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顺天机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顺天机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顺天机电 (略) 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 (略) 民之家(石门县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南顺天机电 (略) 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 | (略) 石门县新关镇新关社区双桥路28号 | 湖南顺天机电 (略) | (略) | 湖南顺天机电 (略) 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依托葛洲坝 (略) 水泥生产厂区现有两条生产线(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白色硅酸盐酸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节煤降碳改造,建设一套废纺织品综合利用设施、一套谷壳综合利用设施。年处理谷壳5.8万吨、废纺织品2万吨。 |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项目谷壳综合利用依托普通水泥生产线综合利用,谷壳进场后于封闭存储间卸料、存储;普通水泥生产线谷壳经密闭输送带进入破碎机破碎,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引入排气筒排放;破碎后的谷壳进入料仓存储,料仓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置谷壳产生的窑尾废气依托现有窑尾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复合脱硫系统+SNCR技术+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窑尾排气筒引至88m 高烟囱排放,窑尾烟气排气筒已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废纺织品综合利用依托白色硅酸盐生产线,废纺织品进场后于封闭存储间卸料、存储;处置废纺织品产生的窑尾废气依托现有窑尾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复合脱硫系统+SNCR、SCR组合技术+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窑尾排气筒引至105m高烟囱排放,窑尾烟气排气筒已安装大气污染物监测设备。大气污染物采取合理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昼间≤60B(A)》限值要求,厂区南侧居民点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液、药剂瓶、废矿物油)存储依托葛洲坝 (略) 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除尘产生的除尘灰依托现有工程配备除尘灰装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采用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顺天机电 (略) 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 (略) 民之家(石门县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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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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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顺天机电 (略) 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 | (略) 石门县新关镇新关社区双桥路28号 | 湖南顺天机电 (略) | (略) | 湖南顺天机电 (略) 废纺织品谷壳综合利用项目依托葛洲坝 (略) 水泥生产厂区现有两条生产线(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白色硅酸盐酸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节煤降碳改造,建设一套废纺织品综合利用设施、一套谷壳综合利用设施。年处理谷壳5.8万吨、废纺织品2万吨。 |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项目谷壳综合利用依托普通水泥生产线综合利用,谷壳进场后于封闭存储间卸料、存储;普通水泥生产线谷壳经密闭输送带进入破碎机破碎,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引入排气筒排放;破碎后的谷壳进入料仓存储,料仓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置谷壳产生的窑尾废气依托现有窑尾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复合脱硫系统+SNCR技术+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窑尾排气筒引至88m 高烟囱排放,窑尾烟气排气筒已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废纺织品综合利用依托白色硅酸盐生产线,废纺织品进场后于封闭存储间卸料、存储;处置废纺织品产生的窑尾废气依托现有窑尾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复合脱硫系统+SNCR、SCR组合技术+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窑尾排气筒引至105m高烟囱排放,窑尾烟气排气筒已安装大气污染物监测设备。大气污染物采取合理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昼间≤60B(A)》限值要求,厂区南侧居民点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液、药剂瓶、废矿物油)存储依托葛洲坝 (略) 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除尘产生的除尘灰依托现有工程配备除尘灰装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采用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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