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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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示

(略) 、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已完成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公众若对该修订成果具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 *)。最终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略) (略) 政府公布为准。

附件: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手册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略) 夹江县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序 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1

钢结构

1250

2

钢混结构

1150

3

砖混(现浇)结构

1000

4

砖混(预制)结构

900

5

砖木结构

750

6

土木、木结构

650

7

其他结构

220

说明:

1.建筑物:指供人居住、工作、学方米

30

砖、石、水泥砂浆

平方米

40

土坝

平方米

10

石板坝

平方米

40

3

堡坎

石堡坎

立方米

165

立方米

310

立方米

170

其他

立方米

100

4

水缸

200

5

地窖

200

6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25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50

条石粪池

立方米

60

7

水窖

土水窖

立方米

25

三合土水窖

立方米

50

条石及砼水窖

立方米

60

8

水池

砣石、条石池

立方米

60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70

造型水池

立方米

80

9

水井

土水井

200

条石水井

62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950

机井(含抗旱井)

2000

10

灶台

土灶

310

红砖砌灶

360

瓷砖灶、水泥灶

410

节能灶(含设施)

510

11

坟墓

普通土堆坟

2000

砖、石、水泥修砌

5000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它材料刻成的墓碑

8000

12

水管

钢管

5

PE管

5

PVC管

5

胶管

5

13

沼气池

产气

3000

未产气

2500

14

粮仓

立方米

60

15

砖、石、混凝土柜

立方米

60

16

排灌沟渠

衬砌

元/平方米

120

未衬砌

元/平方米

40

17

烤烟房

2.7米乘2.7米

800

3米乘3米

900

3.3米乘3.3米

1000

18

围墙大门

铁大门

平方米

100

木大门

平方米

80

19

大棚(花 棚、蔬菜 大棚、蘑 菇棚等)

竹架

平方米

2

钢架

平方米

8

塑钢

平方米

8

水泥柱架

平方米

10

其他棚

平方米

1

20

水塔

立方米

300

21

彩钢房

平方米

100

22

小青瓦附属房

平方米

210

23

石棉瓦附属房

平方米

110

说明: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垒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和石围墙等。围墙工程造价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类,按体积计量。

2.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3.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长方形的硬质块状建筑材料,砌筑的保护体。主要是保护堡坎内的土壤结构不被破坏。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4.水缸:用来装水或其他物品的缸。建筑材料为砖、石、混凝土。

5.地窖:保藏薯类、蔬菜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盛装粪便而建的土池、水泥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按容积进行丈量。

7.水窖:一种地下埋藏式蓄水工程。在土质地区的多为圆形断面,可分为圆柱形、瓶形、烧杯形、坛形等,其防渗材料可采用水泥砂浆抹面、粘土或现浇混凝土;岩石地区一般为矩形宽浅式,多采用浆砌石砌建筑。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窖”、“三合土水窖”、“条石及砼水窖”。

8.水池:用自然形成的装有水的小型坑洼,或者人工材料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或者人工开挖,用于水产养殖的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池中的养殖(种植)物)。人工水池一般使用土、钢、钢筋混凝土和砖石等材料建造。

9.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压水井(含机械取水)”、“机井(含抗旱井)”等类型。

10.灶台:按照灶台的建筑材料,分为“土灶”、“红砖砌灶”、“瓷砖灶”、“水泥灶”、“节能灶”等,以“眼”为计量单位。

11.坟墓:为埋葬死人的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坟堆”、“砖、石、水泥修砌”、“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等。

12.水管:指户内给(排)水管道,区别于给(排)水系统的干网管道。入户水管按照材料一般分为“钢管”和“胶管”。

13.沼气池:使粪污等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烷)的密闭构筑物。

14.粮仓:用于储藏粮食的设施。

15.土柜:人工修建用于存储物品的立式柜子。主要建筑材料有砖、混凝土、石等。

16.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衬砌和未衬砌沟渠两种。

17.烤烟房:专门用于烤烟的房屋。

18.围墙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

19.大棚:指用竹木杆、水泥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20.水塔:用于储水和配水的高耸结构,用来保持和调节水管网中的水量和水压。主要由水柜、基础和连接两者的支筒或支架组成。

21.彩钢房:一种以轻钢H型钢、槽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墙板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环保经济型房屋。一般是临时建筑。


(略) 夹江县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龄组(生长发育阶段)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柑桔等柑橘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5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220

