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悬架科技有限公司喷漆线技改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悬架科技有限公司喷漆线技改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喷漆线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喷漆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路2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路28号(租赁 (略) 3号厂房),占地面积5805m2,不新增建设用地。原有项目《年产4万件橡胶悬架及2万件稳定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2年3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表(潭环审(经开)【2022】3号)。 (略) 场发展需求及企业内部调整计划,公司拟投资50万,在现有厂房内新增喷粉工艺,新增喷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喷漆线技改项目。技改后主要原辅材料为主要原辅材料有:钢板、铸造件、钢管、减震件、下料件、抛丸钢丸、螺栓螺母、焊丝、水性漆(底漆)、水性固化剂(底漆)、水性漆(面漆)、水性固化剂(面漆)、粉末涂料等。橡胶悬架主要生产工艺:下料(切割)、折弯、成型、焊接、镗孔、抛丸、喷漆或喷粉、烘干、组装、检验、包装;稳定杆主要生产工艺:焊接、抛丸、喷粉、烘干、打码、包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喷粉烘干工序产生VOCs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和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与烘干废气同一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执行4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脉冲滤芯回收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喷漆线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喷漆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路2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路28号(租赁 (略) 3号厂房),占地面积5805m2,不新增建设用地。原有项目《年产4万件橡胶悬架及2万件稳定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2年3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表(潭环审(经开)【2022】3号)。 (略) 场发展需求及企业内部调整计划,公司拟投资50万,在现有厂房内新增喷粉工艺,新增喷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喷漆线技改项目。技改后主要原辅材料为主要原辅材料有:钢板、铸造件、钢管、减震件、下料件、抛丸钢丸、螺栓螺母、焊丝、水性漆(底漆)、水性固化剂(底漆)、水性漆(面漆)、水性固化剂(面漆)、粉末涂料等。橡胶悬架主要生产工艺:下料(切割)、折弯、成型、焊接、镗孔、抛丸、喷漆或喷粉、烘干、组装、检验、包装;稳定杆主要生产工艺:焊接、抛丸、喷粉、烘干、打码、包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喷粉烘干工序产生VOCs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和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机,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与烘干废气同一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执行4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脉冲滤芯回收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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