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长东医院迁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河北长东医院迁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 (略) 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河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河北区革新道4 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 | ||||||||||||||||||||||||||||||||||||||||||||||||||||||||||||||||||||||||||||||||||||||||||
行业类别 | (略) Q8511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 / | ||||||||||||||||||||||||||||||||||||||||||||||||||||||||||||||||||||||||||||||||||||||||||
设计生产能力 | (略) 设置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等,床位数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全院工作人员50人;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 ||||||||||||||||||||||||||||||||||||||||||||||||||||||||||||||||||||||||||||||||||||||||||
实际生产能力 | (略) 设置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等,床位数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全院工作人员40人;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 ||||||||||||||||||||||||||||||||||||||||||||||||||||||||||||||||||||||||||||||||||||||||||
投资总概算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5万元 | 比例 | 8.5% | ||||||||||||||||||||||||||||||||||||||||||||||||||||||||||||||||||||||||||||||||||||||
实际总投资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 | 9.3万元 | 比例 | 9.3% | ||||||||||||||||||||||||||||||||||||||||||||||||||||||||||||||||||||||||||||||||||||||
环评报告完成时间 | 2014年7月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
审批部门 | (略) 河北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年8月 | ||||||||||||||||||||||||||||||||||||||||||||||||||||||||||||||||||||||||||||||||||||||||
试运行时间 | 2014年10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
验收监测依据 |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 2017年10月1日实施);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实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794-2016); 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实施);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2018年2月8日实施);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 2017)(2017年6月1日实施); 《 (略) 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2014年7月); 《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河北环许可审[2014]13号,2014年8月13日); 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现行有效标准如下: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煎药异味执行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表1-1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空气污染物达到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3要求,见下表。 表1-2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单位:mg/m3)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油烟排口排放,执行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见下表。 表1-3 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油烟浓度排放限值 (单位:mg/m3)
2.废水 废水总排口从严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对于该标准中未涉及的因子执行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1-4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mg/L(pH除外)
3.噪声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声环境功能区(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南侧邻革新道为交通干线,运营期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南侧临革新道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排放限值,见下表。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执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6月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 危险废物在危废间内暂存执行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2011年1月8日施行); 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需要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
2.1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 (略) 原坐落在河北区赵沽里大街11 号,成立于2011 年8 月。 (略) 发展规划,天津 (略) (略) 河北区革新道4号,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1层、2层闲置房屋(该建筑为1 座2层局部3 层独立砖楼)。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2010m2,迁建后诊疗科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 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护人员40人,床位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搬迁后营业时间不变,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 (略) 部,仅有留观,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2.2建设规模 本项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1层、2 层闲置房屋进行运营。本项目租用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010m2,设有输液室、观察床、中药房、西药房、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科诊室、口腔科、治疗室、化验室、B 超、X 光室、消毒间、煎药房、综合办公室等。X光室另行评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2-1,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 表2-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2.3公用工程 2.3.1 给排水 (1)给水 本 (略) 政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环节主要包括医务人员生活用水、病房用水、医疗用水、餐饮用水,废水进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用水定额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以及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估算,具体如下: ①生活用水量 门诊最高接待病人按50人/天考虑,用水标准15升/人?天,最高用水量0.75m3/d; 医护工作人员按40人考虑,用水标准50升/人?天,最高用水量2m3/d; ②病房用水量 设病床位20张,为输液观察床,用水标准60升/床?天,最高用水量1.2m3/d; ③医疗用水 医院设备器械冲洗消毒用水量为2m3/d; ④食堂用水 食堂用水定额为15L/人?d,食堂主要用于员工及少数患者就餐使用,用餐人数按50人计,食堂用水约0.75m3/d; 本项目用水最高日用量约为6.7m3/d。 (2)排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医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量约5.695m3/d。本项目医疗机构污水经新建的处理量为10m3/d的污水站处理,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 表2-2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3.2 供电 本 (略) 政供电管网提供。 