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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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原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略) (略) 嘉兴海宁尖山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辐〔2024〕1号

2023年1月17日

见附件

2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二期项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辐〔2024〕2号

2023年1月19日

见附件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 (略) 年产100台智能化起重机械、1万吨桥梁模板挂篮及0.2万吨桥梁钢结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3号

2023年1月1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原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略) (略) 嘉兴海宁尖山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辐〔2024〕1号

2023年1月17日

见附件

2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二期项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辐〔2024〕2号

2023年1月19日

见附件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 (略) 年产100台智能化起重机械、1万吨桥梁模板挂篮及0.2万吨桥梁钢结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3号

2023年1月1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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