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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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沙坪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州区石阳路113号(*)

项目名称

沙坪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

建设地点

变电 (略) (略) 泰和县灌溪镇沙坪村;线 (略) (略) 泰和县灌溪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1) 沙坪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主变规模1×50MVA,无功补偿2×3.6Mvar,110kV出线2回,主变户外布置,围墙内面积4426m2

(2) 澄江~沙村Ⅰ线π入沙坪110kV线路工程

澄江侧起点为拟建沙坪11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澄沙Ⅰ线71#塔大号侧,线路全长9.1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9.11km,双回架空线路0.04km(与沙村侧共塔);沙村侧起点为拟建沙坪11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澄沙Ⅰ线72#大号侧,线路全长9.1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9.14km,双回架空线路0.04km(与澄江侧共塔)。线路新建塔基69基,导线均采用1×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均采用一根JLB20A-100/19铝包钢绞线及一根OPGW-110复合地线。

(3) 拆除工程

拆除澄沙Ⅰ线71#-72#塔之间的导线及71#、72#塔。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采取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裸露地面苫盖密目网、运输车辆限速、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洗等;施工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及环境风险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②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③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④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⑤明确线路保护范围;⑥加强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变电站内及周边、线路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③巡视线路时尽量利用现有山间道路,植被茂盛地区可以采用无人机等智能巡线技术;④加强用火管理,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时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变电站施工和塔基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变电站及塔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项目附近环境产生影响;变电站、塔基建设及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项目附近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等。

施工期采取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裸露地面苫盖密目网、运输车辆限速、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等;施工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禁止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等排入水体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变电站临时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②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③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④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⑤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⑥明确线路保护范围;⑦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变电站、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变电站内及周边、线路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③巡视线路时尽量利用现有山间道路,植被茂盛地区可以采用无人机等智能巡线技术;④加强用火管理,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事故风险可能有变压器油外泄引发的环境污染,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要求。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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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沙坪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州区石阳路113号(*)

项目名称

沙坪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

建设地点

变电 (略) (略) 泰和县灌溪镇沙坪村;线 (略) (略) 泰和县灌溪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1) 沙坪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主变规模1×50MVA,无功补偿2×3.6Mvar,110kV出线2回,主变户外布置,围墙内面积4426m2

(2) 澄江~沙村Ⅰ线π入沙坪110kV线路工程

澄江侧起点为拟建沙坪11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澄沙Ⅰ线71#塔大号侧,线路全长9.1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9.11km,双回架空线路0.04km(与沙村侧共塔);沙村侧起点为拟建沙坪11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澄沙Ⅰ线72#大号侧,线路全长9.1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9.14km,双回架空线路0.04km(与澄江侧共塔)。线路新建塔基69基,导线均采用1×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均采用一根JLB20A-100/19铝包钢绞线及一根OPGW-110复合地线。

(3) 拆除工程

拆除澄沙Ⅰ线71#-72#塔之间的导线及71#、72#塔。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采取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裸露地面苫盖密目网、运输车辆限速、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洗等;施工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及环境风险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②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③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④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⑤明确线路保护范围;⑥加强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变电站内及周边、线路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③巡视线路时尽量利用现有山间道路,植被茂盛地区可以采用无人机等智能巡线技术;④加强用火管理,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时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变电站施工和塔基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变电站及塔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项目附近环境产生影响;变电站、塔基建设及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项目附近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等。

施工期采取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原占地植被类型生态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裸露地面苫盖密目网、运输车辆限速、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等;施工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禁止在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等排入水体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变电站临时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②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③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④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⑤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⑥明确线路保护范围;⑦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变电站、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噪声及线路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变电站内及周边、线路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③巡视线路时尽量利用现有山间道路,植被茂盛地区可以采用无人机等智能巡线技术;④加强用火管理,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事故风险可能有变压器油外泄引发的环境污染,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要求。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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