2.3.3 供热、制冷 本项目夏季制冷、冬季采暖采用分体式空调。 2.3.4食堂 本项目 (略) 楼2层,主要用于员工及少数患者就餐使用,属于小型规模餐饮单位,能够满足本项目总体需求; (略) 政天然气作为热源,食堂部分纳入整体验收。 2.3.5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10m3/d的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碳钢池体,并加盖密封, (略) 楼外东侧,污水处理站的占地区域为长2m,宽2m的正方形区域内,地上设置设备间建筑面积约4m2。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消毒剂采用二氧化氯。餐饮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依次经过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预计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 2.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服务行业,无生产过程,主要流程为:病人到挂号处挂号,交挂号费;之后排队到相应科室,由坐班大夫接诊或通过医疗设备检测,确定病人患病情况,严重者由大夫输液等观察治疗,轻者根据大夫开具的处方到药房取药。 项目运营期诊疗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图2 诊疗流程图 2.6项目变动情况 表2-3 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1)本项目环评阶段租赁建筑的2层,租赁建筑面积1005m2,实际建设过程租赁建筑的1层、2层,租赁建筑面积2010m2,增加租赁面积、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诊疗科目不变,门诊接待量不新增,产污环节未新增,且未新增敏感点;(2)环评阶段未设置食堂,实际建设过程为方便医患就餐,设置了食堂,新增了餐饮油烟、餐饮垃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食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食堂部分纳入整体验收;(3)危废暂存间位置由建筑2层搬至建筑1层,危废种类、数量不发生变化。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
3.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异味及煎药异味,涉及的污染物包括油烟、NH3、H2S、臭气浓度及*烷等。 (1)污水处理站异味 本项目废水总排放量约为5.695m3/d,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设计处理量为10t/d。项目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本项目为半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该设备除预留检修口外均为封闭式,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2)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位于建筑2层,烹饪均采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楼顶油烟排口排放。 (3)煎药异味 本项目中医煎药室内设置煎药机1台,熬制中药过程中产生的药味。熬制中药产生的药味经煎药机自带的蒸汽冷凝回收装置后,大部分中药蒸汽已被冷凝回收,只有极少量的中药味挥发出来,中药煎煮异味无组织排放。 3.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本项目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的污水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医疗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综合污水先进入格栅,主要去除水中的悬浮物。出水进调节池均衡水质水量后进入沉淀池,在此投加絮凝剂,与水中的污染物反应形成矾花,利用重力沉淀原理,使矾花得以沉淀,沉淀池的出水进消毒池,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将水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除去,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格栅、调节池、沉淀池会产生恶臭异味,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栅渣及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3.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油烟风机及空调外机等产生的噪声,排放源强约60~70dB(A)。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化验检验废物、废弃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中药药渣及生活垃圾(含餐饮垃圾),其中医疗垃圾、化验检验废物、及栅渣及污泥为危险废物,废包装物、中药药渣、餐饮垃圾及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污水处理池采用碳钢池体,污水处理设备周围地面及裙角已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 3.5排污口规范化 本项目已按照排污口规划化要求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口进行了规范化设置,设置了采样口,并在排气筒设置了采样平台,排气筒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水口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图4 油烟排口 图5 废水排放口 图6 医疗、危废暂存间 3.6排污许可情况 企业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2XY001Y。 |
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4.1.1项目概况及内容 天津 (略) 原坐落在河北区赵沽里大街11 号,成立于2011 年8 月。 (略) 发展规划,天津 (略) (略) 河北区革新道4号,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2层闲置房屋(该建筑为1 座2层局部3 层独立砖楼)。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1005m2,迁建后诊疗科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 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护人员50人,床位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搬迁后营业时间不变,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4.1.2运营期 4.1.2.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异味、煎药室煎药异味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氯气、*烷、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最大浓度预测值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1.2.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外机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各设备通过合理布置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和降噪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及4类标准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各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各设备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化验检验废物、及栅渣及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及中药渣由城管委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项目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1.2.4废水 (略) 废水处理后pH、SS、CODcr、BOD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能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本项目经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环评批 (略) 河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河北环许可审[2014]13号,2014年8月13日),批复如下: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9.3万元,约为总投资的9.3%,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1。 表4-1 环保投资一览表
