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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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飞 (略) 建设项目

(略) 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1、2幢205-209 室,213-216室

杭州飞 (略)

浙江 (略)

杭州飞 (略) 成立于2023年3月3日, (略) 江干区横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曾用名: (略) 笕桥镇横塘村经济联合社) (略) (略) 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1、2幢205-209室,213-216室商铺开展业务,总租赁面积1823.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开设眼科、医学检验科(协议), (略) 床位20张,门诊量约为30人次/天,配备医护和后勤人员11人,年经营天数365天,门诊8:00-17:30提供服务,急诊全天24h提供服务。本项目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提供洗衣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排 (略) 政污水管网,由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规划对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预留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设备)排出的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管道井敷设至大楼楼顶楼顶高空(约45米)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区域中央空调系统、新风机组系统:(1)选用低噪声设备;(2)控制空调风管风速;风管可选装隔音棉;(3)空调主机底部安装减振垫。手术室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系统:(1)选用低噪声设备;(2)控制空调风管风速;风管可选装隔音棉;(3)空调主机底部安装减振垫;(4)置于单独的过道内。废水处理设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2)废水处理设施周围安装吸声棉;(3)水泵采用潜水泵,置于水池内部。废气处理装置:(1)选用低噪声设备;(2)风机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基础;(3)风机出风管上方安装软接头;(4)废气风管采用PVC材质,控制风管风速。

4、固体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池内,经脱水消毒检测达相关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 (略) 凤起东路888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4年1月11日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飞 (略) 建设项目

(略) 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1、2幢205-209 室,213-216室

杭州飞 (略)

浙江 (略)

杭州飞 (略) 成立于2023年3月3日, (略) 江干区横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曾用名: (略) 笕桥镇横塘村经济联合社) (略) (略) 上城区新塘路660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1、2幢205-209室,213-216室商铺开展业务,总租赁面积1823.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开设眼科、医学检验科(协议), (略) 床位20张,门诊量约为30人次/天,配备医护和后勤人员11人,年经营天数365天,门诊8:00-17:30提供服务,急诊全天24h提供服务。本项目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提供洗衣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排 (略) 政污水管网,由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规划对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预留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设备)排出的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管道井敷设至大楼楼顶楼顶高空(约45米)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区域中央空调系统、新风机组系统:(1)选用低噪声设备;(2)控制空调风管风速;风管可选装隔音棉;(3)空调主机底部安装减振垫。手术室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系统:(1)选用低噪声设备;(2)控制空调风管风速;风管可选装隔音棉;(3)空调主机底部安装减振垫;(4)置于单独的过道内。废水处理设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2)废水处理设施周围安装吸声棉;(3)水泵采用潜水泵,置于水池内部。废气处理装置:(1)选用低噪声设备;(2)风机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基础;(3)风机出风管上方安装软接头;(4)废气风管采用PVC材质,控制风管风速。

4、固体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池内,经脱水消毒检测达相关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 (略) 凤起东路888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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