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建水县碧云水洗厂技改项目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名称 | 建水县碧云水洗厂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坡头乡大石洞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碧云水洗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
项目概况 | | | | | |
技改项目在原有选厂基础上进行技改,增加2台破碎设备对原料进行破碎,对水洗排入沉淀池泥浆中的矿进行复选;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初期坝、马道排水沟、右岸坝顶溢洪沟、排水斜槽和排水管,整改后尾矿库总库容为42.0万m3、有效库容为37.8万m3、剩余有效库容为21.3万m3。选厂处理锰结核土500t/d(15万t/a),产出锰精矿45t/d(13500t/a),废石160t/d,48000t/a,尾矿295t/d,8.85万t/a(5.9万m3/a),尾矿库剩余服务年限3.61年。 | |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 | |
1、大气环境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道路扬尘、原矿、精矿、废石堆场扬尘、尾矿库干滩粉尘及食堂油烟等。原矿堆场、精矿堆场采取修建顶棚及三面围挡,顶部设置喷雾的降尘措施;中间产品堆场、废石堆场采用帆布或彩条布进行遮盖,然后再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尾矿库干滩直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选厂粉尘排放对外界环境空气影响小。2、地表水环境运行期废水有选厂选矿废水、尾矿库废水、尾矿库坝体渗滤液、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①精矿、尾矿、磁选废石脱水废水,水质简单,排入厂前回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选矿生产用水,不外排。②尾矿库废水主要为矿浆带入水和降雨汇入尾矿库内的水,矿浆带入水经排矿管道排入尾矿库内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③尾矿库坝体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排入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容积256m3)内经沉淀处理后由水泵提升至尾矿库回用于选厂;④机修废水经1.0m3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地下水环境项目主要地下水污染源是厂前回水池、尾矿库区,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非正常工况厂前回水池破损发生 | | | | | |
废水下渗、库区防渗层破损发生废水泄漏,工程采取的措施有做好源头控制措施、防区防渗措施,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尾矿库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6.0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防渗技术要求参照 GB18597 执行;尾矿库区采用两布一膜结构进行防渗,即 60g/m2 土工膜+0.75mHDPE+60g/m2土工膜防渗,要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原矿堆场、厂前回水池、尾矿沉淀池、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产品堆场、中间产品堆场、隔油池、化粪池等区域,这些区域必须做全防渗处理,采用1.5m厚的粘土防渗层+混凝土硬化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防渗技术要求参照GB16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选厂车间、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变电所、机修间、材料库等,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4、声环境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来源于选矿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声压级一般都大于80dB(A),针对各类噪声采取的措施有①选矿车间内各机修设备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座减震,设置封闭厂房进行建筑隔声;②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从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如水泵等,需采取减振措施,并采取建筑隔声,可有效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③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2:0~次日6:0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的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④在厂界四周设置阔叶、针叶混交防护林带、利用绿化的降噪效果予以辅助治理。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2类标准要求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固废处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选矿尾矿、废石、生活垃圾、化粪池、废水收集池污泥、厂前回水池污泥、废机油等。尾矿为选矿后的尾矿浆排到尾矿库沉淀后的沉淀物,根据浸出毒性试验,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实际上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20)中对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要求处置,尾矿送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石、集中收集后作建筑材料外售处置;厂前回水池污泥清掏后作为原料返回选矿工艺再利用;化粪池污泥清掏作农肥;废机油属于危废,在机修间设危废暂存间,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加强措施后废水渗漏进入土壤环境的可能性很小,选厂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0年4月29日-5月15日在环评论坛(http://**)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0年11月20日—12月3日在新广网(http://**_1120/18365.html)进行第二次公示,云南信息报(2020年11月20日、11月25日登报2次)同步公示,并将公众反馈信息及调查统计结果汇总编制成《公众参与说明》。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
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 1 楼 C 区投资项目
审批服务区 C11 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邮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类
型
真:0873-*
编:*
建水县碧云水洗厂
技改项目
