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龙勾工业园石路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崇义县龙勾工业园石路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崇义县龙勾工业园石路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崇义县龙勾工业片区石路坪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崇义县绿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崇义县龙勾工业片区石路坪工业小区,总用地4541.49平方米;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2′34.883″,北纬25°42′52.487″,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2′45.842″,北纬25°42′46.109″。

新建一座设计日处理2000t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粗(细)格栅池、污水提升池、调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MBR池、消毒池、污泥池等主体工程,污水提升泵房、除臭机房、污泥压滤间、加药间、进(出)水在线监测室、机修配电附属楼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厂区道路、储药间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园区废水收集管网不属本项目;服务范围(28.34hm2):石路坪工业小区入园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园区服务部门生活污水,配套建设尾水管网约350m(DN400管)。

进水水质要求,第一类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参照所涉行业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pH 值、SS 等常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从严执行;纳管前,铊、全盐量应满足0.0007mg/L、5000mg/L标准限值(涉铊企业应一企一管,并在废水总排口安装铊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管委会和本项目联网);有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各指标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下从严执行。

项目生活和化验室用水取自自来水,生产用水取自中水回用水(中水回用故障时使用自来水),用电由园区电网供应(双回路),年用电21.7万kWh;投资3273.62万元,环保投资276万元,占总投资8.43%;劳动定员18人,生产部门年工作365天,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管理部门年工作300天,每周工作6天,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等措施,及时对工地、进出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及封闭式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施工人员居住区生活粪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置,定期清理外运作为农田堆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朱坊河;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施工开挖土方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堆存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限值,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有服务范围内企业排水,项目自身化验废水、细格栅冲洗水、MBR模清洗水、污泥压滤水等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调节池与纳管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经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MBR膜池+消毒池(次氯酸钠)工艺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限值,铊污染物满足0.0007mg/L限值,消毒后经350m排污管排入朱坊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粗格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MBR池、污泥池等主要产臭构筑物,采用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污泥压滤间污泥脱水设备加罩封闭,设置排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生物过滤法除臭,处理达标后的臭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采取加强绿化、禁止污泥敞开(密闭)存放、全污泥脱水机封闭、加强处理单元负压收集处理效率和臭气处理系统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臭气影响。运营期有组织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以各恶臭产生单元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和食品等对环境要求高的目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为水泵、污泥泵、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运行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正常运转和厂区绿化;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屏蔽作用等布置设备,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及废水处理填料、废MBR膜由厂家统一回收,设置1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管理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3.68m3)。

项目危险废物中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在线监测装置废液、废机油、废劳保用品等,采用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密闭、防腐、防渗)盛装,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废水处理污泥、压滤机废滤布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危险特性鉴别确定其毒性后,根据鉴别结论再确定其处置方式;分别设置1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管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13.68m3)和污泥暂存间(有效容积38.4m3),各类危险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各生产单元、构筑物巡视和监控,确保良好运行状态;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合理回用各类废物或进行治理,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对工艺、管道、污水储存处理构筑物采取防止跑冒滴漏措施,管道和容器采取明管、架空设置,制订现场值班和巡查制度。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简单防渗区地面要硬化处理。项目布设4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和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落实报告书各类监测因子和频次;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指标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的要求确定初次监测因子和后续监测指标;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危险单元为废水处理单元和消毒加药间,主要危险物质有次氯酸钠、废机油、锰镍铊及其化合物、氰化氢、氨气、硫化氢等;项目环境风险为次氯酸钠泄漏、运行事故、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气事故排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污水管网、原辅料、危险废物泄漏、机电设备故障或停电、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监控管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落实进水污染源控制措施,加强排污企业监管,严格污水排入许可,针对废水量大、涉铊及其他重金属和第一类污染物企业,纳管废水应“一企一管”; 畅通项目与主要排放企业间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严格处置超标排放企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禁止该企业废水排入;落实废水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加强管网维护保证水质稳定,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进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将超标污水控制在进水口,确保进水稳定达标”,“设置有效容积580m3的事故应急池暂存事故废水,雨水排口设置雨污双向阀门,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建议“园区雨水总排口(或园区低洼区)设置园区应急事故池,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园区内”。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四号)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于2023年7月25日~8月7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 2023年9月25日~10月13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江西日报及项目周边村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扫码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崇义县龙勾工业园石路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崇义县龙勾工业片区石路坪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崇义县绿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崇义县龙勾工业片区石路坪工业小区,总用地4541.49平方米;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2′34.883″,北纬25°42′52.487″,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2′45.842″,北纬25°42′46.109″。

