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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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通知

阜蒙政办〔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委统战部《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合规性审核意见》要求,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 (略) 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实施我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13个。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本年度实施项目,在做好论证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操作。项目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提供并负责确认其土地性质可以用于项目建设。以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为采购招标主体进行采购、招标。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要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进行招投标。

二、项目批复实施必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前涉及拆迁、补偿事宜由乡镇自行解决。坚决杜绝故意阻挠、阻工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象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应及时抽回该项目并及时向县政府、市民宗局报告情况,同时做好项目更换工作。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项目 (略) 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所在地镇村使用,纳入镇村集体资产,归镇村管理。

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项目管理到位、核算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资金安全、项目合规有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现象的发生。


附件: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类别 批复资金
1 芍药种植基地项目 县民宗局

扎兰营子镇

七家子村

产业项目 450
2 生态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县民宗局 大板镇大板村 产业项目 50
3 民族团结进步庭园经济示范街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国华乡国华村

和两家子村

产业项目 30
4 花生产业园
区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工程
县民宗局

老河土镇

敖龙村

产业项目 40
5 蒙古贞庄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王府镇烟台村 产业项目 40
6 村集体鸡心果园巩固提升产业项目 县民宗局 大巴镇车新村 产业项目 30
7 新民村垚鑫草莓樱桃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新民镇新民村 产业项目 30
8 乌兰木头河梁东段
治理工程项目
县民宗局 紫都台镇八里村 改善民生 32
9 道路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佛寺镇佛寺村 改善民生 30
10 河道水毁工程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大固本镇关家村 改善民生 30
11 道路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招束沟镇

三家子村

改善民生 30
12 街区硬化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于寺镇平安地村 改善民生 30
13 镇区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红帽子镇

红帽子村

改善民生 30
14 项目管理费 县民宗局

8
合计



860

阜蒙政办〔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委统战部《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合规性审核意见》要求,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 (略) 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实施我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13个。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本年度实施项目,在做好论证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操作。项目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提供并负责确认其土地性质可以用于项目建设。以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为采购招标主体进行采购、招标。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要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进行招投标。

二、项目批复实施必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前涉及拆迁、补偿事宜由乡镇自行解决。坚决杜绝故意阻挠、阻工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象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应及时抽回该项目并及时向县政府、市民宗局报告情况,同时做好项目更换工作。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项目 (略) 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所在地镇村使用,纳入镇村集体资产,归镇村管理。

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项目管理到位、核算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资金安全、项目合规有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现象的发生。


附件: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类别 批复资金
1 芍药种植基地项目 县民宗局

扎兰营子镇

七家子村

产业项目 450
2 生态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县民宗局 大板镇大板村 产业项目 50
3 民族团结进步庭园经济示范街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国华乡国华村

和两家子村

产业项目 30
4 花生产业园
区配套设施项目二期工程
县民宗局

老河土镇

敖龙村

产业项目 40
5 蒙古贞庄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王府镇烟台村 产业项目 40
6 村集体鸡心果园巩固提升产业项目 县民宗局 大巴镇车新村 产业项目 30
7 新民村垚鑫草莓樱桃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新民镇新民村 产业项目 30
8 乌兰木头河梁东段
治理工程项目
县民宗局 紫都台镇八里村 改善民生 32
9 道路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佛寺镇佛寺村 改善民生 30
10 河道水毁工程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大固本镇关家村 改善民生 30
11 道路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招束沟镇

三家子村

改善民生 30
12 街区硬化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于寺镇平安地村 改善民生 30
13 镇区建设项目 县民宗局

红帽子镇

红帽子村

改善民生 30
14 项目管理费 县民宗局

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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