4.3.2“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情况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4.3.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排污许可申请情况 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略)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基础均已采用防渗处理,落实了泄漏处置的物资和工具。 企业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2XY001Y。 4.4环境管理要求 为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有效运行,企业应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已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 天津 (略) 已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公司内的环保工作。环保管理部门在管理中担当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 (略)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2)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实施计划和长远环保规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3)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日常的环境监测,保证监测计划的实施; (4)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的运行; (5)组织环保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竣工验收检查等;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专业素质; (7)加强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8)企业已根据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HJ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要求,制定日常监测计划。 4.5公众意见调查 4.5.1公众意见调查方法、范围及对象 为了解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略) 河 (略)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抽样调查表的发放对象为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主要调查范围为:玉容花园、开城里、津开里等周围居民。 4.5.2公众调查内容 本次验收期间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与抽样调查,共发放2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发放和回收,实际收回调查表20份,被调查公众代表构成统计见表4-2。 表4-2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情况统计表
4.5.3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与分析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反馈结果,可得到如下结论: (1)有65%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噪声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35%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噪声对生活影响较轻;没有人员认为有较重影响。 (2)有80%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扬尘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20%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扬尘对生活影响较轻;没有人员认为有较重影响。 (3)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期废水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4)全部被调查人员反馈施工阶段没有扰民现象或纠纷发生。 (5)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试营运阶段废气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6)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试营运阶段废水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7)有95%被调查 (略) 试营运阶段噪声对生活没有影响;5%被调查人员分为试营运阶段噪声对生活影响较轻;没有人员认为有较重影响。 (8)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试营运阶段固体废物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9)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10)有70%被调查人员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满意程度;30%被调查人员认为达到较满意程度。 综上所述,参加本次调查的人员对本项目的建设均无纠纷及不满意的意见,该项目施工阶段及试营运阶段对周围居民等影响较小,并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了支持和赞同态度,说明公众本项目的建设还是接受的。 |
本项目委托北京华成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北京华成 (略) 对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仪器、人员资质及样品分析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1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 5.2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的要求进行。 5.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北京华成 (略) 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采样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5.4人员资质 参加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均通过了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组织的合格证考核(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的分析三部分)。 |
6.1废气 6.1.1废气监测内容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
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6.1.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表6-2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6.2废水 6.2.1废水监测内容 表6-3废水监测内容
6.2.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表6-4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6.3噪声监测内容、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监测项目:连续等效A声级 点位布设:沿厂界外1米,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共监测2周期,每周期4次(昼间2次,夜间2次)。 分析方法及依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6-5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
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2日。验收监测期间,各个科室全部接诊,医院每天门诊接待量约48人,运行工况96%。 7.2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煎药室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如下: 表7-1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表7-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氯气、*烷、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氯气0.1mg/m3、*烷1%、臭气浓度10(无量纲));厂界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限值要求(氨0.2mg/m3、硫化氢0.02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油烟监测结果如下: 表7-3 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油烟排口排放的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中限值要求(1.0mg/m3),食堂油烟可达标排放。 7.3废水监测结果 表7-4 废水监测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医院废水处理后pH、SS、CODcr、BOD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能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 7.4噪声监测结果 表7-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声级范围在51dB(A)~54dB(A)之间,夜间厂界声级范围在41dB(A)~44dB(A)之间,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南侧厂界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7.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见下表7-6。 表7-6 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表
注:本项目COD、氨氮无批复总量,批复总量为环评报告预测核算排放总量。 |
