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7日关于拟作出沈阳北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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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7日关于拟作出沈阳北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 (略) 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

经开区

沈阳 (略)

辽宁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推进沈阳 (略) 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的复函》 (略) 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以《沈阳 (略) 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3〕132号),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内容进行了备案。

项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东侧为辽宁 (略) 和辽宁出版印刷物资配送产业园、南侧为北重K厂房、西侧为北重I厂房和2#堆场,北侧为北重汽车库和5号路、隔路为沈阳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1504.61平方米,租用 (略) 闲置厂房及空地建设1座L厂房、1座电镀厂房,1座库房、1座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站、1座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电镀厂房内设置5条表面处理线,其中包括1条镀镉、镀镉钛生产线(镀种为镀光亮镉、镀低氢脆镉、镀镉钛),1条镀铬、镀镍生产线(镀种为镀铬、镀镍),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镀种为铬酸阳极氧化、硫酸阳极氧化、钛合金阳极氧化、阿洛*化学转化、硬质阳极氧化),1条小零件电镀生产线(镀种为镀铜、镀银),1条磷化生产线(镀种为钢铁氧化、锰系钢铁磷化、锌系钢铁磷化、不锈钢钝化1、不锈钢钝化2、不锈钢钝化3)以及配套建设的危化品库、锅炉房、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等;L厂房内设置起落架维修车间、喷漆室和烘干室、原料耗材库等。

项目主要对B737/A320/A330/E190飞机起落架进行维修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维修B737/A320/A330/E190飞起起落架250套。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8万元;项目供水、供电、供暖、 (略) 政设施;生产供汽由2台5吨燃气蒸汽锅炉提供。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氟化物等;实验室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非*烷总烃;喷漆、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项目表面处理线槽体均采用自动开合式槽盖,槽体关闭时废气经槽体侧边吸风方式负压收集;收集后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经喷淋塔中和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经喷淋凝聚回收法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经喷淋吸收氧化法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烷总烃)经氧化碱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氟化物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抛丸、打磨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烘干工序均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干式漆雾过滤+沸石转轮+RCO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苯系物、非*烷总烃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23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重金属废水(含镉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银废水、重金属混合废水)、非重金属废水(酸碱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荧光检测废水、附件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排水实行分质收集、分质处理。含镉废水收集后进入“破氰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含铬废水收集后进入“还原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含镍废水收集后进入“破络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含银废水收集后进入“破氰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重金属混合废水收集后进入“破氰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

以上废水经各自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5吨/天 ,处理工艺:反渗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及《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J5742-91)中要求后,清水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MVR蒸发器处理。

荧光检测废水、附件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破乳+隔油+活性炭过滤”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酸碱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30吨/天 ,处理工艺:氧化+絮凝沉淀+固液分离+活性炭过滤+pH回调)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车间外总排口设置出水在线监测(监测因子:流量、pH、化学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氰化物、总铜、总锌、总铁、总锰)。根据“报告书”,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等污染物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书”,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泵类设备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电镀废槽液、废滤芯、废水处理装置及蒸发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显影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废布袋、废零件、废钢丸、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生活垃圾。

电镀废槽液、废滤芯、废水处理装置及蒸发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显影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沸石、废催化剂等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其中电镀废槽液、废滤芯、废水处理装置及蒸发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装置产生)、废包装材料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1#内。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显影剂、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2#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布袋、废零件、废钢丸、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库房、事故池、电镀厂房、喷漆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 (略) 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

经开区

沈阳 (略)

辽宁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推进沈阳 (略) 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的复函》 (略) 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以《沈阳 (略) 航空修复及制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3〕132号),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内容进行了备案。

项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东侧为辽宁 (略) 和辽宁出版印刷物资配送产业园、南侧为北重K厂房、西侧为北重I厂房和2#堆场,北侧为北重汽车库和5号路、隔路为沈阳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1504.61平方米,租用 (略) 闲置厂房及空地建设1座L厂房、1座电镀厂房,1座库房、1座重金属废水预处理站、1座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电镀厂房内设置5条表面处理线,其中包括1条镀镉、镀镉钛生产线(镀种为镀光亮镉、镀低氢脆镉、镀镉钛),1条镀铬、镀镍生产线(镀种为镀铬、镀镍),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镀种为铬酸阳极氧化、硫酸阳极氧化、钛合金阳极氧化、阿洛*化学转化、硬质阳极氧化),1条小零件电镀生产线(镀种为镀铜、镀银),1条磷化生产线(镀种为钢铁氧化、锰系钢铁磷化、锌系钢铁磷化、不锈钢钝化1、不锈钢钝化2、不锈钢钝化3)以及配套建设的危化品库、锅炉房、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等;L厂房内设置起落架维修车间、喷漆室和烘干室、原料耗材库等。

项目主要对B737/A320/A330/E190飞机起落架进行维修工作,项目建成后,预计维修B737/A320/A330/E190飞起起落架250套。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8万元;项目供水、供电、供暖、 (略) 政设施;生产供汽由2台5吨燃气蒸汽锅炉提供。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氟化物等;实验室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非*烷总烃;喷漆、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项目表面处理线槽体均采用自动开合式槽盖,槽体关闭时废气经槽体侧边吸风方式负压收集;收集后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经喷淋塔中和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经喷淋凝聚回收法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经喷淋吸收氧化法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烷总烃)经氧化碱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氟化物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抛丸、打磨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烘干工序均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干式漆雾过滤+沸石转轮+RCO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苯系物、非*烷总烃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23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重金属废水(含镉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银废水、重金属混合废水)、非重金属废水(酸碱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荧光检测废水、附件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排水实行分质收集、分质处理。含镉废水收集后进入“破氰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含铬废水收集后进入“还原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含镍废水收集后进入“破络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含银废水收集后进入“破氰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重金属混合废水收集后进入“破氰反应+化学沉淀+固液分离”预处理装置处理;

以上废水经各自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5吨/天 ,处理工艺:反渗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及《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J5742-91)中要求后,清水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MVR蒸发器处理。

荧光检测废水、附件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破乳+隔油+活性炭过滤”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酸碱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30吨/天 ,处理工艺:氧化+絮凝沉淀+固液分离+活性炭过滤+pH回调)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车间外总排口设置出水在线监测(监测因子:流量、pH、化学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氰化物、总铜、总锌、总铁、总锰)。根据“报告书”,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等污染物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 (略) 政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书”,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泵类设备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电镀废槽液、废滤芯、废水处理装置及蒸发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显影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废布袋、废零件、废钢丸、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生活垃圾。

电镀废槽液、废滤芯、废水处理装置及蒸发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显影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沸石、废催化剂等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其中电镀废槽液、废滤芯、废水处理装置及蒸发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产生)、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装置产生)、废包装材料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1#内。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漆渣、废显影剂、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沸石、废催化剂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2#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布袋、废零件、废钢丸、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库房、事故池、电镀厂房、喷漆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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