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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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马金铺马澄公路2899号 (略) 口服制剂大楼,地理坐标:东经102°48′39.223″,北纬24°47′1.882″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口服制剂大楼一楼A区建设独立的口服制剂生产线,占地面积约为800㎡,包括制粒、沸腾干燥、混合、压片、铝塑等工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速泡罩机、沸腾制粒机、湿法制粒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可生产秋水仙碱片49198.21万片/年,三分三浸膏片5153.72万片/年,灯盏花素片15095.52万片/年,对*酰氨基酚片2552.55万片/年,年产能达到

72000万片,可达到240万片/批。项目总投资995万元,环保投资为44.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安装调试。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装修材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生活废水经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和有机废气。原料粉筛、称量工序及房间排风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项目非防爆产尘间排风管收集的粉尘一并进入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5m高(DA015)排气筒排放;制粒、配浆工序粉尘经房间排风管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8.5m高(DA016)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粉尘和有机废气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对粉尘处理后再经一级水喷淋洗涤塔洗涤对有机废气洗涤处理,最终通过 18.5m高(DA01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MH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m3

项目无组织废气经自然扩散、大气稀释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内NMH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界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纯化水系统浓水、环保设施喷淋循环 (略) 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隔油池预处理,同办公废水一起依托原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排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置。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和车辆交通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检验不合格产品、废原料药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商;空调系统滤芯依托原有项目定期委托一般固废清运单位清运;生活垃圾、空调系统滤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醇、废原料药、检验不合格产品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马金铺马澄公路2899号 (略) 口服制剂大楼,地理坐标:东经102°48′39.223″,北纬24°47′1.882″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口服制剂大楼一楼A区建设独立的口服制剂生产线,占地面积约为800㎡,包括制粒、沸腾干燥、混合、压片、铝塑等工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速泡罩机、沸腾制粒机、湿法制粒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可生产秋水仙碱片49198.21万片/年,三分三浸膏片5153.72万片/年,灯盏花素片15095.52万片/年,对*酰氨基酚片2552.55万片/年,年产能达到

72000万片,可达到240万片/批。项目总投资995万元,环保投资为44.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安装调试。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装修材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生活废水经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和有机废气。原料粉筛、称量工序及房间排风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项目非防爆产尘间排风管收集的粉尘一并进入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5m高(DA015)排气筒排放;制粒、配浆工序粉尘经房间排风管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8.5m高(DA016)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粉尘和有机废气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对粉尘处理后再经一级水喷淋洗涤塔洗涤对有机废气洗涤处理,最终通过 18.5m高(DA01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MH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m3

项目无组织废气经自然扩散、大气稀释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内NMH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界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纯化水系统浓水、环保设施喷淋循环 (略) 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隔油池预处理,同办公废水一起依托原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排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置。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和车辆交通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检验不合格产品、废原料药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商;空调系统滤芯依托原有项目定期委托一般固废清运单位清运;生活垃圾、空调系统滤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醇、废原料药、检验不合格产品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口服制剂扩产扩能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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