本项目各种批复文件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环评及批复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运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1.本项目自立项到生产阶段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7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编制《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8月13日取 (略) 河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津河北环许可审[2014]13号。企业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2XY001Y。 2.该项目各项批复文件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运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3.根据现场勘查核实并对照环评报告,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4.环评、批复与实际建成对比情况一览表: 表8-1 环评、批复与实际建成对比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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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 (略) 原坐落在河北区赵沽里大街11 号,成立于2011 年8 月。 (略) 发展规划,天津 (略) (略) 河北区革新道4号,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1层、2层闲置房屋(该建筑为1 座2层局部3 层独立砖楼)。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2010m2,迁建后诊疗科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 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护人员40人,床位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搬迁后营业时间不变,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9.2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阶段租赁建筑的2层,租赁建筑面积1005m2,实际建设过程租赁建筑的1层、2层,租赁建筑面积2010m2,增加租赁面积、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诊疗科目不变,门诊接待量不新增,产污环节未新增,且未新增敏感点;(2)环评阶段未设置食堂,实际建设过程为方便医患就餐,设置了食堂,新增了餐饮油烟、餐饮垃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食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食堂部分纳入整体验收;(3)危废暂存间位置由建筑2层搬至建筑1层,危废种类、数量不发生变化。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9.3污染物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1)废水 经监测,医院废水处理后pH、SS、CODcr、BOD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能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 (2)废气 经监测,本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油烟排口排放,排放浓度满足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氯气、*烷、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氯气0.1mg/m3、*烷1%、臭气浓度10(无量纲));厂界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限值要求(氨0.2mg/m3、硫化氢0.02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 经监测,东侧、西侧、北侧场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对应的排放限值,南侧临革新道一侧场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实际监测后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环评批复总量指标。 9.4后期安排 (1)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2)按照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9.5验收项目结论 对照环保部2017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上文规定的9种不予验收的情形;此次环保验收依据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和现场勘查的具体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内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已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满足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的排放标准,只要企业强化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环保设施管理到位,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 (略) 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河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河北区革新道4 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 | ||||||||||||||||||||||||||||||||||||||||||||||||||||||||||||||||||||||||||||||||||||||||||
行业类别 | (略) Q8511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 / | ||||||||||||||||||||||||||||||||||||||||||||||||||||||||||||||||||||||||||||||||||||||||||
设计生产能力 | (略) 设置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等,床位数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全院工作人员50人;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 ||||||||||||||||||||||||||||||||||||||||||||||||||||||||||||||||||||||||||||||||||||||||||
实际生产能力 | (略) 设置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等,床位数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全院工作人员40人;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 ||||||||||||||||||||||||||||||||||||||||||||||||||||||||||||||||||||||||||||||||||||||||||
投资总概算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5万元 | 比例 | 8.5% | ||||||||||||||||||||||||||||||||||||||||||||||||||||||||||||||||||||||||||||||||||||||
实际总投资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 | 9.3万元 | 比例 | 9.3% | ||||||||||||||||||||||||||||||||||||||||||||||||||||||||||||||||||||||||||||||||||||||
环评报告完成时间 | 2014年7月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
审批部门 | (略) 河北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年8月 | ||||||||||||||||||||||||||||||||||||||||||||||||||||||||||||||||||||||||||||||||||||||||
试运行时间 | 2014年10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
验收监测依据 |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 2017年10月1日实施);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实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794-2016); 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实施);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2018年2月8日实施);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 2017)(2017年6月1日实施); 《 (略) 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2014年7月); 《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河北环许可审[2014]13号,2014年8月13日); 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现行有效标准如下: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煎药异味执行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表1-1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空气污染物达到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3要求,见下表。 表1-2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单位:mg/m3)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油烟排口排放,执行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见下表。 表1-3 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油烟浓度排放限值 (单位:mg/m3)
