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恒曦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选矿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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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恒曦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选矿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关于《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第一铁矿与 (略) 均为同一法人(梁文忠)名下企业,且上述公司厂址 (略) (略)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欢喜岭村4组, (略) (略) 第一铁矿矿区范围内,属同一厂区内。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经企业申请,同意将《 (略) (略) 第一铁矿碎石综合利用项目》并入《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一并评价。

(略) (略) 第一铁矿碎石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3980m2,于2011年12月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略) 第一铁矿扩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环(矿)建字〔2011〕5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破碎车间、圆锥车间、筛选车间、料仓、原矿堆放库房。新增1条铁矿预处理生产线,设计年加工铁矿破碎料150万t。该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万元,占总投资的26.32%。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 (略) (略) 第一铁矿铁矿破碎料为原料从事铁精粉生产,总占地面积30000m2,建筑面积158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磨选车间、干排车间、变电所、水泵站、精矿库房、甩岩库房、铁精粉库房、尾矿干粉库房等。新增1条铁精粉选矿生产线,产品品种为含铁品位65%以上铁精粉,设计年产量30万t。该项目总投资12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万元,占总投资的2.39%。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物料遮掩覆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等降尘措施后,扬尘排放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相关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中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利用厂区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装饰建筑材料集中收集,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采用合理设置施工时间、车辆禁鸣、临时隔声设施等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第一铁矿破碎车间内颚式破碎机设置2个集尘罩,投料及粗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1#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圆锥车间内圆锥破碎机设置4个集尘罩,细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2#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筛选车间内振动筛设置4个集尘罩,筛分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3#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3#排气筒(DA003)排放;干选车间内干选机设置4个集尘罩,干选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4#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4#排气筒(DA004)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物料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廊道,库房为全封闭式结构,落地灰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对厂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遮盖并限制车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浓度限值要求。

(略) 采用湿法磨矿,运营期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廊道,库房为全封闭式结构,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落地灰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对厂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遮盖,并限制车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第一铁矿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员工使用防渗旱厕,综合利用于周围农田堆肥。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浓密池(8000m3)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经清水池(1000m3)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使用防渗旱厕,综合利用于周围农田堆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

(略) (略) 第一铁矿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收进入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选矿工艺,不外排;落地灰均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送至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建设的甩岩库房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略)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落地灰均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尾矿渣暂存至尾矿干粉库房,定期回填矿山采坑及采空区;废钢球、废衬板统一收集后外售给金属回收机构;废滤布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略) (略) 第一铁矿和 (略) 各新建1座10m2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铁精粉库房、尾矿干粉库房、磨选车间、干排车间、浓密池、事故池做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破碎车间、圆锥车间、筛选车间、干选车间、原矿堆放库房、料仓底部、水泵站、精矿库房、甩岩库房、变电所、清水池底部做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危废贮存点按标准建设,定期检查; (略) 新增1座事故池,容积为780m3,满足厂区事故污水的储存要求;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加强管线巡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正式运营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关于《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第一铁矿与 (略) 均为同一法人(梁文忠)名下企业,且上述公司厂址 (略) (略)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欢喜岭村4组, (略) (略) 第一铁矿矿区范围内,属同一厂区内。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经企业申请,同意将《 (略) (略) 第一铁矿碎石综合利用项目》并入《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一并评价。

(略) (略) 第一铁矿碎石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3980m2,于2011年12月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略) 第一铁矿扩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环(矿)建字〔2011〕5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破碎车间、圆锥车间、筛选车间、料仓、原矿堆放库房。新增1条铁矿预处理生产线,设计年加工铁矿破碎料150万t。该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万元,占总投资的26.32%。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 (略) (略) 第一铁矿铁矿破碎料为原料从事铁精粉生产,总占地面积30000m2,建筑面积158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磨选车间、干排车间、变电所、水泵站、精矿库房、甩岩库房、铁精粉库房、尾矿干粉库房等。新增1条铁精粉选矿生产线,产品品种为含铁品位65%以上铁精粉,设计年产量30万t。该项目总投资12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万元,占总投资的2.39%。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物料遮掩覆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等降尘措施后,扬尘排放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相关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中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利用厂区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装饰建筑材料集中收集,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采用合理设置施工时间、车辆禁鸣、临时隔声设施等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第一铁矿破碎车间内颚式破碎机设置2个集尘罩,投料及粗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1#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圆锥车间内圆锥破碎机设置4个集尘罩,细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2#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筛选车间内振动筛设置4个集尘罩,筛分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3#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3#排气筒(DA003)排放;干选车间内干选机设置4个集尘罩,干选工序粉尘经集气罩送入4#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过1根15m高4#排气筒(DA004)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物料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廊道,库房为全封闭式结构,落地灰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对厂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遮盖并限制车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浓度限值要求。

(略) 采用湿法磨矿,运营期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廊道,库房为全封闭式结构,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落地灰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对厂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遮盖,并限制车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第一铁矿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员工使用防渗旱厕,综合利用于周围农田堆肥。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浓密池(8000m3)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经清水池(1000m3)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使用防渗旱厕,综合利用于周围农田堆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

(略) (略) 第一铁矿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收进入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选矿工艺,不外排;落地灰均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石送至 (略) 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建设的甩岩库房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略)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落地灰均由吸尘车定期清扫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尾矿渣暂存至尾矿干粉库房,定期回填矿山采坑及采空区;废钢球、废衬板统一收集后外售给金属回收机构;废滤布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略) (略) 第一铁矿和 (略) 各新建1座10m2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铁精粉库房、尾矿干粉库房、磨选车间、干排车间、浓密池、事故池做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破碎车间、圆锥车间、筛选车间、干选车间、原矿堆放库房、料仓底部、水泵站、精矿库房、甩岩库房、变电所、清水池底部做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危废贮存点按标准建设,定期检查; (略) 新增1座事故池,容积为780m3,满足厂区事故污水的储存要求;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加强管线巡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正式运营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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