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管控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 (略) (略) 洛龙区关林镇翠云路与长夏门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2.*°、纬度:34.*°。因规划路长夏门西街从中分隔开,长夏门西街西侧简称地块六,长夏门西街东侧简称地块七。地块六东至长夏门西街、西至唐坊街、南至翠云路、北至牡丹东路;地块七东至长夏门街、西至长夏门西街、南至翠云路、北至牡丹东路。
本次调查地块共占地91802.68m2(137.71亩)。其中地块六:52423.56m2,合78.64亩;地块七:39379.12m2,合59.07亩。
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于2022年进行了原钢厂地块(二郎庙一二期EPC建设工程、水磨村安乐村EPC建设工程)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南 (略) 2022年6月对调查区域及周边进行了的现场踏勘;2022年7月进行了人员访谈;2022年7月至9月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的现场采样及分析检测。此次调查共检测49个土壤检测点位,合计样品数量163个;设置3口监测井,地下水样品数量3个。其中地块六内设置土壤检测点位12个,地下水检测点位1个;地块七内设置土壤检测点位7个。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随后编制了《原钢厂地块(二郎庙一二期EPC建设工程、水磨村安乐村EPC建设工程)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但因地块二、地块三土地存在归属权问题,并一直无法解决,该调查报告在专家评审时未能通过。
2023年12月洛阳 (略) 决定剔除地块二、地块三,调查范围为地块六、地块七。依据现行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补充调查,并进行《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该地块原为洛阳钢厂部分土地,洛阳钢厂与1958年成立后开始生产,主要为废钢材、废铁炼钢;1984年更名为洛阳 (略) ;2002年安钢集团对洛阳 (略) 重组,组建了 (略) ;2005年 (略) 、市国资委和安钢签订了重组协议,成立 (略) ;2009年 (略) 停产;2013年对 (略) 厂房和设备进行了拆除;2014年建立了洛钢仓储工业园主要用于放置成品钢材;2022年对洛钢仓储工业园库房拆除、场地清空。2022年现场踏勘期间,各车间建筑物已拆除完毕,现场为待开发土地。2023年12月现场踏勘时,现场为建筑工地,大部分地面已开挖,地块内用地红线邻近区域为土壤未扰动区。该地块现要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因用途变更,需要依照国家现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关林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GB5013 (略) 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因此,本次调查该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来评价。
受洛阳 (略) 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了解了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确定了潜在污染区域及潜在污染物。该地块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原料堆放区、固废堆放区及油罐区,根据其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生产工艺等,分析认为涉及到的重点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及石油烃,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共计47项,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项目35项(微生物、放射性除外)及石油类。
第二阶段为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采样采用专业判断和分区布点法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进行。根据地块内生产车间布局、历史生产情况和生产设施拆除后的现状,2022年7月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19个,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3个,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2个,共计22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本次采样、测试分析由河南 (略) 承担。2024年1月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1个,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2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2个,共计38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本次采样、由河南 (略) 承担,测试分析由河南 (略) 、洛阳 (略) 、山东 (略) 承担。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45项基本项目、二噁英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与对照点土壤样品pH值相差不大,水平相当,说明地块内对地块外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常规项目35项(微生物、放射性除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说明地块内地下水未受到工业活动的影响。
综上所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利用规划要求,对人居环境无影响,本次初步调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管控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 (略)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 (略) (略) 洛龙区关林镇翠云路与长夏门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2.*°、纬度:34.*°。因规划路长夏门西街从中分隔开,长夏门西街西侧简称地块六,长夏门西街东侧简称地块七。地块六东至长夏门西街、西至唐坊街、南至翠云路、北至牡丹东路;地块七东至长夏门街、西至长夏门西街、南至翠云路、北至牡丹东路。
本次调查地块共占地91802.68m2(137.71亩)。其中地块六:52423.56m2,合78.64亩;地块七:39379.12m2,合59.07亩。
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于2022年进行了原钢厂地块(二郎庙一二期EPC建设工程、水磨村安乐村EPC建设工程)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南 (略) 2022年6月对调查区域及周边进行了的现场踏勘;2022年7月进行了人员访谈;2022年7月至9月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的现场采样及分析检测。此次调查共检测49个土壤检测点位,合计样品数量163个;设置3口监测井,地下水样品数量3个。其中地块六内设置土壤检测点位12个,地下水检测点位1个;地块七内设置土壤检测点位7个。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随后编制了《原钢厂地块(二郎庙一二期EPC建设工程、水磨村安乐村EPC建设工程)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但因地块二、地块三土地存在归属权问题,并一直无法解决,该调查报告在专家评审时未能通过。
2023年12月洛阳 (略) 决定剔除地块二、地块三,调查范围为地块六、地块七。依据现行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补充调查,并进行《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该地块原为洛阳钢厂部分土地,洛阳钢厂与1958年成立后开始生产,主要为废钢材、废铁炼钢;1984年更名为洛阳 (略) ;2002年安钢集团对洛阳 (略) 重组,组建了 (略) ;2005年 (略) 、市国资委和安钢签订了重组协议,成立 (略) ;2009年 (略) 停产;2013年对 (略) 厂房和设备进行了拆除;2014年建立了洛钢仓储工业园主要用于放置成品钢材;2022年对洛钢仓储工业园库房拆除、场地清空。2022年现场踏勘期间,各车间建筑物已拆除完毕,现场为待开发土地。2023年12月现场踏勘时,现场为建筑工地,大部分地面已开挖,地块内用地红线邻近区域为土壤未扰动区。该地块现要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因用途变更,需要依照国家现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关林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GB5013 (略) 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因此,本次调查该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来评价。
受洛阳 (略) 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了解了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确定了潜在污染区域及潜在污染物。该地块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原料堆放区、固废堆放区及油罐区,根据其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生产工艺等,分析认为涉及到的重点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及石油烃,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共计47项,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项目35项(微生物、放射性除外)及石油类。
第二阶段为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采样采用专业判断和分区布点法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进行。根据地块内生产车间布局、历史生产情况和生产设施拆除后的现状,2022年7月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19个,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3个,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2个,共计22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本次采样、测试分析由河南 (略) 承担。2024年1月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1个,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2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2个,共计38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本次采样、由河南 (略) 承担,测试分析由河南 (略) 、洛阳 (略) 、山东 (略) 承担。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45项基本项目、二噁英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与对照点土壤样品pH值相差不大,水平相当,说明地块内对地块外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常规项目35项(微生物、放射性除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说明地块内地下水未受到工业活动的影响。
综上所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洛龙区安乐水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利用规划要求,对人居环境无影响,本次初步调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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