2.废水 废水总排口从严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对于该标准中未涉及的因子执行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1-4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mg/L(pH除外)
3.噪声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声环境功能区(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南侧邻革新道为交通干线,运营期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南侧临革新道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排放限值,见下表。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执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6月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 危险废物在危废间内暂存执行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2011年1月8日施行); 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需要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
2.1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 (略) 原坐落在河北区赵沽里大街11 号,成立于2011 年8 月。 (略) 发展规划,天津 (略) (略) 河北区革新道4号,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1层、2层闲置房屋(该建筑为1 座2层局部3 层独立砖楼)。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2010m2,迁建后诊疗科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 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护人员40人,床位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搬迁后营业时间不变,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 (略) 部,仅有留观,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2.2建设规模 本项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1层、2 层闲置房屋进行运营。本项目租用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010m2,设有输液室、观察床、中药房、西药房、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科诊室、口腔科、治疗室、化验室、B 超、X 光室、消毒间、煎药房、综合办公室等。X光室另行评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2-1,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 表2-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2.3公用工程 2.3.1 给排水 (1)给水 本 (略) 政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环节主要包括医务人员生活用水、病房用水、医疗用水、餐饮用水,废水进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用水定额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以及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估算,具体如下: ①生活用水量 门诊最高接待病人按50人/天考虑,用水标准15升/人?天,最高用水量0.75m3/d; 医护工作人员按40人考虑,用水标准50升/人?天,最高用水量2m3/d; ②病房用水量 设病床位20张,为输液观察床,用水标准60升/床?天,最高用水量1.2m3/d; ③医疗用水 医院设备器械冲洗消毒用水量为2m3/d; ④食堂用水 食堂用水定额为15L/人?d,食堂主要用于员工及少数患者就餐使用,用餐人数按50人计,食堂用水约0.75m3/d; 本项目用水最高日用量约为6.7m3/d。 (2)排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医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量约5.695m3/d。本项目医疗机构污水经新建的处理量为10m3/d的污水站处理,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 表2-2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2.3.2 供电 本 (略) 政供电管网提供。 2.3.3 供热、制冷 本项目夏季制冷、冬季采暖采用分体式空调。 2.3.4食堂 本项目 (略) 楼2层,主要用于员工及少数患者就餐使用,属于小型规模餐饮单位,能够满足本项目总体需求; (略) 政天然气作为热源,食堂部分纳入整体验收。 2.3.5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10m3/d的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碳钢池体,并加盖密封, (略) 楼外东侧,污水处理站的占地区域为长2m,宽2m的正方形区域内,地上设置设备间建筑面积约4m2。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消毒剂采用二氧化氯。餐饮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依次经过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预计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 2.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服务行业,无生产过程,主要流程为:病人到挂号处挂号,交挂号费;之后排队到相应科室,由坐班大夫接诊或通过医疗设备检测,确定病人患病情况,严重者由大夫输液等观察治疗,轻者根据大夫开具的处方到药房取药。 项目运营期诊疗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图2 诊疗流程图 2.6项目变动情况 表2-3 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1)本项目环评阶段租赁建筑的2层,租赁建筑面积1005m2,实际建设过程租赁建筑的1层、2层,租赁建筑面积2010m2,增加租赁面积、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诊疗科目不变,门诊接待量不新增,产污环节未新增,且未新增敏感点;(2)环评阶段未设置食堂,实际建设过程为方便医患就餐,设置了食堂,新增了餐饮油烟、餐饮垃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食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食堂部分纳入整体验收;(3)危废暂存间位置由建筑2层搬至建筑1层,危废种类、数量不发生变化。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
3.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异味及煎药异味,涉及的污染物包括油烟、NH3、H2S、臭气浓度及*烷等。 (1)污水处理站异味 本项目废水总排放量约为5.695m3/d,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设计处理量为10t/d。项目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本项目为半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该设备除预留检修口外均为封闭式,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2)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位于建筑2层,烹饪均采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楼顶油烟排口排放。 (3)煎药异味 本项目中医煎药室内设置煎药机1台,熬制中药过程中产生的药味。熬制中药产生的药味经煎药机自带的蒸汽冷凝回收装置后,大部分中药蒸汽已被冷凝回收,只有极少量的中药味挥发出来,中药煎煮异味无组织排放。 3.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本项目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的污水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医疗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综合污水先进入格栅,主要去除水中的悬浮物。出水进调节池均衡水质水量后进入沉淀池,在此投加絮凝剂,与水中的污染物反应形成矾花,利用重力沉淀原理,使矾花得以沉淀,沉淀池的出水进消毒池,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将水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除去,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格栅、调节池、沉淀池会产生恶臭异味,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栅渣及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3.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油烟风机及空调外机等产生的噪声,排放源强约60~70dB(A)。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化验检验废物、废弃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中药药渣及生活垃圾(含餐饮垃圾),其中医疗垃圾、化验检验废物、及栅渣及污泥为危险废物,废包装物、中药药渣、餐饮垃圾及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污水处理池采用碳钢池体,污水处理设备周围地面及裙角已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 3.5排污口规范化 本项目已按照排污口规划化要求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口进行了规范化设置,设置了采样口,并在排气筒设置了采样平台,排气筒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水口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图4 油烟排口 图5 废水排放口 图6 医疗、危废暂存间 3.6排污许可情况 企业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2XY001Y。 |