衰果

150

幼苗

定植3年内

1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60

2

香柚等柚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5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220

衰果

150

幼苗

定植3年内

1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60

3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 杏子、柿子、青枣等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11年

150

盛果

挂果11年及以上、含11年

220

衰果

150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5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

60

4

荔枝、桂圆、枇杷等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5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220

衰果

15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6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15

5

板栗、核桃等坚果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2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300

衰果

2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1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50

6

葡萄

盛果

地径在5厘米及以上

50

中产

地径在2—5厘米 (含2厘米)

40

挂果

地径在1—2厘米 (含1厘米)

30

幼树

地径在1厘米以下

10

7

香(芭)蕉

挂果

30

5

8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6

产叶(果)桑

初产叶(果)

30

中产叶(果)

50

盛产叶(果)

60

老化树

50

9

油茶、油桐、乌桕、梅子等类

幼树

未产果

10

小树

初产果

50

中树

中产期

150

大树

盛产期

220

老化树

200

10

竹笋

100

11

竹类

25根以上(含25根)

200

10-25根(含10根)

150

10根及以下

50

12

松、杉、柏等针叶类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5

小树

干胸径2—6厘米 (含2厘米)

10

中树

干胸径6—15厘米 (含6厘米)

30

大树

干胸径15厘米以上 (含15厘米)

50

13

杂树等阔叶类

幼树

离地高度0.5—1米

5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10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16厘米

3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50

14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等类

小树

胸径5厘米以下

30

中树

胸径5—10厘米 (含5厘米)

150

大树

胸径10厘米以上 (含10厘米)

320

说明:

1、零星林木:除村镇、林网(网络的一部分)、间作(统一规划且≥3行)树外,在耕地、田埋、水旁、路旁、渠旁等零星或成行/平原区成片栽植的树木(但连续面积小于1亩),以及分布在苗辅、果园、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上的散生木,采伐株数小于20株或蓄积小于10立方米。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幼苗,有些是按的株茎的尺寸来算的,即离地面一米处的直径。

3、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増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 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

4、幼果期:是指果树从栽植起到第一次结果这一阶段。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幼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从定植到三年生 以内;桃树、李、杏二年生以内;葡萄、枣一年生以内。

5、初果期:是指果树开始结果到具有一定的经济产量这一阶段。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初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龄组4-5 年;桃、李、杏等龄组3-4年;葡萄、枣等龄组2年以内。

6、盛果期:是指果树树冠扩大缓慢,结果相对稳定的阶段。根据生长年限,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龄组6年以上,桃、李、杏等龄组4年以上,葡萄、枣3年龄组以上。


(略) 夹江县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龄组(生长发育阶段)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柑桔等柑橘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7200

幼苗

定植3年内

3100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2

香柚等柚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7200

幼苗

定植3年内

3100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3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等类

产果 期

初果

挂果3—11年

8300

盛果

挂果11年及以上、含11年

9300

衰果

8200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3200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未产果

4100

4

荔枝、桂圆、枇杷等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82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3100

5

板栗、核桃等坚果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82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3100

6

葡萄

盛果

胸径在5厘米以上

8300

中产

胸径在2—5厘米
(含2厘米)

7200

挂果

胸径在1—2厘米
(含1厘米)

6200

幼树

胸径在1厘米以下

3200

7

香(芭)蕉

挂果

6200

3100

8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2100

产叶桑

初产叶(果)

4100

中产叶(果)

4600

盛产叶(果)

5200

老化树

4100

9

油茶、油桐、乌桕、梅子等类

幼树

未产果

3100

小树

初产果

5100

中树

中产期

5100

大树

盛产期

6200

老化树

5100

10

笋用竹

6100

11

竹类

25根以上(含25根)

5100

10-25根(含10根)

5100

10根及以下

5100

12

松、杉、柏等针叶类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2100

小树

干胸径2-6厘米 (含2厘米)

2700

中树

干胸径6-15厘米 (含6厘米)

3300

大树

干胸径15厘米以上 (含15厘米)

3800

13

杂树等阔叶类

幼树

离地高度0.5—1米

200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2500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16厘米

300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3500

14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类

小树

胸径5厘米以下

3000

中树

胸径5—10厘米(含5厘米)

4000

大树

胸径10厘米以上 (含10厘米)

6000

说明:

1、成片林木:成片面积在1亩以上(一般情况下)的林地上的林木和园地上的林木。

(略) 夹江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相关附件:

