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自然资规示〔2024〕4号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自然资规示〔2024〕4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万凯大厦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花山路与金鸡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调整内容:
1.核减2#商业楼建筑规模;
2.取消1#、2#商业楼首层停车库;
3.调整停车位布置;
4.总建筑面积由8201.30平方米调整为6960.49平方米;
5.建筑占地面积由1499.06平方米调整为1262.18平方米;
6.容积率由2.0调整为1.71;
7.建筑密度由36.7%调整为30.9%;
8.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1%;
9.机动车停车位由44个调整为38个;
10.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64个调整为140个。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 (略) 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 (略) 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友谊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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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万凯大厦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花山路与金鸡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调整内容:
1.核减2#商业楼建筑规模;
2.取消1#、2#商业楼首层停车库;
3.调整停车位布置;
4.总建筑面积由8201.30平方米调整为6960.49平方米;
5.建筑占地面积由1499.06平方米调整为1262.18平方米;
6.容积率由2.0调整为1.71;
7.建筑密度由36.7%调整为30.9%;
8.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1%;
9.机动车停车位由44个调整为38个;
10.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64个调整为140个。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 (略) 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 (略) 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友谊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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