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保准站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4年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保准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3年1月17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保准站项目

迎泽区郝庄镇外麻地沟村、松小线以东

(略) 龙 (略)

山西华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12台200立方米全压力卧式储罐、2台100立方米卧式残液罐(一用一备),总储存规模2500立方米;压缩机房、真空泵房、钢瓶检测中心等配套设施及对应当污染治理设施。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液化石油气装卸、灌装、钢瓶灌装等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密闭管道连接,减少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量。项目焚烧炉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及燃烧残液排放的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钢瓶检测中心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应采取抛丸过程密闭,粉尘由抽风机抽出,通过自带滤芯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钢瓶静电喷涂产生的颗粒物应采取密闭设备,粉尘经过排风系统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钢瓶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表1中的排放限值。瓶印字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采用换气扇后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设一台0.7MW热水锅炉,燃料使用液化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SO?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2020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并环改办发[2020]9号)文件的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储罐夏季喷淋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站处理,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非采暖期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采暖期锅炉产生的软化废水、定期排污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用污罐车送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发电机、除锈机、瓶阀装卸机、水压测试机、气密测试机、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车辆进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喷塑回收喷粉、除尘器除尘灰、废滤袋、废滤芯、废树脂、废钢瓶),危险废物(液化石油气残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脱水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喷塑回收喷粉返回生产工序利用;除尘灰送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滤芯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残液抽入100m3残液罐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其它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厂内设一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厨余垃圾由专 (略) 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3年1月17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保准站项目

迎泽区郝庄镇外麻地沟村、松小线以东

(略) 龙 (略)

山西华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12台200立方米全压力卧式储罐、2台100立方米卧式残液罐(一用一备),总储存规模2500立方米;压缩机房、真空泵房、钢瓶检测中心等配套设施及对应当污染治理设施。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液化石油气装卸、灌装、钢瓶灌装等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密闭管道连接,减少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量。项目焚烧炉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及燃烧残液排放的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钢瓶检测中心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应采取抛丸过程密闭,粉尘由抽风机抽出,通过自带滤芯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钢瓶静电喷涂产生的颗粒物应采取密闭设备,粉尘经过排风系统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钢瓶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表1中的排放限值。瓶印字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采用换气扇后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设一台0.7MW热水锅炉,燃料使用液化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SO?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2020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并环改办发[2020]9号)文件的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储罐夏季喷淋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站处理,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非采暖期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采暖期锅炉产生的软化废水、定期排污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用污罐车送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发电机、除锈机、瓶阀装卸机、水压测试机、气密测试机、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车辆进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喷塑回收喷粉、除尘器除尘灰、废滤袋、废滤芯、废树脂、废钢瓶),危险废物(液化石油气残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脱水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喷塑回收喷粉返回生产工序利用;除尘灰送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滤芯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残液抽入100m3残液罐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其它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厂内设一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厨余垃圾由专 (略) 处置。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