(略) 、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已完成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公众若对该修订成果具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 *)。最终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略) (略) 政府公布为准。

附件:夹江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手册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略) 夹江县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序 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1

钢结构

1250

2

钢混结构

1150

3

砖混(现浇)结构

1000

4

砖混(预制)结构

900

5

砖木结构

750

6

土木、木结构

650

7

其他结构

220

说明:

1.建筑物:指供人居住、工作、学方米

30

砖、石、水泥砂浆

平方米

40

土坝

平方米

10

石板坝

平方米

40

3

堡坎

石堡坎

立方米

165

立方米

310

立方米

170

其他

立方米

100

4

水缸

200

5

地窖

200

6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25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50

条石粪池

立方米

60

7

水窖

土水窖

立方米

25

三合土水窖

立方米

50

条石及砼水窖

立方米

60

8

水池

砣石、条石池

立方米

60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70

造型水池

立方米

80

9

水井

土水井

200

条石水井

62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950

机井(含抗旱井)

2000

10

灶台

土灶

310

红砖砌灶

360

瓷砖灶、水泥灶

410

节能灶(含设施)

510

11

坟墓

普通土堆坟

2000

砖、石、水泥修砌

5000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它材料刻成的墓碑

8000

12

水管

钢管

5

PE管

5

PVC管

5

胶管

5

13

沼气池

产气

3000

未产气

2500

14

粮仓

立方米

60

15

砖、石、混凝土柜

立方米

60

16

排灌沟渠

衬砌

元/平方米

120

未衬砌

元/平方米

40

17

烤烟房

2.7米乘2.7米

800

3米乘3米

900

3.3米乘3.3米

1000

18

围墙大门

铁大门

平方米

100

木大门

平方米

80

19

大棚(花 棚、蔬菜 大棚、蘑 菇棚等)

竹架

平方米

2

钢架

平方米

8

塑钢

平方米

8

水泥柱架

平方米

10

其他棚

平方米

1

20

水塔

立方米

300

21

彩钢房

平方米

100

22

小青瓦附属房

平方米

210

23

石棉瓦附属房

平方米

110

说明: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垒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和石围墙等。围墙工程造价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类,按体积计量。

2.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3.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长方形的硬质块状建筑材料,砌筑的保护体。主要是保护堡坎内的土壤结构不被破坏。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4.水缸:用来装水或其他物品的缸。建筑材料为砖、石、混凝土。

5.地窖:保藏薯类、蔬菜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盛装粪便而建的土池、水泥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按容积进行丈量。

7.水窖:一种地下埋藏式蓄水工程。在土质地区的多为圆形断面,可分为圆柱形、瓶形、烧杯形、坛形等,其防渗材料可采用水泥砂浆抹面、粘土或现浇混凝土;岩石地区一般为矩形宽浅式,多采用浆砌石砌建筑。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窖”、“三合土水窖”、“条石及砼水窖”。

8.水池:用自然形成的装有水的小型坑洼,或者人工材料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或者人工开挖,用于水产养殖的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池中的养殖(种植)物)。人工水池一般使用土、钢、钢筋混凝土和砖石等材料建造。

9.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压水井(含机械取水)”、“机井(含抗旱井)”等类型。

10.灶台:按照灶台的建筑材料,分为“土灶”、“红砖砌灶”、“瓷砖灶”、“水泥灶”、“节能灶”等,以“眼”为计量单位。

11.坟墓:为埋葬死人的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坟堆”、“砖、石、水泥修砌”、“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等。

12.水管:指户内给(排)水管道,区别于给(排)水系统的干网管道。入户水管按照材料一般分为“钢管”和“胶管”。

13.沼气池:使粪污等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烷)的密闭构筑物。

14.粮仓:用于储藏粮食的设施。

15.土柜:人工修建用于存储物品的立式柜子。主要建筑材料有砖、混凝土、石等。

16.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衬砌和未衬砌沟渠两种。

17.烤烟房:专门用于烤烟的房屋。

18.围墙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

19.大棚:指用竹木杆、水泥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20.水塔:用于储水和配水的高耸结构,用来保持和调节水管网中的水量和水压。主要由水柜、基础和连接两者的支筒或支架组成。

21.彩钢房:一种以轻钢H型钢、槽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墙板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环保经济型房屋。一般是临时建筑。


(略) 夹江县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龄组(生长发育阶段)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柑桔等柑橘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5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220

衰果

150

幼苗

定植3年内

1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60

2

香柚等柚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5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220

