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航空动力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丽春航空动力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适应丽春航空动力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引导园区各项开发建设有序进行,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启动了园区规划修编工作。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文件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结合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丽春航空动力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丽春航空动力园区规划
(2)规划编制机关: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3)规划概况:园区规划面积约4.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天桂路,西至利和村,南至黄竹村,北至天桂路。主导产业为航空动力产业、工业无人机、新材料及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
(注:为体现规划环评全过程参与原则,园区控规、产业规划与规划环评编制同步进行,规划面积、四至边界、主导产业后续可能涉及小范围调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规划编制机关委托→规划编制机关提供规划相关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2)工作内容:本次规划环评依据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略) 的环境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2)单位地址: (略) 天彭街道牡丹西路65号
(3)联系人:袁老师
(4)联系电话:*
(5)E-mail:*@*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略) 众诚 (略)
(2)联系地址: (略) 武侯区武兴路86号5栋
(3)联系人:罗工
(4)联系电话:*
(5)E-mail:*@*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通过以下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意见:打电话的方式;发送E-mail的方式;写信的方式;直接面谈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6日
为适应丽春航空动力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引导园区各项开发建设有序进行,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启动了园区规划修编工作。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文件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结合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丽春航空动力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丽春航空动力园区规划
(2)规划编制机关: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3)规划概况:园区规划面积约4.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天桂路,西至利和村,南至黄竹村,北至天桂路。主导产业为航空动力产业、工业无人机、新材料及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
(注:为体现规划环评全过程参与原则,园区控规、产业规划与规划环评编制同步进行,规划面积、四至边界、主导产业后续可能涉及小范围调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规划编制机关委托→规划编制机关提供规划相关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2)工作内容:本次规划环评依据 (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略) 的环境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2)单位地址: (略) 天彭街道牡丹西路65号
(3)联系人:袁老师
(4)联系电话:*
(5)E-mail:*@*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略) 众诚 (略)
(2)联系地址: (略) 武侯区武兴路86号5栋
(3)联系人:罗工
(4)联系电话:*
(5)E-mail:*@*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通过以下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意见:打电话的方式;发送E-mail的方式;写信的方式;直接面谈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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