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4.1.1项目概况及内容 天津 (略) 原坐落在河北区赵沽里大街11 号,成立于2011 年8 月。 (略) 发展规划,天津 (略) (略) 河北区革新道4号,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2层闲置房屋(该建筑为1 座2层局部3 层独立砖楼)。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1005m2,迁建后诊疗科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 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护人员50人,床位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搬迁后营业时间不变,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4.1.2运营期 4.1.2.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异味、煎药室煎药异味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氯气、*烷、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最大浓度预测值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1.2.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外机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各设备通过合理布置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和降噪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及4类标准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各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各设备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化验检验废物、及栅渣及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及中药渣由城管委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项目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1.2.4废水 (略) 废水处理后pH、SS、CODcr、BOD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能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本项目经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环评批 (略) 河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河北环许可审[2014]13号,2014年8月13日),批复如下: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9.3万元,约为总投资的9.3%,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1。 表4-1 环保投资一览表
4.3.2“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情况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4.3.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排污许可申请情况 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略)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基础均已采用防渗处理,落实了泄漏处置的物资和工具。 企业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2XY001Y。 4.4环境管理要求 为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有效运行,企业应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已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 天津 (略) 已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公司内的环保工作。环保管理部门在管理中担当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 (略)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2)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实施计划和长远环保规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3)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日常的环境监测,保证监测计划的实施; (4)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的运行; (5)组织环保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竣工验收检查等;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专业素质; (7)加强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8)企业已根据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HJ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要求,制定日常监测计划。 4.5公众意见调查 4.5.1公众意见调查方法、范围及对象 为了解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略) 河 (略)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抽样调查表的发放对象为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主要调查范围为:玉容花园、开城里、津开里等周围居民。 4.5.2公众调查内容 本次验收期间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与抽样调查,共发放2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发放和回收,实际收回调查表20份,被调查公众代表构成统计见表4-2。 表4-2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情况统计表
4.5.3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与分析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反馈结果,可得到如下结论: (1)有65%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噪声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35%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噪声对生活影响较轻;没有人员认为有较重影响。 (2)有80%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扬尘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20%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阶段扬尘对生活影响较轻;没有人员认为有较重影响。 (3)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施工期废水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4)全部被调查人员反馈施工阶段没有扰民现象或纠纷发生。 (5)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试营运阶段废气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6)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试营运阶段废水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7)有95%被调查 (略) 试营运阶段噪声对生活没有影响;5%被调查人员分为试营运阶段噪声对生活影响较轻;没有人员认为有较重影响。 (8)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试营运阶段固体废物没有对生活产生影响。 (9)全部被调查人员认为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10)有70%被调查人员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满意程度;30%被调查人员认为达到较满意程度。 综上所述,参加本次调查的人员对本项目的建设均无纠纷及不满意的意见,该项目施工阶段及试营运阶段对周围居民等影响较小,并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了支持和赞同态度,说明公众本项目的建设还是接受的。 |
本项目委托北京华成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北京华成 (略) 对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仪器、人员资质及样品分析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1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 5.2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的要求进行。 5.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北京华成 (略) 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采样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5.4人员资质 参加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均通过了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组织的合格证考核(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的分析三部分)。 |
