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创产研院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广州海创产研院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广州海创产 (略) 委托广州 (略) 编制《广 (略) 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 (略) 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
项目地址: (略) 黄埔区联和街道科丰路262号1401房、1402房、1403房
建设单位:广州海创产 (略)
建设内容:广州海创产 (略) 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广 (略) 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主要开展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实验,本项目转基因实验室按照生物安全等级Ⅱ级建设,只能开展安全等级I级和Ⅱ级的转基因工作,不能在实验室开展安全等级Ⅲ级和安全等级Ⅳ级的转基因工作。本项目建成后实验次数为200批次/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海创产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0-*、020-*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联和街道开泰大道28号301房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星玥街1号2001房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州海创产 (略)
2024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广州海创产 (略) 委托广州 (略) 编制《广 (略) 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 (略) 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
项目地址: (略) 黄埔区联和街道科丰路262号1401房、1402房、1403房
建设单位:广州海创产 (略)
建设内容:广州海创产 (略) 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广 (略) 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生物育种中心实验室项目,主要开展RNA表观遗传修饰技术实验,本项目转基因实验室按照生物安全等级Ⅱ级建设,只能开展安全等级I级和Ⅱ级的转基因工作,不能在实验室开展安全等级Ⅲ级和安全等级Ⅳ级的转基因工作。本项目建成后实验次数为200批次/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海创产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0-*、020-*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联和街道开泰大道28号301房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星玥街1号2001房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州海创产 (略)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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