报告书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水县坡头乡大石洞
村委会
建设单位
建水县碧云水
洗厂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技改项目在原有选厂基础上进行技改,增加 2 台破碎设备对原料进行破碎,对水洗排入沉淀池泥浆中
的矿进行复选;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初期坝、马道排水沟、右岸坝顶溢洪沟、排水斜槽
和排水管,整改后尾矿库总库容为 42.0 万 m3、有效库容为 37.8 万 m3、剩余有效库容为 21.3 万 m3。选厂
处理锰结核土 500t/d(15 万 t/a),产出锰精矿 45t/d(13500t/a),废石 160t/d,48000t/a,尾矿 295t/d,8.85
万 t/a(5.9 万 m3/a),尾矿库剩余服务年限 3.61 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道路扬尘、原矿、精矿、废石堆场扬尘、尾矿库干滩粉尘及食堂油烟等。原矿堆
场、精矿堆场采取修建顶棚及三面围挡,顶部设置喷雾的降尘措施;中间产品堆场、废石堆场采用帆布或
彩条布进行遮盖,然后再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尾矿库干滩直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
选厂粉尘排放对外界环境空气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
运行期废水有选厂选矿废水、尾矿库废水、尾矿库坝体渗滤液、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①精矿、
尾矿、磁选废石脱水废水,水质简单,排入厂前回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选矿生产用水,不外排。②尾矿
库废水主要为矿浆带入水和降雨汇入尾矿库内的水,矿浆带入水经排矿管道排入尾矿库内回用于选矿生
产,不外排;③尾矿库坝体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排入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容积 256m3)内经沉淀
处理后由水泵提升至尾矿库回用于选厂;④机修废水经 1.0m3 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活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处理达到《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项目运营
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项目主要地下水污染源是厂前回水池、尾矿库区,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非正常工况厂前回水池破损发生
废水下渗、库区防渗层破损发生废水泄漏,工程采取的措施有做好源头控制措施、防区防渗措施,定期对
地下水进行监测。
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尾矿库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基础必须防
渗,防渗层为至少 6.0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烯(HDPE 土工膜),防
渗 技 术 要 求 参 照 GB18597 执 行 ; 尾 矿 库 区 采 用 两 布 一 膜 结 构 进 行 防 渗 , 即 600g/m2 土 工 膜
+0.75mmHDPE+600g/m2土工膜防渗,要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 1.0×10-5cm/s 且厚度为 0.75
m 的天然基础层。
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原矿堆场、厂前回水池、尾矿沉淀池、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产品堆
场、中间产品堆场、隔油池、化粪池等区域,这些区域必须做全防渗处理,采用 1.5m 厚的粘土防渗层+混
凝土硬化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 1.0×10-7cm/s 和厚度 1.5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防渗技术要求参照 GB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选厂车间、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变电所、机修间、材料库等,按常规工程进行
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声环境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来源于选矿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声压级一般都大于 80dB(A),针对
各类噪声采取的措施有①选矿车间内各机修设备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座减震,设置封闭厂房进行建
筑隔声;②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从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如水泵等,需采取减振措施,并采取建筑隔
声,可有效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③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 22:00~
次日 6:00 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的区段两端设
置限速、禁鸣标志;④在厂界四周设置阔叶、针叶混交防护林带、利用绿化的降噪效果予以辅助治理。根
据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
求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处置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选矿尾矿、废石、生活垃圾、化粪池、废水收集池污泥、厂前回水池污泥、废机油
等。尾矿为选矿后的尾矿浆排到尾矿库沉淀后的沉淀物,根据浸出毒性试验,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上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第Ⅰ类一般工
业固废的处理要求处置,尾矿送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石、
集中收集后作建筑材料外售处置;厂前回水池污泥清掏后作为原料返回选矿工艺再利用;化粪池污泥清掏
作农肥;废机油属于危废,在机修间设危废暂存间,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
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加强措施后废水渗漏进入土壤环境的可能性很小,选厂
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5 月 15 日在环评论坛
(http://**)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环评
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0 年 11 月 20 日—12 月 3 日在新广网
(http://**_1120/18365.html)进行第二次公示,云南信息报(2020 年 11 月 20
