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巴水许可〔2024〕1号
(略) 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
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07-*-70-03-*)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9.1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56.4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4.32万元,独立费用14.92万元,基本预备费0.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9万元(24903.2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委 | ||||||||||||||||||
(略) (市、区) | 重庆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总占地面积1.78hm2,总建筑面积61438.29m2 | 总投资(万元) | 9216 | 土建投资 (万元) | 6451 | ||||||||||||||||
动工时间 | 2021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工程占地(hm2) | 1.78 | 永久占地(hm2) | 1.78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 | 挖方(万m3) | 填方(万m3) | 借方(万m3) | 弃方 (万m3) | |||||||||||||||||
7.97 | 1.90 | / | 6.0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7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36.94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88.1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685m,排水沟573m,透水铺装0.25hm2。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54hm2(实地绿化0.29hm2,架空绿化0.25h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个,临时排水沟460m,临时沉砂池1个,密目网覆盖0.48hm2。 | ||||||||||||||||||
投资(万元) | 全部为主体已列:31.36 | 全部为主体已列:114.70 | 全部为主体已列:10.4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89.10(新增32.61) | 独立费用(万元) | 14.92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4.32 | 补偿费(元) | 24903.2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0CXTM8N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E88561A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龚钦文/159点击查看>>**338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东/* | ||||||||||||||||||
地址 | (略) 巴南区旭辉城29A幢23-1 | 地址 | (略) 巴南区渝南大道158号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钰/199点击查看>>**159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春英/139点击查看>>**256 | ||||||||||||||||||
电子邮箱 | *@*q.com | 电子邮箱 | *@*q.com | ||||||||||||||||||
附件2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2月26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 (略)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 2024年1月8日提交了《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7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未计列。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村(渝南大道158号)。东侧为渝南大道,北侧为申烨路,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高层住宅、1栋办公以及裙楼(商业、配套)与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61438.29m2,容积率2.238,建筑密度38.84%,绿地率30.34%。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78hm2,均为永久占地。施工营地布设在项目区东南侧,项目区周边道路直达现场,无需修建施工便道。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建设挖方总量7.97万m3,回填总量1.90万m3,无借方,弃方量6.07万m3,弃方去向用于渝黔复线高速路连接道工程回填。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33个月。计划总投资约92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64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环境敏感区等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78hm2,损毁植被面积1.44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工程水土流失总量为236.94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防治区共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1. 项目建设防治区
施工前期,主体设计在北侧车辆进场入口处个设置车辆冲洗站,并配备沉砂池,沿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对场地开挖时的临时堆土和裸露地表采用密目网遮盖。
施工中,主体设计布置雨水管网、排水沟。
施工后期,主体设计透水铺装,景观绿化区域进行覆土绿化。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89.1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56.4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4.32万元,独立费用14.92万元,基本预备费0.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9万元(24903.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月10日
巴水许可〔2024〕1号
(略) 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
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07-*-70-03-*)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9.1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56.4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4.32万元,独立费用14.92万元,基本预备费0.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9万元(24903.2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委 | ||||||||||||||||||
(略) (市、区) | 重庆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总占地面积1.78hm2,总建筑面积61438.29m2 | 总投资(万元) | 9216 | 土建投资 (万元) | 6451 | ||||||||||||||||
动工时间 | 2021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工程占地(hm2) | 1.78 | 永久占地(hm2) | 1.78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 | 挖方(万m3) | 填方(万m3) | 借方(万m3) | 弃方 (万m3) | |||||||||||||||||
7.97 | 1.90 | / | 6.0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7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36.94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88.1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685m,排水沟573m,透水铺装0.25hm2。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54hm2(实地绿化0.29hm2,架空绿化0.25h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个,临时排水沟460m,临时沉砂池1个,密目网覆盖0.48hm2。 | ||||||||||||||||||
投资(万元) | 全部为主体已列:31.36 | 全部为主体已列:114.70 | 全部为主体已列:10.4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89.10(新增32.61) | 独立费用(万元) | 14.92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4.32 | 补偿费(元) | 24903.2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0CXTM8N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E88561A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龚钦文/159点击查看>>**338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东/* | ||||||||||||||||||
地址 | (略) 巴南区旭辉城29A幢23-1 | 地址 | (略) 巴南区渝南大道158号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钰/199点击查看>>**159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春英/139点击查看>>**256 | ||||||||||||||||||
电子邮箱 | *@*q.com | 电子邮箱 | *@*q.com | ||||||||||||||||||
附件2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2月26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 (略)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 2024年1月8日提交了《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7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未计列。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申烨太阳城四期工程项目C9-2(部分)地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村(渝南大道158号)。东侧为渝南大道,北侧为申烨路,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高层住宅、1栋办公以及裙楼(商业、配套)与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61438.29m2,容积率2.238,建筑密度38.84%,绿地率30.34%。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78hm2,均为永久占地。施工营地布设在项目区东南侧,项目区周边道路直达现场,无需修建施工便道。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建设挖方总量7.97万m3,回填总量1.90万m3,无借方,弃方量6.07万m3,弃方去向用于渝黔复线高速路连接道工程回填。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33个月。计划总投资约92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64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环境敏感区等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78hm2,损毁植被面积1.44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工程水土流失总量为236.94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防治区共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1. 项目建设防治区
施工前期,主体设计在北侧车辆进场入口处个设置车辆冲洗站,并配备沉砂池,沿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对场地开挖时的临时堆土和裸露地表采用密目网遮盖。
施工中,主体设计布置雨水管网、排水沟。
施工后期,主体设计透水铺装,景观绿化区域进行覆土绿化。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89.1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56.4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4.32万元,独立费用14.92万元,基本预备费0.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9万元(24903.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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