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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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1.18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怀仁县宏达 (略) 扩建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建淀粉加工线建设项目、怀仁县瑞发 (略) 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怀安大街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怀仁县宏达 (略) 扩建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亲和乡周家窑村西1.2km处

怀仁县宏达 (略)

山西中信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一座现有(1.6m-1.9m)×36m的1#回转窑,扩建四座全封闭环式节能纤维窑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供暖依托现有工程。扩建后由原年产高岭土72000吨提升至78000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1#回转窑已拆除,2#回转窑和扩建四座环式节能纤维窑燃料均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在2#回转窑除尘系统前增设1套SCR脱硝装置,烟气经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后由现有25m高烟囱排放,SCR脱硝设施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并在2#回转窑烟囱上安装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本次拆除1#回转窑后扩建四座环式节能纤维窑共用1套SCR脱硝+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烟囱总高度25m,SCR脱硝设施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环式节能纤维窑烟囱上安装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原料及成品储存于全封闭库中,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脱硫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废石、脱硫渣均外售用于建筑材料;脱硝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略) (略) 新建淀粉加工线建设项目

(略) 海北头乡神嘴窝村北

(略) (略)

山西中信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现有车间内新建一条淀粉加工生产线,供电、供水、供热、办公用房等公辅工程均利用现有设施,建成后年加工原料淀粉6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包装、膨化机出口及膨化仓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2#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物料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地面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物料输送均全封闭,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产生的厂界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臭气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定期罐 (略) 污水处理中心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能够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除尘灰作为原材料回用工序,不外排;废包装袋外售于废品收购站或再利用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定 (略) 污水处理中心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本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46t/a。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

怀仁县瑞发 (略) 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海北头乡高镇子村北1.7km

怀仁县瑞发 (略)

山西中信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扩建2座环式节能窑,原料库、成品库等其他配套设施,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办公生活区等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本次扩建项目年产煅烧高岭土1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式节能窑燃用天然气,煅烧产生的烟气经过1套SCR脱硝工艺+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烟囱高度25m,并在烟囱上安装1套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破碎进出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运输车辆全封闭,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原料及成品储存于全封闭库,库内地面做硬化防渗处理,定期洒水;皮带输送设置封闭式皮带走廊,确保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清运,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废石、 (略) ;除尘灰包装外售;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要求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减速、限鸣,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69t/a、二氧化硫:0.82t/a、氮氧化物:2.26t/a。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9、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1.18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怀仁县宏达 (略) 扩建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建淀粉加工线建设项目、怀仁县瑞发 (略) 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怀安大街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怀仁县宏达 (略) 扩建煅烧高岭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亲和乡周家窑村西1.2km处

怀仁县宏达 (略)

山西中信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一座现有(1.6m-1.9m)×36m的1#回转窑,扩建四座全封闭环式节能纤维窑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供暖依托现有工程。扩建后由原年产高岭土72000吨提升至78000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1#回转窑已拆除,2#回转窑和扩建四座环式节能纤维窑燃料均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在2#回转窑除尘系统前增设1套SCR脱硝装置,烟气经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后由现有25m高烟囱排放,SCR脱硝设施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并在2#回转窑烟囱上安装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本次拆除1#回转窑后扩建四座环式节能纤维窑共用1套SCR脱硝+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烟囱总高度25m,SCR脱硝设施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环式节能纤维窑烟囱上安装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原料及成品储存于全封闭库中,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脱硫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废石、脱硫渣均外售用于建筑材料;脱硝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略) (略) 新建淀粉加工线建设项目

(略) 海北头乡神嘴窝村北

(略) (略)

山西中信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现有车间内新建一条淀粉加工生产线,供电、供水、供热、办公用房等公辅工程均利用现有设施,建成后年加工原料淀粉6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包装、膨化机出口及膨化仓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2#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物料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地面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物料输送均全封闭,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产生的厂界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臭气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定期罐 (略) 污水处理中心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能够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除尘灰作为原材料回用工序,不外排;废包装袋外售于废品收购站或再利用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定 (略) 污水处理中心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本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46t/a。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

怀仁县瑞发 (略) 煅烧高岭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海北头乡高镇子村北1.7km

怀仁县瑞发 (略)

山西中信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扩建2座环式节能窑,原料库、成品库等其他配套设施,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办公生活区等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本次扩建项目年产煅烧高岭土1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式节能窑燃用天然气,煅烧产生的烟气经过1套SCR脱硝工艺+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烟囱高度25m,并在烟囱上安装1套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1标准;破碎进出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运输车辆全封闭,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原料及成品储存于全封闭库,库内地面做硬化防渗处理,定期洒水;皮带输送设置封闭式皮带走廊,确保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中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

2、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清运,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废石、 (略) ;除尘灰包装外售;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要求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减速、限鸣,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现有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69t/a、二氧化硫:0.82t/a、氮氧化物:2.26t/a。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9、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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