日、11 月 25 日登报 2 次)同步公示,并将公众反馈信息及调查统计结果汇总编制成《公众参与说明》。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名称 | 建水县碧云水洗厂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坡头乡大石洞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碧云水洗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
项目概况 | | | | | |
技改项目在原有选厂基础上进行技改,增加2台破碎设备对原料进行破碎,对水洗排入沉淀池泥浆中的矿进行复选;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初期坝、马道排水沟、右岸坝顶溢洪沟、排水斜槽和排水管,整改后尾矿库总库容为42.0万m3、有效库容为37.8万m3、剩余有效库容为21.3万m3。选厂处理锰结核土500t/d(15万t/a),产出锰精矿45t/d(13500t/a),废石160t/d,48000t/a,尾矿295t/d,8.85万t/a(5.9万m3/a),尾矿库剩余服务年限3.61年。 | |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 | |
1、大气环境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道路扬尘、原矿、精矿、废石堆场扬尘、尾矿库干滩粉尘及食堂油烟等。原矿堆场、精矿堆场采取修建顶棚及三面围挡,顶部设置喷雾的降尘措施;中间产品堆场、废石堆场采用帆布或彩条布进行遮盖,然后再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尾矿库干滩直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选厂粉尘排放对外界环境空气影响小。2、地表水环境运行期废水有选厂选矿废水、尾矿库废水、尾矿库坝体渗滤液、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①精矿、尾矿、磁选废石脱水废水,水质简单,排入厂前回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选矿生产用水,不外排。②尾矿库废水主要为矿浆带入水和降雨汇入尾矿库内的水,矿浆带入水经排矿管道排入尾矿库内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③尾矿库坝体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排入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容积256m3)内经沉淀处理后由水泵提升至尾矿库回用于选厂;④机修废水经1.0m3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地下水环境项目主要地下水污染源是厂前回水池、尾矿库区,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非正常工况厂前回水池破损发生 | | | | | |
废水下渗、库区防渗层破损发生废水泄漏,工程采取的措施有做好源头控制措施、防区防渗措施,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尾矿库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6.0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厚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防渗技术要求参照 GB18597 执行;尾矿库区采用两布一膜结构进行防渗,即 60g/m2 土工膜+0.75mHDPE+60g/m2土工膜防渗,要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原矿堆场、厂前回水池、尾矿沉淀池、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产品堆场、中间产品堆场、隔油池、化粪池等区域,这些区域必须做全防渗处理,采用1.5m厚的粘土防渗层+混凝土硬化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防渗技术要求参照GB16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选厂车间、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变电所、机修间、材料库等,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4、声环境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来源于选矿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声压级一般都大于80dB(A),针对各类噪声采取的措施有①选矿车间内各机修设备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座减震,设置封闭厂房进行建筑隔声;②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从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如水泵等,需采取减振措施,并采取建筑隔声,可有效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③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2:0~次日6:0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的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④在厂界四周设置阔叶、针叶混交防护林带、利用绿化的降噪效果予以辅助治理。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2类标准要求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固废处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选矿尾矿、废石、生活垃圾、化粪池、废水收集池污泥、厂前回水池污泥、废机油等。尾矿为选矿后的尾矿浆排到尾矿库沉淀后的沉淀物,根据浸出毒性试验,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实际上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20)中对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要求处置,尾矿送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石、集中收集后作建筑材料外售处置;厂前回水池污泥清掏后作为原料返回选矿工艺再利用;化粪池污泥清掏作农肥;废机油属于危废,在机修间设危废暂存间,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加强措施后废水渗漏进入土壤环境的可能性很小,选厂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0年4月29日-5月15日在环评论坛(http://**)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0年11月20日—12月3日在新广网(http://**_1120/18365.html)进行第二次公示,云南信息报(2020年11月20日、11月25日登报2次)同步公示,并将公众反馈信息及调查统计结果汇总编制成《公众参与说明》。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
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 1 楼 C 区投资项目
审批服务区 C11 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邮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类
型
真:0873-*
编:*
建水县碧云水洗厂
技改项目
报告书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水县坡头乡大石洞
