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科经局有关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的公示
江夏区科经局有关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夏科经〔2023〕10号)《关于组织开展江夏区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的通知》,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区科经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环节,现对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向区科经局反映。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奖励》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奖励
序号 | 申报单位 | 奖补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略) 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2 | (略) 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3 | 湖北 (略) 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4 | 武汉绮兰 (略) 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合计 | 80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夏区鼓励产学研合作奖励实施细则》(夏科经〔2023〕10号)《关于组织开展江夏区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的通知》,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区科经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环节,现对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向区科经局反映。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奖励》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奖励
序号 | 申报单位 | 奖补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略) 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2 | (略) 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3 | 湖北 (略) 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4 | 武汉绮兰 (略) 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 | 20 | |
合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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