新建一座设计日处理2000t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粗(细)格栅池、污水提升池、调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MBR池、消毒池、污泥池等主体工程,污水提升泵房、除臭机房、污泥压滤间、加药间、进(出)水在线监测室、机修配电附属楼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厂区道路、储药间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园区废水收集管网不属本项目;服务范围(28.34hm2):石路坪工业小区入园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园区服务部门生活污水,配套建设尾水管网约350m(DN400管)。

进水水质要求,第一类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参照所涉行业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从严执行;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pH 值、SS 等常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从严执行;纳管前,铊、全盐量应满足0.0007mg/L、5000mg/L标准限值(涉铊企业应一企一管,并在废水总排口安装铊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管委会和本项目联网);有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各指标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下从严执行。

项目生活和化验室用水取自自来水,生产用水取自中水回用水(中水回用故障时使用自来水),用电由园区电网供应(双回路),年用电21.7万kWh;投资3273.62万元,环保投资276万元,占总投资8.43%;劳动定员18人,生产部门年工作365天,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管理部门年工作300天,每周工作6天,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等措施,及时对工地、进出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及封闭式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施工人员居住区生活粪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置,定期清理外运作为农田堆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朱坊河;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施工开挖土方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堆存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限值,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有服务范围内企业排水,项目自身化验废水、细格栅冲洗水、MBR模清洗水、污泥压滤水等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调节池与纳管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经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MBR膜池+消毒池(次氯酸钠)工艺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限值,铊污染物满足0.0007mg/L限值,消毒后经350m排污管排入朱坊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粗格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MBR池、污泥池等主要产臭构筑物,采用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污泥压滤间污泥脱水设备加罩封闭,设置排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生物过滤法除臭,处理达标后的臭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采取加强绿化、禁止污泥敞开(密闭)存放、全污泥脱水机封闭、加强处理单元负压收集处理效率和臭气处理系统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臭气影响。运营期有组织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以各恶臭产生单元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和食品等对环境要求高的目标。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为水泵、污泥泵、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运行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正常运转和厂区绿化;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屏蔽作用等布置设备,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及废水处理填料、废MBR膜由厂家统一回收,设置1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管理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3.68m3)。

项目危险废物中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在线监测装置废液、废机油、废劳保用品等,采用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密闭、防腐、防渗)盛装,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废水处理污泥、压滤机废滤布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危险特性鉴别确定其毒性后,根据鉴别结论再确定其处置方式;分别设置1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管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13.68m3)和污泥暂存间(有效容积38.4m3),各类危险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各生产单元、构筑物巡视和监控,确保良好运行状态;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合理回用各类废物或进行治理,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对工艺、管道、污水储存处理构筑物采取防止跑冒滴漏措施,管道和容器采取明管、架空设置,制订现场值班和巡查制度。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简单防渗区地面要硬化处理。项目布设4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和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落实报告书各类监测因子和频次;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指标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的要求确定初次监测因子和后续监测指标;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危险单元为废水处理单元和消毒加药间,主要危险物质有次氯酸钠、废机油、锰镍铊及其化合物、氰化氢、氨气、硫化氢等;项目环境风险为次氯酸钠泄漏、运行事故、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气事故排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污水管网、原辅料、危险废物泄漏、机电设备故障或停电、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监控管理系统;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落实进水污染源控制措施,加强排污企业监管,严格污水排入许可,针对废水量大、涉铊及其他重金属和第一类污染物企业,纳管废水应“一企一管”; 畅通项目与主要排放企业间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严格处置超标排放企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禁止该企业废水排入;落实废水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加强管网维护保证水质稳定,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进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将超标污水控制在进水口,确保进水稳定达标”,“设置有效容积580m3的事故应急池暂存事故废水,雨水排口设置雨污双向阀门,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建议“园区雨水总排口(或园区低洼区)设置园区应急事故池,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园区内”。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四号)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于2023年7月25日~8月7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 2023年9月25日~10月13日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江西日报及项目周边村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扫码浏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