衰果

150

幼苗

定植3年内

1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60

3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 杏子、柿子、青枣等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11年

150

盛果

挂果11年及以上、含11年

220

衰果

150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5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

60

4

荔枝、桂圆、枇杷等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5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220

衰果

15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6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15

5

板栗、核桃等坚果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2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300

衰果

2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1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50

6

葡萄

盛果

地径在5厘米及以上

50

中产

地径在2—5厘米 (含2厘米)

40

挂果

地径在1—2厘米 (含1厘米)

30

幼树

地径在1厘米以下

10

7

香(芭)蕉

挂果

30

5

8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6

产叶(果)桑

初产叶(果)

30

中产叶(果)

50

盛产叶(果)

60

老化树

50

9

油茶、油桐、乌桕、梅子等类

幼树

未产果

10

小树

初产果

50

中树

中产期

150

大树

盛产期

220

老化树

200

10

竹笋

100

11

竹类

25根以上(含25根)

200

10-25根(含10根)

150

10根及以下

50

12

松、杉、柏等针叶类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5

小树

干胸径2—6厘米 (含2厘米)

10

中树

干胸径6—15厘米 (含6厘米)

30

大树

干胸径15厘米以上 (含15厘米)

50

13

杂树等阔叶类

幼树

离地高度0.5—1米

5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10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16厘米

3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50

14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等类

小树

胸径5厘米以下

30

中树

胸径5—10厘米 (含5厘米)

150

大树

胸径10厘米以上 (含10厘米)

320

说明:

1、零星林木:除村镇、林网(网络的一部分)、间作(统一规划且≥3行)树外,在耕地、田埋、水旁、路旁、渠旁等零星或成行/平原区成片栽植的树木(但连续面积小于1亩),以及分布在苗辅、果园、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上的散生木,采伐株数小于20株或蓄积小于10立方米。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幼苗,有些是按的株茎的尺寸来算的,即离地面一米处的直径。

3、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増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 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

4、幼果期:是指果树从栽植起到第一次结果这一阶段。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幼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从定植到三年生 以内;桃树、李、杏二年生以内;葡萄、枣一年生以内。

5、初果期:是指果树开始结果到具有一定的经济产量这一阶段。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初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龄组4-5 年;桃、李、杏等龄组3-4年;葡萄、枣等龄组2年以内。

6、盛果期:是指果树树冠扩大缓慢,结果相对稳定的阶段。根据生长年限,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龄组6年以上,桃、李、杏等龄组4年以上,葡萄、枣3年龄组以上。


(略) 夹江县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龄组(生长发育阶段)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柑桔等柑橘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7200

幼苗

定植3年内

3100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2

香柚等柚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7200

幼苗

定植3年内

3100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3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等类

产果 期

初果

挂果3—11年

8300

盛果

挂果11年及以上、含11年

9300

衰果

8200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3200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未产果

4100

4

荔枝、桂圆、枇杷等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82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3100

5

板栗、核桃等坚果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300

盛果

挂果9年及以上、含9年

9300

衰果

82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及以上、含3年

41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3100

6

葡萄

盛果

胸径在5厘米以上

8300

中产

胸径在2—5厘米
(含2厘米)

7200

挂果

胸径在1—2厘米
(含1厘米)

6200

幼树

胸径在1厘米以下

3200

7

香(芭)蕉

挂果

6200

3100

8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2100

产叶桑

初产叶(果)

4100

中产叶(果)

4600

盛产叶(果)

5200

老化树

4100

9

油茶、油桐、乌桕、梅子等类

幼树

未产果

3100

小树

初产果

5100

中树

中产期

5100

大树

盛产期

6200

老化树

5100

10

笋用竹

6100

11

竹类

25根以上(含25根)

5100

10-25根(含10根)

5100

10根及以下

5100

12

松、杉、柏等针叶类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2100

小树

干胸径2-6厘米 (含2厘米)

2700

中树

干胸径6-15厘米 (含6厘米)

3300

大树

干胸径15厘米以上 (含15厘米)

3800

13

杂树等阔叶类

幼树

离地高度0.5—1米

200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2500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5—16厘米

300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及以上, 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3500

14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类

小树

胸径5厘米以下

3000

中树

胸径5—10厘米(含5厘米)

4000

大树

胸径10厘米以上 (含10厘米)

6000

说明:

1、成片林木:成片面积在1亩以上(一般情况下)的林地上的林木和园地上的林木。

(略) 夹江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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