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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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 (略) 炼钢脱氧剂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宁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7°46′28.906″、东经106°07′34.936″。项目在原包装厂房内增加一条10t/h的料粉压球包装线,主要将外购的硅铁粉、硅锰粉等合金粉料按比例掺配后压球,形成年产12000吨炼钢脱氧剂(以硅锰脱氧剂、硅铁脱氧剂为主)包装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7.7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固废污染。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为投料及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在配料机及搅拌机上方设置封闭集气罩,产生的投料粉尘及搅拌粉尘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机油。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除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略) 红寺堡区晶盛浩海100MW“光伏+牧

草”复合发电项目配套设施110kV送出工程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

(略) 红寺堡区晶盛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位于红寺堡区大河330kV汇集站,终点为晶盛浩海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全长约4.6千米,预设杆塔18基,其中:直线铁塔11基,耐张塔7基,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项目总投资4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47万元,占总投资的1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确保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粤盛宁夏同心县100MW光伏治沙复合发电项目

配套设施110kV送出工程

(略) 同心县

同心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位 (略) 同心县桃山330kV变电站东起第1个110kV间隔,终点为粤盛宁夏同心县100MW光伏治沙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全长约18千米,采用单、双回路架设,构架架空出线后采用电缆。预设铁塔5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7基,单回路耐张塔8基;双回路直线塔31基,双回路耐张塔12基。项目总投资23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08万元,占总投资的4.6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确保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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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 (略) 炼钢脱氧剂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宁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7°46′28.906″、东经106°07′34.936″。项目在原包装厂房内增加一条10t/h的料粉压球包装线,主要将外购的硅铁粉、硅锰粉等合金粉料按比例掺配后压球,形成年产12000吨炼钢脱氧剂(以硅锰脱氧剂、硅铁脱氧剂为主)包装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7.7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固废污染。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为投料及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在配料机及搅拌机上方设置封闭集气罩,产生的投料粉尘及搅拌粉尘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机油。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除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略) 红寺堡区晶盛浩海100MW“光伏+牧

草”复合发电项目配套设施110kV送出工程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

(略) 红寺堡区晶盛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位于红寺堡区大河330kV汇集站,终点为晶盛浩海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全长约4.6千米,预设杆塔18基,其中:直线铁塔11基,耐张塔7基,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项目总投资4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47万元,占总投资的1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确保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粤盛宁夏同心县100MW光伏治沙复合发电项目

配套设施110kV送出工程

(略) 同心县

同心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输电线路工程起点位 (略) 同心县桃山330kV变电站东起第1个110kV间隔,终点为粤盛宁夏同心县100MW光伏治沙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全长约18千米,采用单、双回路架设,构架架空出线后采用电缆。预设铁塔5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7基,单回路耐张塔8基;双回路直线塔31基,双回路耐张塔12基。项目总投资23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08万元,占总投资的4.6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通过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确保运营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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