实验室废水(1.5m3/d)、循环冷却定排水(12m3/d)、初期雨水(848.3m3/次)和生活污水(6m3/d)。主要污染物为pH值、CODCr、BOD5、AOX、TN、TP、氨氮、SS、氯化物、*苯、苯胺类、氟化物、氰化物、总铜、全盐量、TOC、2-氯*烯腈、三*胺、DMF、二氯*烷、动植物油、色度等。 项目含氯化钠废水经催化氧化预处理、含磷酸钠和氯化钠废水经降温析晶预处理、含氰废水经破氰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产生的污冷凝水与其余工艺废水、尾气治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为铁碳微电解+调节池+气浮池+厌氧+好氧+臭氧氧化+AO+沉淀池+气浮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处pH值、CODCr、BOD5、TN、TP、氨氮、SS、氯化物、*苯、苯胺类、氰化物、全盐量、TOC、色度等均达到凤巢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AOX、氟化物、总铜、动植物油等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二氯*烷达到参照执行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3排放限值,特征污染物(2-氯*烯腈、三*胺、DMF)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附录C中多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2-氯*烯腈0.01mg/L、三*胺0.6mg/L、DMF0.94mg/L)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凤巢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乐安河。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定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循环冷却定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下水,定期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类泵、风机、离心机、粉碎机等,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5~9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真空泵、冷却机组、冷冻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风机等较高噪音设备则采取加装消音器,或采用隔声罩封闭,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釜残(HW04,236.67t/a)、污水处理站滤渣(HW04,14.05t/a)、三效蒸发装置废盐及废液(HW11,445.77t/a)、废气处理装置废冷凝液(HW06,128.04t/a)、废活性炭(HW49,17t/a)、污水处理站污泥(HW49,43.42t/a)、在线监测废液(HW49,0.5t/a)、废耐火材料(HW36,0.8t/a)、废机油(HW08,2t/a)、废含油抹布(HW49,0.1t/a)、废滤布(HW49,0.2t/a)、废包装材料(HW49,2t/a)、布袋收集含原药粉尘(HW04,4.6t/a)、废布袋(HW49,0.1t/a)等危险废物;废分子筛(0.07t/a)、废树脂(0.6t/a)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15t/a)等。 项目布袋收集含原药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树脂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分类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储罐区进行地面硬化,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并在四周设置围堰;生产区车间内四周铺设地沟和收集池,跑、冒、滴、漏的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处理后引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反应釜设于地上,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内、上游毛公山和下游杓山下共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烷)、盐酸、DMF、*苯、*醇、*腈等危险物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风险。 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Ⅳ,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单位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反应釜进行探检、维修、耐压试验,确保其耐压强度;通过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各装置含有毒物料的工段现场设有喷淋洗眼器、洗手池,配备防毒面具和自给式呼吸器等防范用品,同时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 危险化学品储存选用合格的容器,在储存区做地面防渗,各罐区周围设置围堰、收集池及导排系统,一旦储罐发生泄漏时,先汇入围堰和收集池内贮存,及时收集泄漏的物料;储罐区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发生泄漏自动报警。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厂内设置联锁和报警系统,一旦联锁系统触发可实现整个生产有序的停车,并配置相应的手动系统,在自动控制装置出现故障时启动手动装置控制;配置备用发电机做为紧急电源。 反应釜均在车间架空设置,并在101和103生产车间分别设置污水收集沟及1个10m3事故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所有清下水管道的进口均设置封闭阀,能够及时阻断被污染的消防水或其它废水进入清下水道。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旁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796.8m3的事故应急池和一座有效容积为900m3的初期雨水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出现生产区、贮存区等发生事故、产生化学品泄漏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泄漏化学品等,化学品尽量收集至备用罐(桶),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站处理,防止事故废水直排。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在厂内醒目处应设置风向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和报纸公示等调查形式。调查结果为无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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