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东日设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滁州市东日设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东日 (略) 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寿昌路999号
建设单位: (略) 东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环滁 (略)
项目概况: (略) 东日 (略) 投资建设的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寿昌路999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为738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网带式连续热处理生产线4套、电镀自动线设备2套、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2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机加工等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项目刷漆、晾干等废气采用刷漆房内设置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滁州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清流河。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苏滁东日设备项目(报批)*.rar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东日 (略) 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寿昌路999号
建设单位: (略) 东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环滁 (略)
项目概况: (略) 东日 (略) 投资建设的热处理设备、电镀自动线设备、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制作的生产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寿昌路999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为738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网带式连续热处理生产线4套、电镀自动线设备2套、其他紧固件配套加工设备2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机加工等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项目刷漆、晾干等废气采用刷漆房内设置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滁州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清流河。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苏滁东日设备项目(报批)*.rar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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