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 (略)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项目

(略) (略) 绥中县大王庙满族镇孤山子村孤山子屯 22 号

绥中县 (略)

辽宁特 (略)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3800平方米三层业务用房,一楼用于急诊、门诊、检验科。二楼用于病房。三楼用行政办公。设立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中医诊室只负责问诊和配药, (略) 内进行熬制)。共设有床位20张以及5张康养床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密闭处理,投放除臭剂及空气净化剂进行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减少产生和排放的臭气污染物。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医护人员废水、门诊部废水、住院病房用水、化验废水、康养废水以及洗衣废水。医护人员废水排入生活废水化粪池后定期清掏。门诊部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化验废水、康养废水以及洗衣 (略)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罐,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至绥中县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噪声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统 (略) 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湿污泥经紫外线进行消毒,消毒后的污泥经检测达标并进行脱水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水处理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活垃圾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 (略)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项目

(略) (略) 绥中县大王庙满族镇孤山子村孤山子屯 22 号

绥中县 (略)

辽宁特 (略)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3800平方米三层业务用房,一楼用于急诊、门诊、检验科。二楼用于病房。三楼用行政办公。设立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中医诊室只负责问诊和配药, (略) 内进行熬制)。共设有床位20张以及5张康养床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密闭处理,投放除臭剂及空气净化剂进行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减少产生和排放的臭气污染物。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医护人员废水、门诊部废水、住院病房用水、化验废水、康养废水以及洗衣废水。医护人员废水排入生活废水化粪池后定期清掏。门诊部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化验废水、康养废水以及洗衣 (略)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罐,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至绥中县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噪声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统 (略) 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湿污泥经紫外线进行消毒,消毒后的污泥经检测达标并进行脱水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水处理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活垃圾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