6.1废气 6.1.1废气监测内容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
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6.1.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表6-2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6.2废水 6.2.1废水监测内容 表6-3废水监测内容
6.2.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表6-4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6.3噪声监测内容、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监测项目:连续等效A声级 点位布设:沿厂界外1米,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共监测2周期,每周期4次(昼间2次,夜间2次)。 分析方法及依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6-5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
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2日。验收监测期间,各个科室全部接诊,医院每天门诊接待量约48人,运行工况96%。 7.2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煎药室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如下: 表7-1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表7-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氯气、*烷、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氯气0.1mg/m3、*烷1%、臭气浓度10(无量纲));厂界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限值要求(氨0.2mg/m3、硫化氢0.02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油烟监测结果如下: 表7-3 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油烟排口排放的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中限值要求(1.0mg/m3),食堂油烟可达标排放。 7.3废水监测结果 表7-4 废水监测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医院废水处理后pH、SS、CODcr、BOD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能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 7.4噪声监测结果 表7-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声级范围在51dB(A)~54dB(A)之间,夜间厂界声级范围在41dB(A)~44dB(A)之间,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南侧厂界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7.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见下表7-6。 表7-6 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表
注:本项目COD、氨氮无批复总量,批复总量为环评报告预测核算排放总量。 |
本项目各种批复文件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环评及批复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运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1.本项目自立项到生产阶段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7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编制《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8月13日取 (略) 河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天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津河北环许可审[2014]13号。企业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2XY001Y。 2.该项目各项批复文件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运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3.根据现场勘查核实并对照环评报告,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4.环评、批复与实际建成对比情况一览表: 表8-1 环评、批复与实际建成对比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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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 (略) 原坐落在河北区赵沽里大街11 号,成立于2011 年8 月。 (略) 发展规划,天津 (略) (略) 河北区革新道4号, (略) 河北区人民政府王串场街生产服务管理处1层、2层闲置房屋(该建筑为1 座2层局部3 层独立砖楼)。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2010m2,迁建后诊疗科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 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护人员40人,床位20张,最大门诊接待量为50人/d;搬迁后营业时间不变,门诊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8时至晚17时,医院全年日常营业天数约365天。 9.2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阶段租赁建筑的2层,租赁建筑面积1005m2,实际建设过程租赁建筑的1层、2层,租赁建筑面积2010m2,增加租赁面积、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诊疗科目不变,门诊接待量不新增,产污环节未新增,且未新增敏感点;(2)环评阶段未设置食堂,实际建设过程为方便医患就餐,设置了食堂,新增了餐饮油烟、餐饮垃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食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食堂部分纳入整体验收;(3)危废暂存间位置由建筑2层搬至建筑1层,危废种类、数量不发生变化。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9.3污染物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1)废水 经监测,医院废水处理后pH、SS、CODcr、BOD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均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能符合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 (2)废气 经监测,本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油烟排口排放,排放浓度满足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氯气、*烷、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氯气0.1mg/m3、*烷1%、臭气浓度10(无量纲));厂界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限值要求(氨0.2mg/m3、硫化氢0.02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 经监测,东侧、西侧、北侧场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对应的排放限值,南侧临革新道一侧场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实际监测后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环评批复总量指标。 9.4后期安排 (1)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2)按照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9.5验收项目结论 对照环保部2017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上文规定的9种不予验收的情形;此次环保验收依据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和现场勘查的具体情况,本次验收范围内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已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满足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的排放标准,只要企业强化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环保设施管理到位,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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