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徽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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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至县徽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东至县大渡口镇

建设单位:

东至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东至县大渡口镇安全村,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4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生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大渡口镇安全村一栋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000m2及地块建设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3670m2,总建筑面积6670m2。其中生产车间厂房及成品仓库面积4400m2,原料仓库面积2270m2。购置粉碎机、切片机、制粒机、冷却包装机等设备,建成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经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23]130号文立项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设33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加药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大渡口安全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废气为粉尘,其中破碎粉碎、制粒、筛分、中转仓粉尘引入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采用进料链板输进行上料切片,减少物料上料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同时洒水抑尘;设置封闭式原材料仓库,原材料全部临时贮存于原材料库中并通过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项目以车间往外设置5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不超过0.30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危废库、初期雨水池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东至县大渡口镇

建设单位:

东至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东至县大渡口镇安全村,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4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生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大渡口镇安全村一栋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000m2及地块建设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3670m2,总建筑面积6670m2。其中生产车间厂房及成品仓库面积4400m2,原料仓库面积2270m2。购置粉碎机、切片机、制粒机、冷却包装机等设备,建成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经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23]130号文立项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设33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加药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大渡口安全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废气为粉尘,其中破碎粉碎、制粒、筛分、中转仓粉尘引入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采用进料链板输进行上料切片,减少物料上料落差,减少粉尘产生、同时洒水抑尘;设置封闭式原材料仓库,原材料全部临时贮存于原材料库中并通过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项目以车间往外设置5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不超过0.30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落实好危废库、初期雨水池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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