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福瑞斯宠物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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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福瑞斯宠物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福瑞斯宠物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光泽县金岭工业园区腾飞路3号

福建福 (略)

福建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21220.60m2,总建筑面积25490.59m2,在已建的第一车间②号厂房新增一条宠物饲料加工生产线,新上一套以化制机、缓冲料仓、螺旋输磅机、榨油机为一体的一体罐设备处理原料,该一体化生产线年产鸡肉粉2.03万吨、饲料油0.06万吨,根据企业规划,技改后原来设高温蒸煮的饲料油生产线淘汰,技改后全厂产量缩减至年产鸡肉粉2.95万吨,饲料油0.09万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和集气效果。生产中产生的臭气经收集通过脉冲除尘+冷凝塔+喷淋塔+异味稀释池(内置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排放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送往金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不外排,每天由槽罐车定期抽运至福建 (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企业环境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通讯地址: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福瑞斯宠物饲料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光泽县金岭工业园区腾飞路3号

福建福 (略)

福建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21220.60m2,总建筑面积25490.59m2,在已建的第一车间②号厂房新增一条宠物饲料加工生产线,新上一套以化制机、缓冲料仓、螺旋输磅机、榨油机为一体的一体罐设备处理原料,该一体化生产线年产鸡肉粉2.03万吨、饲料油0.06万吨,根据企业规划,技改后原来设高温蒸煮的饲料油生产线淘汰,技改后全厂产量缩减至年产鸡肉粉2.95万吨,饲料油0.09万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和集气效果。生产中产生的臭气经收集通过脉冲除尘+冷凝塔+喷淋塔+异味稀释池(内置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排放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送往金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不外排,每天由槽罐车定期抽运至福建 (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企业环境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通讯地址: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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