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宏昇贸易有限公司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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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宏昇贸易有限公司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报告书公示起五日内(报告表公示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8-*( (略) 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离石区龙凤南大街128号
邮编:*
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略) (略) 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离石区西属巴街道茂塔沟村西侧约 497m 处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西信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略) 进行建设,将旧址留有的废弃厂房和原料库房进行拆除后,重新建设储煤棚及办公区。后期建设煤棚一座及棚内配套受煤坑、定量给煤机、带式输送机、消防设施。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墙,彩钢板顶棚自动防水封闭式煤棚。同时配套建设辅助附属用房、场地道路及室外硬化、绿化、管线工程等。本项目设计储配煤6万吨,总占地面积7.35亩,全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煤棚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辅助附属用房3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围挡。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基础牢固,无歪斜、破损;并设置高压雾化喷淋设施;外脚手架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整洁,提倡使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新型防护材料。

2)物料覆盖。施工现场产尘物料要采取覆盖措施;水泥等细颗粒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现场留置渣土必须集中堆放,裸露土地和留置渣土须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覆盖防尘网伸展平整,网目不低于800目/100平方厘米;网间拼接严密、不露尘,边缘及连接处固定牢固;定期对覆盖处洒水,促使土体表层硬化结壳,避免风蚀扬尘。覆盖防尘网破损、风化后要及时更换。

3)洒水抑尘。土方作业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在作业面周边安装喷淋装置或配置雾炮进行洒水压尘,使用雾炮降尘设施要确保土方作业面湿润,喷雾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出现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等级预警时,必须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作业;建筑脚手架上端周边,必须安装喷雾设施,确保施工场地湿润不起尘。施工现场进行拆除、爆破、油锤破碎、路面切割、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进行洒水、喷雾降尘。

4)路面硬化。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两侧及大块空地必须进行覆盖或绿化。土石方作业期间临时道路宜采用铺设钢板或密目网等临时覆盖措施,对含水率较低能够产生扬尘的粉土、沙土应采用大炮喷雾降尘。现场其他裸土、堆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材料等必须全部覆盖(防尘网覆盖密度不得低于800目/100平方厘米)。土方堆存及其它场地及暂时不开发区域应当进行绿化、覆盖或固化。

5)车辆冲洗。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喷淋高度和水源压力,满足冲洗要求,不得污泥横流。各种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别是渣土车辆车轮及车身必须冲洗,冲洗干净方可上路,严禁带泥上路,对工程进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保持清洁,专人进行冲洗保洁和洒水降尘,确保“ (略) 、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6)车辆运输。运输物料、渣土、土方等车辆必须全部密闭,要做到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不达标禁止进入、无准运证禁止进入、密闭装置损坏禁止进入;车厢未密闭禁止驶出、车身不洁禁止驶出),运送砂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线路运输。车辆装卸时要喷雾降尘,并安排专人清扫散落的渣土。

7)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堆放,日产日清;装饰、安装阶段宜采用成品、半成品实施装配式作业,减少因石材、砌体、混凝土等材料切割加工造成的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严禁露天切割作业。

8)现场公示。建筑工地现场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责任人,建立完善检查考核 (略) 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现场门口必须按要求设置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要将扬尘防治措施的各项要求纳入工人教育培训、岗前交底及工作奖惩,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扬尘防治自觉性。

9)机械设备。建设单位不得租赁、购买、使用排放不合格的、未在环境部门登记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并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行洒水抑尘,实现废水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做好吸声、隔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不得施工。

2)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构动部件的振动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3)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电铃、笛等指挥作业。

4)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一般情况应禁止夜间运输。

4、固废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少量建筑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同时避免运输物质的遗撒外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略) (略) 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报告书公示起五日内(报告表公示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8-*( (略) 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离石区龙凤南大街128号
邮编:*
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略) (略) 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离石区西属巴街道茂塔沟村西侧约 497m 处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西信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略) 进行建设,将旧址留有的废弃厂房和原料库房进行拆除后,重新建设储煤棚及办公区。后期建设煤棚一座及棚内配套受煤坑、定量给煤机、带式输送机、消防设施。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墙,彩钢板顶棚自动防水封闭式煤棚。同时配套建设辅助附属用房、场地道路及室外硬化、绿化、管线工程等。本项目设计储配煤6万吨,总占地面积7.35亩,全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煤棚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辅助附属用房3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围挡。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基础牢固,无歪斜、破损;并设置高压雾化喷淋设施;外脚手架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整洁,提倡使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新型防护材料。

2)物料覆盖。施工现场产尘物料要采取覆盖措施;水泥等细颗粒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现场留置渣土必须集中堆放,裸露土地和留置渣土须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覆盖防尘网伸展平整,网目不低于800目/100平方厘米;网间拼接严密、不露尘,边缘及连接处固定牢固;定期对覆盖处洒水,促使土体表层硬化结壳,避免风蚀扬尘。覆盖防尘网破损、风化后要及时更换。

3)洒水抑尘。土方作业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在作业面周边安装喷淋装置或配置雾炮进行洒水压尘,使用雾炮降尘设施要确保土方作业面湿润,喷雾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出现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等级预警时,必须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作业;建筑脚手架上端周边,必须安装喷雾设施,确保施工场地湿润不起尘。施工现场进行拆除、爆破、油锤破碎、路面切割、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进行洒水、喷雾降尘。

4)路面硬化。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两侧及大块空地必须进行覆盖或绿化。土石方作业期间临时道路宜采用铺设钢板或密目网等临时覆盖措施,对含水率较低能够产生扬尘的粉土、沙土应采用大炮喷雾降尘。现场其他裸土、堆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材料等必须全部覆盖(防尘网覆盖密度不得低于800目/100平方厘米)。土方堆存及其它场地及暂时不开发区域应当进行绿化、覆盖或固化。

5)车辆冲洗。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喷淋高度和水源压力,满足冲洗要求,不得污泥横流。各种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别是渣土车辆车轮及车身必须冲洗,冲洗干净方可上路,严禁带泥上路,对工程进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保持清洁,专人进行冲洗保洁和洒水降尘,确保“ (略) 、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6)车辆运输。运输物料、渣土、土方等车辆必须全部密闭,要做到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不达标禁止进入、无准运证禁止进入、密闭装置损坏禁止进入;车厢未密闭禁止驶出、车身不洁禁止驶出),运送砂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线路运输。车辆装卸时要喷雾降尘,并安排专人清扫散落的渣土。

7)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堆放,日产日清;装饰、安装阶段宜采用成品、半成品实施装配式作业,减少因石材、砌体、混凝土等材料切割加工造成的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严禁露天切割作业。

8)现场公示。建筑工地现场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责任人,建立完善检查考核 (略) 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现场门口必须按要求设置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要将扬尘防治措施的各项要求纳入工人教育培训、岗前交底及工作奖惩,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扬尘防治自觉性。

9)机械设备。建设单位不得租赁、购买、使用排放不合格的、未在环境部门登记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并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行洒水抑尘,实现废水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做好吸声、隔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不得施工。

2)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构动部件的振动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3)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电铃、笛等指挥作业。

4)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一般情况应禁止夜间运输。

4、固废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少量建筑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同时避免运输物质的遗撒外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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