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1月17日关于拟作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检修车间涂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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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1月17日关于拟作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检修车间涂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铁 (略) 苏家屯车辆段检修车间涂装项目

(略) 苏家屯区山丹街3号

中国铁 (略) 苏家屯车辆段

辽宁铭鑫 (略)

/

项 (略) 苏家屯区山丹街3号,主要建设内容:1、钩尾框新增浸漆(烘干)工序,新增涂装一体化设备1台,位于货车检修联合车间内东南侧,新增水性漆1.2t,钩尾框为维修的货车自带,本项目增加工序仅涉及涂装;2、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处理调漆、浸漆(烘干)有机废气;3、新增储漆间,占地面积22.23㎡,位于厂区南侧。项目改建后,货车检修能力仍为15000辆;新增钩尾框涂装能力30000件/年。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供水、供暖及 (略) 政。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浸漆(烘干)过程中挥发的TVOC(非*烷总烃)。

项目调漆、浸漆(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货车检修联合车间非*烷总烃达到厂界时,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新增生产用水,新鲜水全部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涂装一体化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封闭货车检修联合车间内,通过合理布局、建筑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铁、废焊渣、抛丸粉尘,废布袋、布袋收集尘。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整备车间150㎡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危废贮存库依托现有工程)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铁、废焊渣、抛丸粉尘,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将新建的储漆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铁 (略) 苏家屯车辆段检修车间涂装项目

(略) 苏家屯区山丹街3号

中国铁 (略) 苏家屯车辆段

辽宁铭鑫 (略)

/

项 (略) 苏家屯区山丹街3号,主要建设内容:1、钩尾框新增浸漆(烘干)工序,新增涂装一体化设备1台,位于货车检修联合车间内东南侧,新增水性漆1.2t,钩尾框为维修的货车自带,本项目增加工序仅涉及涂装;2、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处理调漆、浸漆(烘干)有机废气;3、新增储漆间,占地面积22.23㎡,位于厂区南侧。项目改建后,货车检修能力仍为15000辆;新增钩尾框涂装能力30000件/年。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供水、供暖及 (略) 政。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浸漆(烘干)过程中挥发的TVOC(非*烷总烃)。

项目调漆、浸漆(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货车检修联合车间非*烷总烃达到厂界时,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新增生产用水,新鲜水全部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涂装一体化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封闭货车检修联合车间内,通过合理布局、建筑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铁、废焊渣、抛丸粉尘,废布袋、布袋收集尘。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整备车间150㎡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危废贮存库依托现有工程)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铁、废焊渣、抛丸粉尘,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将新建的储漆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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