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自然资规示〔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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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自然资规示〔2024〕4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万凯大厦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万凯大厦总平图.pdf

一、项目地址:花山路与金鸡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调整内容:

1.核减2#商业楼建筑规模;

2.取消1#、2#商业楼首层停车库;

3.调整停车位布置;

4.总建筑面积由8201.30平方米调整为6960.49平方米;

5.建筑占地面积由1499.06平方米调整为1262.18平方米;

6.容积率由2.0调整为1.71;

7.建筑密度由36.7%调整为30.9%;

8.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1%;

9.机动车停车位由44个调整为38个;

10.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64个调整为140个。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 (略) 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 (略) 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友谊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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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万凯大厦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万凯大厦总平图.pdf

一、项目地址:花山路与金鸡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调整内容:

1.核减2#商业楼建筑规模;

2.取消1#、2#商业楼首层停车库;

3.调整停车位布置;

4.总建筑面积由8201.30平方米调整为6960.49平方米;

5.建筑占地面积由1499.06平方米调整为1262.18平方米;

6.容积率由2.0调整为1.71;

7.建筑密度由36.7%调整为30.9%;

8.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1%;

9.机动车停车位由44个调整为38个;

10.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64个调整为140个。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 (略) 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 (略) 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友谊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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