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规划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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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规划审批前公示

《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宁远县 (略) 提出的《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规划审批前公示申请。现将地块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调整后指标图等;

图纸数量:3张(详见附件)

图纸名称:修改前控制指标图、修改后控制指标图、概念性方案

本公示公示期30天,期限从**日至**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应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短信、署名书面等方式告知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46-*

附件:公示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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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宁远县 (略) 提出的《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规划审批前公示申请。现将地块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宁远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十里铺加工贸易区E-B-17地块调整后指标图等;

图纸数量:3张(详见附件)

图纸名称:修改前控制指标图、修改后控制指标图、概念性方案

本公示公示期30天,期限从**日至**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应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短信、署名书面等方式告知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46-*

附件:公示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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