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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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银审服(环)函发〔2024〕10号




(略) 园林管理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金凤区,属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总建设面积70949㎡。建设内容为新建景观绿化工程面积54400㎡、景观硬质工程面积1342㎡、景观建筑工程面积3127㎡,配套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照明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7.09h㎡,全部为永久占地,占 (略) 绿化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5.86万?,填方2.18万?,余方3.33万?,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土方周转场进行综合利用,拆除固体废弃物0.35万m3由具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投资1969.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8.9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景观林带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900.30万元,主体已有880.64万元,方案新增19.6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3.86万元,植物措施566.25万元,临时措施15.52万元,独立费用14.10万元,基本预备费0.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五)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 (略) 金凤区,属新建项目。2023年11月30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256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02-*-15-05-*)。建设规模为规划总建设面积70949m2。建设内容为新建景观绿化工程面积54400m2、景观硬质工程面积13422m2、景观建筑工程面积3127m2,配套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照明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占地7.09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 (略) 绿化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5.86万m3,填方2.18万m3,余方3.33万m3,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土方周转场进行综合利用,拆除固体废弃物0.35万m3由具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投资1969.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8.9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3℃,多年平均降水量202.6mm,年平均蒸发量1583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主要为人工植被。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 (略) 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2023年12月28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 (略)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建 (略) 园林管理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9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7.09hm2;新增水土流失量279.04t。景观林带工程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景观林带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分区防治措施,防治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透水砖铺装0.70hm2,雨水调蓄池1座,植草沟3607m,土地整治5.44hm2,灌溉管网5.44h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5.44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806m3,彩钢板拦挡687m,防尘网苫盖1.43hm2,砾石覆盖0.36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900.30万元,主体已有880.64万元,方案新增19.6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3.86万元,植物措施566.25万元,临时措施15.52万元,独立费用14.10万元,基本预备费0.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施工组织,复核土方量及土石方平衡;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与布局,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5.完善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



2023年12月28日




银审服(环)函发〔2024〕10号




(略) 园林管理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金凤区,属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总建设面积70949㎡。建设内容为新建景观绿化工程面积54400㎡、景观硬质工程面积1342㎡、景观建筑工程面积3127㎡,配套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照明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7.09h㎡,全部为永久占地,占 (略) 绿化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5.86万?,填方2.18万?,余方3.33万?,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土方周转场进行综合利用,拆除固体废弃物0.35万m3由具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投资1969.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8.9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景观林带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900.30万元,主体已有880.64万元,方案新增19.6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3.86万元,植物措施566.25万元,临时措施15.52万元,独立费用14.10万元,基本预备费0.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五)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 (略) 金凤区,属新建项目。2023年11月30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256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02-*-15-05-*)。建设规模为规划总建设面积70949m2。建设内容为新建景观绿化工程面积54400m2、景观硬质工程面积13422m2、景观建筑工程面积3127m2,配套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照明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占地7.09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 (略) 绿化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5.86万m3,填方2.18万m3,余方3.33万m3,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土方周转场进行综合利用,拆除固体废弃物0.35万m3由具 (略) 拉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投资1969.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8.9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3℃,多年平均降水量202.6mm,年平均蒸发量1583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主要为人工植被。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 (略) 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2023年12月28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满城北街(贺兰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 (略)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建 (略) 园林管理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9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7.09hm2;新增水土流失量279.04t。景观林带工程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景观林带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分区防治措施,防治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透水砖铺装0.70hm2,雨水调蓄池1座,植草沟3607m,土地整治5.44hm2,灌溉管网5.44h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5.44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806m3,彩钢板拦挡687m,防尘网苫盖1.43hm2,砾石覆盖0.36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900.30万元,主体已有880.64万元,方案新增19.6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3.86万元,植物措施566.25万元,临时措施15.52万元,独立费用14.10万元,基本预备费0.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施工组织,复核土方量及土石方平衡;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与布局,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5.完善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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