村委会
建设单位
建水县碧云水
洗厂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技改项目在原有选厂基础上进行技改,增加 2 台破碎设备对原料进行破碎,对水洗排入沉淀池泥浆中
的矿进行复选;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初期坝、马道排水沟、右岸坝顶溢洪沟、排水斜槽
和排水管,整改后尾矿库总库容为 42.0 万 m3、有效库容为 37.8 万 m3、剩余有效库容为 21.3 万 m3。选厂
处理锰结核土 500t/d(15 万 t/a),产出锰精矿 45t/d(13500t/a),废石 160t/d,48000t/a,尾矿 295t/d,8.85
万 t/a(5.9 万 m3/a),尾矿库剩余服务年限 3.61 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道路扬尘、原矿、精矿、废石堆场扬尘、尾矿库干滩粉尘及食堂油烟等。原矿堆
场、精矿堆场采取修建顶棚及三面围挡,顶部设置喷雾的降尘措施;中间产品堆场、废石堆场采用帆布或
彩条布进行遮盖,然后再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尾矿库干滩直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
选厂粉尘排放对外界环境空气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
运行期废水有选厂选矿废水、尾矿库废水、尾矿库坝体渗滤液、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机修废水。①精矿、
尾矿、磁选废石脱水废水,水质简单,排入厂前回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选矿生产用水,不外排。②尾矿
库废水主要为矿浆带入水和降雨汇入尾矿库内的水,矿浆带入水经排矿管道排入尾矿库内回用于选矿生
产,不外排;③尾矿库坝体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排入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容积 256m3)内经沉淀
处理后由水泵提升至尾矿库回用于选厂;④机修废水经 1.0m3 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活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处理达到《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项目运营
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项目主要地下水污染源是厂前回水池、尾矿库区,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非正常工况厂前回水池破损发生
废水下渗、库区防渗层破损发生废水泄漏,工程采取的措施有做好源头控制措施、防区防渗措施,定期对
地下水进行监测。
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尾矿库区。废机油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基础必须防
渗,防渗层为至少 6.0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烯(HDPE 土工膜),防
渗 技 术 要 求 参 照 GB18597 执 行 ; 尾 矿 库 区 采 用 两 布 一 膜 结 构 进 行 防 渗 , 即 600g/m2 土 工 膜
+0.75mmHDPE+600g/m2土工膜防渗,要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 1.0×10-5cm/s 且厚度为 0.75
m 的天然基础层。
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原矿堆场、厂前回水池、尾矿沉淀池、尾矿坝下渗滤液收集池、产品堆
场、中间产品堆场、隔油池、化粪池等区域,这些区域必须做全防渗处理,采用 1.5m 厚的粘土防渗层+混
凝土硬化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 1.0×10-7cm/s 和厚度 1.5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防渗技术要求参照 GB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选厂车间、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变电所、机修间、材料库等,按常规工程进行
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声环境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来源于选矿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声压级一般都大于 80dB(A),针对
各类噪声采取的措施有①选矿车间内各机修设备尽量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座减震,设置封闭厂房进行建
筑隔声;②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从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如水泵等,需采取减振措施,并采取建筑隔
声,可有效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③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 22:00~
次日 6:00 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的区段两端设
置限速、禁鸣标志;④在厂界四周设置阔叶、针叶混交防护林带、利用绿化的降噪效果予以辅助治理。根
据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
求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处置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选矿尾矿、废石、生活垃圾、化粪池、废水收集池污泥、厂前回水池污泥、废机油
等。尾矿为选矿后的尾矿浆排到尾矿库沉淀后的沉淀物,根据浸出毒性试验,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上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第Ⅰ类一般工
业固废的处理要求处置,尾矿送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石、
集中收集后作建筑材料外售处置;厂前回水池污泥清掏后作为原料返回选矿工艺再利用;化粪池污泥清掏
作农肥;废机油属于危废,在机修间设危废暂存间,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
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加强措施后废水渗漏进入土壤环境的可能性很小,选厂
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5 月 15 日在环评论坛
(http://**)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环评
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0 年 11 月 20 日—12 月 3 日在新广网
(http://**_1120/18365.html)进行第二次公示,云南信息报(2020 年 11 月 20
日、11 月 25 日登报 2 次)同步公示,并将公众反馈信息及调查统计结果汇总编制成《公众参与说明》。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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