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江北发电厂供气工程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一次
泸州江北发电厂供气工程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泸州江北发电厂供气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泸州江北发电厂供气工 (略) 江阳区江北镇,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1)长江北阀室进行接管改造,(2)新建江北分输站1座,(3)新建阀室与分输站DN500连接管道1条,长度约130m,新建江北分输站设计规模663×104m3/d,设计压力6.3MP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蜀南气矿
地址: (略) 江阳区百子路蜀南气矿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号码:0830-*
邮 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渝佳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
联系人:张工
电话号码:023-*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fOn8pUeShFV6JJ0cjYNCg?pwd=knji
提取码: knj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附件: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2024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泸州江北发电厂供气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泸州江北发电厂供气工 (略) 江阳区江北镇,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1)长江北阀室进行接管改造,(2)新建江北分输站1座,(3)新建阀室与分输站DN500连接管道1条,长度约130m,新建江北分输站设计规模663×104m3/d,设计压力6.3MP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蜀南气矿
地址: (略) 江阳区百子路蜀南气矿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号码:0830-*
邮 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渝佳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
联系人:张工
电话号码:023-*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fOn8pUeShFV6JJ0cjYNCg?pwd=knji
提取码: knj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附件: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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